根據我國法律法規規定,單位和個人主要有以下義務:
一是一切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檢驗、采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二是發現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向附近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報告;
三是不得編造、傳播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或者應急處置工作的虛假信息;
四是服從人民政府發布的決定、命令,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做好本單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并積極組織人員參加所在地的疫情防控工作;
五是公民個人應當服從人民政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所屬單位的指揮和安排,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積極參加應急救援工作,協助維護社會秩序。不履行上述法律法規規定義務的單位和個人,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張宏發還介紹,疫情發生以來,全區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充分發揮司法行政職能作用,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攻堅戰提供有力法律服務和法治保障。
一是暢通復議渠道,優化行政復議案件辦理方式。對于當事人受疫情影響無法及時提交行政復議申請的,采取“電話+網絡”方式受理;對已經受理的行政復議案件,原則上以書面方式審理。復議期間,申請人及其代理人不能參加行政復議審理的,建議申請人提出中止行政復議申請,待中止原因消除后,及時恢復審理。
二是排查化解糾紛,護航疫情防控期間社會穩定。積極發揮人民調解“第一道防線”作用,統籌協調指導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全面推行“非接觸式”調解服務模式,把因疫情引發的勞動關系、薪資報酬、房屋租賃等經濟糾紛,以及其他涉疫受損群體幫扶等作為涉疫矛盾糾紛排查的重點,主動開展線上排查,采取“即時答、馬上調”的服務措施,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處置。自8月中旬以來,線上排查涉疫矛盾糾紛253次,調解26件,調解成功率100%。
三是優化服務模式,精準提供疫情防控法律服務。通過西藏司法廳官方抖音賬號、西藏司法微信公眾號以及西藏律協公眾號等線上平臺,在線開展“律師說法”,針對疫情防控期間群眾關心關注的勞務糾紛、房屋租賃等法律實務以及造謠傳謠法律處置等進行“以案釋法”。截至目前,在線發布疫情防控法律知識91條,通過網絡、電話等方式解答群眾法律咨詢616人次,讓廣大群眾足不出戶即可享受優質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務。
四是開展普法宣傳,著力營造疫情防控法治氛圍。堅持“依法防控 普法先行”,依托“報、網、端、微、屏”等線上宣傳渠道,及時編印漢藏雙語《新冠肺炎防控法律知識問答》《疫情防控以案釋法手冊》等宣傳資料,收集整理違反防疫法律法規和防控措施的典型案例以及因突發疫情造成的合同履行、房屋租賃、務工用工等民生領域熱點問題,制作各類防疫知識宣傳短視頻和疫情防控法治動漫,通過普法媒體矩陣、微信群推送轉發。同時,積極發動村居“兩委”,駐村、駐寺干部及公安民警、下沉干部、志愿者等一線防控力量,利用戶外LED屏、移動小喇叭、鄉村(社區)廣播站、流動宣傳車等陣地,全覆蓋開展疫情防控法治宣傳,營造良好的防疫法治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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