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的賠償最新規定
職業病的賠償最新規定具體如下: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
(1)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
(2)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
(3)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
(4)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2、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
(1)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
(2)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
(3)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
(4)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
(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3、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攫B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業病必須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1、患病主體是企業、事業單位或個體經濟組織的勞職業病患者的悲哀動者;
2、必須是在從事職業活動的過程中產生的;
3、必須是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職業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須是國家公布的職業病分類和目錄所列的職業病。
綜上所述,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攫B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條
職業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傷保險外,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賠償要求。
職業病病人享有哪些待遇
職業病病人享有的待遇如下:
1、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2、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支付;
3、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4、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并按月支付傷殘津貼;
5、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6、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
7、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8、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職業病的鑒定流程如下:
1、由勞動者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職業病診斷機構申請并提交《職業病鑒定申請書》;
2、勞動者按診斷機構的通知如實提交職業病鑒定所需的資料或者書面陳述;
3、繳納鑒定費;
4、鑒定機構進行鑒定,出具《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綜上所述,勞動者患有職業病的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進行鑒定,提交相應的材料,向用人單位申請相應的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八條
國家鼓勵和支持研制、開發、推廣、應用有利于職業病防治和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加強對職業病的機理和發生規律的基礎研究,提高職業病防治科學技術水平;積極采用有效的職業病防治技術、工藝、設備、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職業病危害嚴重的技術、工藝、設備、材料。
國家鼓勵和支持職業病醫療康復機構的建設。
職業病患者享受哪些相關待遇
法律分析:職業病人享受以下待遇:(1)用人單位應安排職業病病人進行治療、康復和定期檢查;(2)用人單位對不適宜繼續從事原工作的職業病病人,應當調離原崗位,并妥善安置;(3)用人單位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應當給予適當崗位津貼;等等。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攫B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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