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延期審理,申請延期審理應當提交申請材料。延期審理申請書按照以下格式寫:
1、首部。當事人基本情況:應詳細填寫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單位或住址,申請人是法人及社會組織的,應當詳細填寫法人或社會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2、正文
(1)申請的具體內容,事項。
(2)申請的理由。
3、尾部。申請人簽名,填寫申請人申請的日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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