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異議期限的規定
工業產品的用戶或消費者(即需方)對產品的質量問題,有依法向生產企業或經銷企業(即供方)提出質量異議的權利。關于提出質量異議的期限,除當事人雙方有特別約定者外,一般是按有關的法律規定。
1、表面質量異議期限
表面質量具有顯而易見性。在購銷合同關系中,因交貨方式不同,對表面質量提出異議的期限也不同。
(1)供方送貨或代運的質量異議期限,產品的外觀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不符合同規定,屬供方送貨或代運的,需方應在貨到后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提出書面異議。這里所稱的“產品的外觀”即為表面質量。
(2)需方自提的質量異議期限,產品的外觀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不符合同規定,需方自提貨時或者雙方商定的期限內提出異議。
2、內在質量異議期限
內在質量是指需要通過專門技術或實際使用后才能得知產品內在素質狀況,具有非顯而易見性.產品內在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不論供方送貨、代運或需方自提,需方應在合同規定由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內檢驗或試驗,提出書面異議;某些產品,國家規定有檢驗或試驗期限的,按國家規定辦理。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后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提出異議的期限外,一般從運轉之日起六個月以內提出異議。該除國家另有規定外,質量責任的仲裁請求和起訴,應從當事人知悉或應當知悉權益受損害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八條,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有關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方法等的變更,是對要約內容的實質性變更。
第六百一十八條,當事人約定減輕或者免除出賣人對標的物瑕疵承擔的責任,因出賣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不告知買受人標的物瑕疵的,出賣人無權主張減輕或者免除責任。
消費者權益法投訴期限
相信大家在現實生活中都遇到過產品質量問題,這時,作為消費者,我們有權進行投訴和索賠,那么,消費者投訴處理期限是多久?為了幫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一、消費者投訴處理期限 (一)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訴的時效。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頒發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受理消費者申訴暫行辦法》規定:“消費者知道或者應該知道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超過一年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不予受理。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效。 身體受到傷害、商品質量不合格、租金被延付或者拒付、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訴訟,訴訟時效為一年。如果過了五年再來申訴或者訴訟,已經喪失了法律賦予的權利。 (三)“三包”(即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時效。其中有7天、15天、30天、90天幾個時效規定,消費者應當熟記。
二、維護消費者權益的途徑有哪些? 根據法律規定,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三、消費者投訴處理流程是怎么樣的 (一)接受投訴后,即向被投訴單位或主管部門發出轉辦單,并附上投訴信,要求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在一定期限內答復。一般情況下在正式立案后的十五日內處理完畢;超期未辦的,再次催促或采取其他辦法,直到辦結為止。 (二)對內容復雜、爭議較大的投訴,消協將直接或會同有關部門共同處理。需要鑒定的,將提請有關法定鑒定部門鑒定并出具書面鑒定結論。鑒定所需的費用一般由鑒定結論的責任方承擔。 (三)對涉及面廣、危及廣大消費者權益的或者損害消費者權益情節嚴重又久拖不決的重要投訴,將向政府或有關部門及時反映,同時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評,并配合有關職能部門進行查處。消協處理消費者與經營者爭議糾紛,堅持自愿、合法原則。在消協的主持下,雙方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自愿協商,達成協議。消協對所有投訴均會及時給予答復和處理。 消協受理投訴不收費。 以上就是為您詳細介紹關于消費者投訴處理期限的相關知識,由上述可知,如果在購買商品中遇到質量問題的,應及時投訴處理,避免錯過訴訟時效。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
產品存在缺陷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
產品缺陷責任的訴訟時效為三年。
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五條:“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損害時起計算。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請求權,在造成損害的缺陷產品交付最初消費者滿十年喪失;但是,尚未超過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第四十六條本法所稱缺陷,是指產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產品有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是指不符合該標準。
因此現在產品缺陷責任的訴訟時效是兩年。
訴訟時效的特征有哪些
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訴訟時效的特征有以下幾個:
1、訴訟時效不受當事人的意志控制并能發生權利消滅屬于法律事實中的事件。
2、訴訟時效具有強行性由法律規定的不得當事人自行約定或規定。
3、訴訟時效的效果是期間與事實的結合。
4、訴訟時效僅適用于請求權,但并非所有的請求權如物上請求權。
5、法官無權主動釋明并適用該時效的規定需要當事人提出適用該制度訴訟時效的起算,也即訴訟時效期間的開始,它是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開始計算,即從權利人能行使請求權之日開始算起。
訴訟時效的分類
1、一般訴訟時效
指在一般情況下普遍適用的時效,這類時效不是針對某一特殊情況規定的,而是普遍適用的,如我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的:“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限為3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這表明,我國民事訴訟的一般訴訟時效為3年。
2、特別訴訟時效
特殊時效優于普通時效,也就是說,凡有特殊時效規定的,適用特殊時效,我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法律對時效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規定。綜上所述,產品缺陷責任是一種特殊民事責任,適用的訴訟時效是兩年。
綜上所述是小編對產品存在缺陷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做出的相關回答,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二條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二百零三條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請求賠償。產品缺陷由生產者造成的,銷售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因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
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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