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般來說,應包括標題、正文、落款三部分。
(一)標題
標題寫在正文上方中間,字體稍大。標題的寫法有兩種。一種是直接由文種名構成。即寫上“收條”或“收據”字樣。另一種是把正文的前三個字作為標題,而正文從第二行頂格處接著往下寫。如用“今收到”、“現收到”、“已收到”作標題。
(二)正文
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兩格處開始寫,一般要寫明收到的錢物的數量、物品的種類、規格等情況。
(三)落款
落款一般要求寫上收錢物的個人或單位的名稱姓名,署上收到的具體日期,一般還要加蓋公章。是某人經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經手人:”的字樣。是代別人收的,則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收據書寫的格式
1、標題
標題寫在正文上方中間位置,字體稍大。標題的寫法有兩種。一種是直接由文種名構成。即寫上“收據”字樣。另一種是把正文的前三個字作為標題,而正文從第二行頂格處接著往下寫。如用“今收到”作標題。
2、正文
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兩格處開始寫,但以“今收到”為標題的收據是不空格的。正文寫在標題下,頂格寫,正文一般要寫明下列內容,即寫明收到的錢物的數量、物品的種類、規格等情況。
3、落款
落款一般要求寫上收錢物的個人或單位的名稱姓名,署上收到的具體日期,一般還要加蓋公章。是某人經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經手人:”的字樣。是代別人收的,則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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