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等級劃分標準
專家鑒定組在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衛生行政部門在判定重大醫療過失行為是否為醫療事故或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在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時,應當按照本標準確定的基本原則和實際情況具體判定醫療事故的等級。
本標準例舉的情形是醫療事故中常見的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后果。
本標準中醫療事故一級乙等至三級戊等對應傷殘等級一至十級。
一、一級醫療事故
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
(一)一級甲等醫療事故:死亡。
(二)一級乙等醫療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償,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植物人狀態;
2、極重度智能障礙;
3、臨床判定不能恢復的昏迷;
4、臨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喪失,不能恢復,靠呼吸機維持;
5、四肢癱,肌力0級,臨床判定不能恢復。
二、二級醫療事故
系指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
二級甲等醫療事故: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償。
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條,根據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醫療事故分為四級:
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
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四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后果的。
醫療事故共分幾級?每級各分幾級?
醫療事故分為一級乙等至三級戊等,對應傷殘等級一至十級。
1、一級事故
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
(1)、一級甲等
死亡。
(2)、一級乙等
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償,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二級事故
系指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
(1)、二級甲等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償,可能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2)、二級乙等
存在器官缺失、嚴重缺損、嚴重畸形情形之一,有嚴重功能障礙,可能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3)、二級丙等
存在器官缺失、嚴重缺損、明顯畸形情形之一,有嚴重功能障礙,可能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4)、二級丁等
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損、畸形情形之一,有嚴重功能障礙,可能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3、三級事故
系指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
(1)、三級甲等
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損、畸形情形之一,有較重功能障礙,可能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2)、三級乙等
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礙,可能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3)、三級丙等
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可能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4)、三級丁等
器官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5)、三級戊等
器官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微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4、四級事故
系指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后果的醫療事故。
擴展資料:
醫療事故的處理程序:
1、一旦發生醫療糾紛,病員及其家屬有權在發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發生后1年之內提出醫療事故或者事件的鑒定。
2、病員死亡的,其家屬應當在病員死亡后或收到尸檢報告單后15天內提出醫療事故或者事件的鑒定。其中尸檢的申請,則應當在病員死亡后48小時內提出,由所在地衛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門進行。
3、醫療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鑒定結論書之日起15日內,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申請鑒定。
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鑒定結論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4、雙方當事人對鑒定結論沒有異議的,可以就處理方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區、縣或醫科大學申請處理。對該處理決定不服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接到處理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所在省、自治區或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復議,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對所在省、自治區或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所作的處理決定或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或復議決定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醫療事故
百度百科-醫療事故分級標準
醫療事故劃分等級
醫療事故劃分等級通常分為三類:輕微、一般和重大。不同等級的事故對醫護人員的懲罰力度和賠償金額也有所不同。
醫療事故劃分等級通常分為三類:輕微、一般和重大。輕微事故一般是指不會對患者造成永久性傷害的小問題,如輸液反應、局部皮膚過敏等,對醫生的懲罰較輕。一般事故比輕微事故嚴重一些,可能會給患者帶來一定的生命危險或一定程度的健康損害,需要對醫護人員進行一定的懲罰。重大事故是指對患者造成永久性傷害、殘疾或死亡的嚴重事故,對醫護人員的處罰力度較大。不同等級的事故對醫護人員的懲罰力度和賠償金額也有所不同。例如,在一般事故中,醫生可能會面臨一定的罰款或停職等懲罰,但對于重大事故,醫生可能會被撤銷執業資格,并需要承擔更高額的賠償責任。為了避免醫療事故的發生,醫護人員應當嚴格遵循相關的醫療規范和操作流程,以最大限度地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醫生在面對醫療事故時應該怎么做?醫生在面對醫療事故時,首先應當及時查明事故原因,評估患者的損害程度,并積極采取措施進行救治。同時,醫生還應當主動向患者或其家屬說明事故的原因和后果,并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事故屬于醫生的過失行為,醫生應該積極與患者協商解決賠償問題。
醫療事故的發生給患者和家屬帶來的身體和心理傷害都非常嚴重,也會對醫療機構和醫護人員的聲譽和執業造成負面影響。醫護人員應該始終以患者的健康和安全為最高宗旨,嚴格遵守醫療規范和操作流程,盡可能減少醫療事故的發生。同時,在事故發生后,應該積極與患者溝通,尋求解決方案,為患者提供及時的救治和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條 醫療事故應當按照其危害程度劃分等級,分為輕微、一般、重大三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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