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屬于醫療事故的情形是包括哪些
一、醫療意外;醫療意外是指在醫療活動中,由于患者病情異常或者患者體質特殊而發生了不良后果。 二、醫用產品損害;醫用產品損害是指因醫療機構使用醫用產品而導致了不良后果。 三、疾病的自然轉歸;疾病的自然轉歸,是指疾病經過治療以后所達到的結果或指疾病自然發展的結果。 四、非醫療意外;由于非醫療活動即患者自己的行為或第三者的行為而發生的不良后果。 五、 非法行醫 行為;非法行醫行為是指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從事醫療活動。 六、醫療差錯;是指在診療護理過程中,雖然由于醫務人員的過失行為而給病員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損害結果,但尚未達到《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中所規定的嚴重程度。 七、并發癥; 八、患方不配合治療; 九、非 人身損害 糾紛。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于 醫療事故 : (一)在緊急情況下為搶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緊急醫學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醫療活動中由于患者病情異常或者患者體質特殊而發生醫療意外的; (三)在現有醫學科學技術條件下,發生無法預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無過錯輸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誤診療導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不屬于醫療事故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不屬于醫療事故的法定情形有:
1、患者因自身原因延誤診療導致人身權益受損害的;
2、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依照法律規定履行職責,無過錯輸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醫療事故的構成要件不包括:
1、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
2、因患者體質特殊而發生醫療意外;
3、因現有醫學科學技術條件不足而導致不良后果等。
綜上所述,醫療意外是指在醫療活動中,由于患者病情異常或者患者體質特殊而發生了不良后果,以及在現有醫學技術條件下,發生無法預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由此可以看出,醫療意外的發生,并非醫務人員的過失行為所引起,而是由于病員自身體質變化或特殊病情所導致,其發生不是醫務人員通過現代醫學科學技術所能夠預見和避免的。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于醫療事故:
(一)在緊急情況下為搶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緊急醫學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醫療活動中由于患者病情異常或者患者體質特殊而發生醫療意外的;
(三)在現有醫學科學技術條件下,發生無法預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無過錯輸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誤診療導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相關推薦:
醫療事故確定界限是什么(醫療事故等級如何確定)
醫療損害賠償糾紛的范圍(醫療損害責任糾紛賠償標準)
職業病有哪些(我國法定職業病有十大類多少種)
醫院怎樣避免醫療糾紛(防范醫療糾紛的措施有哪些)
醫療機構如何參與訴訟(當發生醫療糾紛 醫療機構應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