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規定,醫療糾紛案件的訴訟時效期間應當為一年,“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專家鑒定組應當綜合分析醫療過失行為在導致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狀況等因素,判定醫療過失行為的責任程度。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分為:(1)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2)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3)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4)輕微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輕微作用。
法律分析:醫療損害責任糾紛的訴訟時效為3年,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法律分析:(1)訴訟時效為一年,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損害結果發生時計算,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時距醫療行為已超過20年的法律不保護;(2)訴訟前進行醫療事故鑒定的,可以自收到鑒定結論之日起計算一年時效;(3)訴訟前進行過書面協商或行政調解的,可以自書面協商或調解不成日計算一年時效。除了侵權之訴外,醫療事故糾紛還可能是由于醫方違反了醫療服務合同的約定,損害了患者的身體健康,需要承擔對應的違約責任,根據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時效,按照一般的訴訟時效的規定,有三年的訴訟時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第一百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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