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訴狀,應該正確填寫民事訴訟原告和被告基本情況、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署名和時間等資料。
(一)民事訴訟原告和被告基本情況
原告、被告是自然人的,應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單位、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等基本情況。為便于聯系,要求民事訴訟當事人提供聯系地址和電話,民事訴訟原告應當填寫法律文書送達地址確認書。
民事訴訟過程中,原告、被告是法人的,應寫明單位名稱、住所地。實際營業地與注冊地不一致的,還應提供實際營業地址。法人非依法設立的分支機構,或者雖依法設立,但沒有領取營業執照的分支機構,以設立該分支機構的法人為民事訴訟當事人。
(二)訴訟請求
民事訴訟請求是指原告請求法院保護其民事權益的內容和范圍,即民事訴訟原告人通過訴訟要求達到的具體目的。民事訴訟請求內容應當具體明確,如系給付物的,應寫明種類和數量;如系給付行為的,應寫明為何行為或不為何行為。
(三)事實與理由
事實與理由是民事訴訟原告對其訴訟請求的佐證和支持。事實包括糾紛起因、過程、現狀,即引起民事訴訟當事人之間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或消滅的事實。
(四)署名和時間
民事訴訟狀應由原告簽名或蓋章,并簽署時間。原告授權他人代為起訴的,必須有明確的代為起訴的授權,但訴狀上仍需有原告的署名。
民事起訴狀的注意事項
訴訟上簽署的時間與實際遞交訴狀時間不一致的,原告應注明實際遞交的時間,以實際遞交訴狀的時間為正式起訴時間。
想要得到什么樣的法律結果。還應對自己的訴訟理由,侵害自己的合法權益進行詳細的書寫。被告人的詳細地址和聯系方式,最后就是上訴的時間進行認真的書寫。保證上訴書的合法合理性。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不管是民事起訴狀還是一些其他的法律文書,都是可以委托律師代為書寫的,因為律師具有專業的法學知識,所以肯定是能夠寫得非常的專業,但是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請律師代為書寫,會有費用產生。
民事起訴狀應當包括: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被告的姓名、性別、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訴訟請求和事實和理由:在訴訟請求一項中,簡要寫明原告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解決的民事權益糾紛的具體要求是什么。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如果原告持有相關證據,可連同訴狀一起提交法院;如果證據不在原告手中,原告應向法院提供證據的相關線索、證人的姓名和住所等以便于法院調查取證。
民事起訴狀的模板如下:
民事起訴狀
原告:名稱:______地址:______電話: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 職務: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性別:______年齡:______
民族:______職務:______工作單位:______
住址:______電話:______
被告:名稱:______地址:______電話: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 職務: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性別:______年齡:______
民族:______職務:______工作單位:______
住址:______電話:______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合同副本______份。
本訴狀副本______份。
其它證明文件______份。
民事訴訟的審理流程如下:
1、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實行公開審理。對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將在開庭三日前通知雙方當事人;
2、開庭審理大致分為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和評議,宣判等幾個階段。如果提出回避申請,需要說明理由。如果不提出申請或者申請被駁回,庭審將繼續進行;
3、在法庭調查階段,審判長或審判員將組織雙方當事人,針對請求和主張,按順序分別舉證、質證。質證是當事人圍繞證據的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針對證據有無證明力以及證明力大小,進行質疑、說明和辯駁;
