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鑒定的程序
構成醫療事故必須具備4個條件:提供醫療服務的必須是合法的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要有違法、過失行為;必須有嚴重、明顯的不良后果;違法行為與不良后果之間必須有因果關系。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分首次鑒定和再次鑒定。首次鑒定由各區縣醫學會組織,再次鑒定由醫學會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是有時效限制的,患方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醫療事故糾紛鑒定的啟動程序,有三種方式,包括:醫患雙方共同委托鑒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鑒定和法院指定鑒定。一、醫患雙方共同委托鑒定的。如果醫患雙方在治療過程中,發生醫療糾紛的,并且協商一致,通過醫療事故鑒定,來確定是否構成醫療事故、構成何種等級的醫療事故、醫療事故賠償數額的。通過醫療事故鑒定來解決醫療糾紛的,可以由醫療糾紛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當地醫學會組織醫療事故鑒定。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醫療事故鑒定的組織,是由醫療糾紛發生地的衛生行政部門主管。衛生行政部門下屬的醫學會,專門設有醫學會,該委員會是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如果是醫患雙方共同委托鑒定的,委托鑒定的提出即可以是在醫療訴訟前的協商過程中;也可以是醫療訴訟的庭審過程中。不過,該程序也有其特殊性,雙方共同委托的,要求醫療糾紛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共同委托醫療事故鑒定。在這種情況下,醫學會是不接受單方委托的!也就是說如果患者及其家屬單獨要求做醫療事故鑒定的,當地的醫學會是不會受理的。二、衛生行政部門組織鑒定的。如果當地的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于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后,衛生行政部門認為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啟動醫療事故鑒定的程序醫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接到下屬的醫療機構的報告組織的鑒定;或者是患者及其家屬單方面要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醫療事故鑒定,并且得到許可的情況下方可以啟動。該程序的啟動往往需要醫療機構的報告,衛生部門認為必要;或者患者自己提出請求,衛生部門同意、許可,才可以啟動。如果醫療機構沒有向衛生主管部門提出報告;衛生主管部門認為沒有必要鑒定;或者患者及其家屬提出鑒定申請,但是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認為沒有必要鑒定,或者拒絕鑒定的,則該程序是無法啟動的!患者及其家屬是可以單方面向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啟動鑒定申請的要求的。如果是衛生行政部門組織鑒定的,則往往是在醫療訴訟程序前,未進入醫療訴訟程序的情況下。如果糾紛已經進入訴訟程序,往往醫學會是拒絕受理的。等待法院的委托或者當事人的協商結果,通過在訴訟中的請求和委托進行醫療事故鑒定。三、法院要求鑒定的,根據中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如果在醫療糾紛訴訟中,醫療機構和患者及其家屬都沒有提出醫療事故鑒定申請的,而主審法官認為有必要做事故糾紛的,那么法官自己也可以提出醫療事故鑒定的要求,啟動醫療事故鑒定程序。該鑒定程序在設定上是有其特殊性的,與其說是醫患雙方當事人的一個訴訟權利,不如說是法律給了法官的一項權利。使法官在醫療糾紛訴訟程序中,可以更好的駕馭庭審程序,給法官的裁判提供法律依據。法院要求醫療事故鑒定的,不需要醫療事故糾紛雙方當事人的申請,也不存在當地醫學會是否受理的問題,只要庭審法官認為必要的,就可以啟動醫療事故鑒定程序。患者或家屬在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之前,一定要注意及時搜集和保護證據,如病歷資料、實物、掛號證、醫療費單據、交通費票據等。此外,還要認真學習《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及衛生管理法律、法規,按照醫學會的要求及時提交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相關材料,并委派詳細了解整個醫療糾紛案件、邏輯思維清晰、會說普通話的人員參加鑒定會。醫學會在接到鑒定申請后,會向醫患雙方發放提交材料的告知書,醫患雙方交齊鑒定材料后,由醫學會確定專家鑒定組的專家組成及專家人數,組織醫患雙方當事人隨機抽取專家,向鑒定專家送達鑒定材料,組織召開鑒定會。在專家合議形成鑒定結論后,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書,由醫學會將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送達移交方或委托方。一個鑒定周期通常需要60天左右。專家組成事故技術鑒定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是由專家鑒定組的專家依據醫療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運用醫學科學原理和專業知識,獨立進行鑒定的,所做出的鑒定結論具有法律證明效力,可以作為衛生行政部門處理醫療事故爭議、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糾紛的依據之一,也是人民法院審判醫療事故爭議案件的證據之一。患者如果對首次鑒定結論不服,可以在接到首次鑒定結論之日起15天內向醫療機構所在地的衛生行政部門或人民法院申請再次鑒定。根據市物價局規定,首次鑒定費用3000元,再次鑒定費用3500元。鑒定費由鑒定申請方預先繳納。醫患雙方共同委托鑒定的應由雙方當事人協商預先繳納鑒定費。醫療糾紛訴訟案件種類很多,除了醫療事故損害賠償案件外,還有醫療損害賠償案件、醫療侵權賠償案件、醫療服務合同糾紛等,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只作是否構成醫療事故的結論,不能完全滿足申請方其他案件的訴訟要求。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可以咨詢四川憲恒律師事務所,謝謝!
