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死亡賠償標準是什么
醫療事故死亡賠償標準是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也要計入死亡賠償金。
醫療事故的種類具體如下:
1、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甲等)、重度殘疾的(乙等);
2、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甲等、乙等、丙等、丁等);
3、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4、(甲等、乙等、丙等、丁等、戊等)四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后果的。上述一級乙等至三級戊等醫療事故對應人體傷殘級別的一級至十級。
醫療責任事故包括的情形有以下幾種:
1、擅離職守或對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諉拖延,貽誤診治和搶救時機;
2、診治中遇到明知復雜疑難問題,不請示或不執行上級醫師指導,擅自處理;或在搶救危重病人時,上級醫師接到下級醫師報告后不及時處理;
3、手術治療中開錯部位、摘錯器官、遺留異物在病員體內的;麻醉方式、部位、藥品劑量錯誤,麻醉過程中不認真觀察病情變化;
4、因不遵守操作規程、不查對而造成錯發、錯配、錯用藥物,或違反藥物配伍禁忌,或不按規定做藥物過敏試驗;
5、護理中不按規定交接班,不遵守醫囑,不嚴格執行查對等制度,違反操作規程。
綜上所述,造成醫療事故的原因有很多種,不同的種類造成的原因各有不同,大家要具體對待。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醫療事故致人死亡賠償標準
醫療事故致人死亡賠償標準如下:
1、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2、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扶養到16周歲。對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3、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4、參加醫療事故處理的患者近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2人。
醫療事故注意事項如下:
1、醫療事故賠償協議應的內容;
2、明確醫療事故等級醫療事故等級是醫療機構和患方認定賠償數額的關鍵因素。所以在簽訂醫療事故賠償協議書時,雙方當事人必須就該醫療事故有了明確的等級鑒定,且該鑒定必須是雙方都予認可的;
3、詳盡醫療事故原因患者在簽訂醫療事故賠償協議書時應當詳細寫明醫療事故原因,即醫療機構在該事故中存在過錯,該過錯與人身損害后果之間是存在因果關系的;
4、賠償數額和給付時間作為醫療事故賠償協議書的核心,賠償數額應當精確全面,有理有據。賠償款項給付時間應當具體確定,不宜用“大約、左右、大概”等約數字眼;
5、違約責任在協議書中應當增加醫療機構逾期不予給付賠償款項,由此延誤患方治療,病情惡化的后續治療費用由醫療機構承擔。或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付款事宜。
綜上所述,醫療療機構違反相關規定對患者造成人身傷害,是屬于醫療事故的,是需要對患者進行賠償的。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
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愿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醫療事故賠償標準
醫療事故等級賠償標準有:醫療費標準為實際發生的醫療費;誤工費標準為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住院伙食補助費標準為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其他賠償標準。醫療事故等級劃分:一級醫療事故、二級醫療事故、三級醫療事故、四級醫療事故。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四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后果的。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準計算:(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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