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醫療過錯醫療事故鑒定
申請醫療過錯醫療事故鑒定應當由當事人共同提出書面申請。醫療損害責任過錯賠償標準包括醫療費、誤工費、陪護費等,其中醫療費的具體數額需根據醫療機構出示的收費憑證確定。
一、如何申請醫療過錯醫療事故鑒定
申請醫療過錯醫療事故鑒定應當由當事人共同提出書面申請。設區的市級地方醫學會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直接管轄的縣市地方醫學會負責組織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條
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于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后,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
二、醫療損害責任過錯賠償標準
醫療損害責任過錯賠償標準是:
1.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
2.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陪護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5.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
6.殘疾用具費: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7.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三、醫療過錯責任糾紛訴訟的一般程序
醫療過錯責任糾紛訴訟的一般程序為:
1.原告向管轄法院遞交起訴狀提起訴訟;
2.法院決定受理的,依法送達相關法律文書;
3.當事人按照法院通知參加訴訟;
4.法院依法作出判決。
醫療 訴訟 的責任認定的三種是法官判定、 醫療事故 技術鑒定和 醫療過錯 司法鑒定 。如果 醫療糾紛 經過和解和行政調解得不到有效解決,最后會進入民事訴訟程序來處理。 《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客觀:《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全文》第十一條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涉及多個醫療機構的,應當由涉及的所有醫療機構與患者共同委托其中任何一所醫療機構所在地負責組織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醫療事故爭議涉及多個醫療機構,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只可以向其中一所醫療機構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處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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