醫療過錯鑒定可以自己申請嗎
醫療過錯鑒定 可以自己申請嗎 醫療過錯鑒定可以自己申請, 按《民事 證據 規定》第4條第8項的規定,醫療機構的醫療行為是否有過錯,醫療行為是否與損害結果存在因果關系。其 舉證責任 在醫方。但對其主張的事實進行舉證,既是當事人的義務,也是當事人的權利。患方當然可以向醫學會提出醫方是否構成 醫療事故 的鑒定申請,或者向相關鑒定機構提出醫方是否存在 醫療過錯 的鑒定申請。即使醫方已經提起了 醫療事故鑒定 ,患方仍然可以提起醫療過錯鑒定。審判機關無權加以限制。 如果發生 醫療糾紛 后,患者及其家屬與醫療機構通過協商,共同委托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鑒定的,則雙方當事人可以共同到當地的衛生行政部門辦理醫療事故鑒定的手續。到達醫學會后,需要填寫相關的表格、證明相互身份的證件等等。如果其中一方當事人不愿意,或者不能夠一起到達現場辦理手續的,可以提交表明愿意通過醫療事故鑒定、與對方協商一致的書面材料。這是雙方當事人共同申請醫療事故鑒定的情況。 如果發生醫療事故糾紛后,患者及其家屬不愿意與醫療機構協商、或者醫療機構不同意做醫療事故鑒定的,患者及其家屬單方面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載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有關事實、具體請求及理由等。書面申請是對患者及其家屬單方申請的要求,而且對于書面申請的內容也做了相關的規定,不再是簡單的表格和意思表示,具體為對鑒定事實的敘述和鑒定結果的請求、理由等等。在現實醫療糾紛鑒定實踐中,由于患者及其家屬對于醫療技術問題說不清楚、對于鑒定程序也缺乏了解,往往是帶有鑒定的要求就直接來到相關的鑒定機構。 醫療過錯的鑒定的申請,只要自己按照有關的程序操作就可以,但是有關的當事人在具體問題的處理上會陷入一定的空白期,所以自己需要進行合理的咨詢,這樣自己的合法利益才會得到法律上的保障,但是實際的問題處理需要一段時間過渡。
申請醫療事故鑒定的條件
雙方當事人對醫療事件的協商處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區縣或醫科大學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申請鑒定,市衛生局局屬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事件,可直接向市鑒定委員會申請鑒定\x0d\x0a\x0d\x0a醫療事故鑒定,是指由醫學會組織有關臨床醫學專家和法醫學專家組成的專家組,運用醫學、法醫學等科學知識和技術,對涉及醫療事故行政處理的有關專門性問題進行檢驗、鑒別和判斷并提供鑒定結論的活動。\x0d\x0a\x0d\x0a醫療事故鑒定的作用:\x0d\x0a可作為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糾紛的依據、是衛生行政部門處理醫療糾紛案件的法定依據、是衛生行政部門作出行政處罰的法定依據、訴訟中的證據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據)。\x0d\x0a\x0d\x0a受理條件:\x0d\x0a對不符合受理條件的,醫學會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醫學會應說明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學會不予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鑒定:\x0d\x0a(一)當事人一方直接向醫學會提出鑒定申請的;\x0d\x0a(二)醫療事故爭議涉及多個醫療機構,其中一所醫療機構所在地的醫學會已經受理的;\x0d\x0a(三)醫療事故爭議已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或判決的;\x0d\x0a(四)當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司法機關委托的除外);\x0d\x0a(五)非法行醫造成患者身體健康損害的;\x0d\x0a(六)衛生部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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