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有關醫療事故傷殘等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患者的人身損害程度,醫療事故登記可以分為四個等級:1、一級醫療事故,指的是患者死亡又或者是重度殘疾;2、二級醫療事故,指的是患者已經中度殘疾又或者是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了嚴重功能障礙;3、三級醫療事故,指的是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4、四級醫療事故,指的是患者出現了明顯人身損害,造成了其他后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事故分級標準》
本標準例舉的情形是醫療事故中常見的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后果。
本標準中醫療事故一級乙等至三級戊等對應傷殘等級一至十級。
第七條 醫療事故的分級標準
《青海省醫療事故處理辦法實施細則》
(一)一級醫療事故系指由于行為人過失直接造成病人死亡的(病人因病情重篤或疾病晚期衰竭瀕臨死亡,行為人雖有過失,但屬偶合因素者,不能認定為醫療事故)。
(二)二級醫療事故系指行為人過失,直接造成病人嚴重殘廢或嚴重功能障礙的。
(三)三級醫療事故系指行為人的過失,直接造成病員殘廢或功能障礙的。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