4、在法庭辯論階段,審判長或審判員將組織雙方當事人針對爭議焦點,圍繞全案事實、法律責任等發表意見;
5、在評議、宣判階段,合議庭或審判員將對庭審情況進行總結,對雙方當事人發表的意見進行評議,表明是否予以支持,并闡明理由;
6、如果是原告,經法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7、作為當事人,在宣判前任何訴訟階段,都可以同對方當事人進行和解,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主持調解。如果不同意調解或未達成調解協議,人民法院將繼續審理并作出判決。
民事起訴狀 (一)
民事起訴狀
原告:陳逢逢,四川英濟律師事務所律師(中國球迷, 以下簡稱 ” 原告 ” )
地址:中國 四川 成都聯系電話:******
被告: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以下簡稱“被告“)
地址: 北京市崇文區綠景馨園東區12-10 號 東玖大廈
法定代表人: 高洪波職務:主教練
案由: 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 1 、請求判令被告打進一屆世界杯且進8 強;
2 、請求被告給原告帶來中國足球的激情和快樂;
3 、請求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等相關費用。
事實及理由:
被告 始創于1924 年,被告在1931 年加入國際足球聯合會 ,1958 年退出,并在1979 年重新加入。從1976 年起,被告連續9 次參加亞洲杯足球賽,并于1984 年和2004 年兩度打進決賽,不過都飲恨而歸。被告在第一次世界杯 上的亮相是2002 年韓日世界杯 ,但是輸掉了全部三場比賽且失九球不入球,僅因沙特阿拉伯 國家足球隊于另一小組輸掉了全部三場比賽且失12 球不入球,從而免于在32 強中墊底。被告在世界杯亞洲區預選賽中僅出線過一次。被告成立后,有義務打進世界杯并為原告帶來激情和快樂,但是被告卻沒有認真履行義務。
足球 運動在中國很受歡迎,尤其是國家主席胡錦濤等黨和國家領導人多次關心我國足球發展。因此被告取得的任何成績和勝利都會被認為是國家的驕傲。大約有3 千萬觀眾收看了2002 年世界杯足球賽里中國參加的比賽。
打不進世界杯不說,而且, 賭球、操縱比賽、黑哨和被告的糟糕表現,使得這項運動成為越來越不關心足球的中國球迷的笑柄,也成為政府越來越關注的問題。最終,中國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南勇和副主任楊一民因腐敗行為遭到免職并被警方拘捕。據官方媒體稱,兩人因涉嫌收受賄賂罪,罪名成立,最重可判處死刑。 而毗鄰的友邦朝鮮隊,歷史上只參加過一次世界杯決賽階段的比賽,即1966 年英格蘭世界杯。44 年前,朝鮮隊趕赴遙遠的英國參加世界杯賽。他們在小組賽前兩場比賽中0 比3 負于前蘇聯、1 比1 戰平智利隊,小組最后一戰將面對老牌勁旅意大利隊,朝鮮隊自知出線無望,于是全隊退了酒店的房間、預訂了機票,準備打完比賽后直接趕到機場回國。然而“事與愿違”,朝鮮隊憑借當時隊中的核心球員樸斗益的進球1 比0 戰勝了意大利隊,順利從小組賽出線,打進八強, 制造了世界杯歷史上最著名的三大冷門之一 。1/4 決賽中,他們在25 分鐘內連進三球,3 比0 領先葡萄牙隊,不過隨后“黑豹”尤西比奧一人獨進四球,幫助葡萄牙隊完成逆轉。朝鮮隊盡管出局,但八強的亞洲最佳戰績卻保持了36 年,直到2002 年才被韓國隊打破。2010 再次爭奪世界杯,成績,未知。
然而, 曾有媒體披露,朝鮮高水平運動員的年薪折合人民幣144 元,當然,出于眾所周知的原因,這個數字無法得到證實。但我們還是能夠通過一些分析,來了解到朝鮮球員的收入問題。2006 年,一家中國體育公司,為朝鮮隊提供裝備,他們為朝鮮球員每人提供了一套球衣。3 年之后,朝鮮隊仍然穿著這套球衣出戰國際賽事,而諷刺的是,正是靠這套球衣,他們打進了世界杯!曾經到朝鮮挑選外援的馬明宇透露,朝鮮隊員甚至連啤酒都喝不到,雖然衣食無憂,由球隊統一派發,但球員們幾乎沒有多少收入,手機都無法擁有,更不用說汽車了。 1999 年,上海申辦四國邀請賽,請來了朝鮮隊、伊拉克隊。戰火中的伊拉克隊,把組委會提供的礦泉水封包帶走,幾年后他們在奧運會殺入四強。而朝鮮隊因為無法得到免費午餐,而向酒店經理討了一點糖果,靠這些糖果充饑,朝鮮隊兩次洞穿了中國隊的防線!擊敗中國隊后,朝鮮球員們喝著中國球員丟棄的半瓶水,拿老式的相機合影。2000 年四國賽時,朝鮮隊員4-5 個人合資,才能買到一聽可樂。時任中國足協主席閻世鐸看完朝鮮隊的訓練,當場落淚。據說,這是“閻主席”第一次為足球流淚。 當2010 年南非世界杯拉開戰幕時,中國將再次成為看客,而且仍沒有跡象表明它有能力奪得四年后巴西世界杯的亞洲四個參賽席位之一。雖然中國在越來越多的奧運會項目中取得了優異成績,但中國國家足球隊仍在苦苦掙扎。沖擊今年南非世界杯的努力成了一場災難,被告連續第二次在世界杯亞洲區第三階段資格賽中出局。 被告不但沖擊世界杯決賽圈未果,而且在北京奧運會上,他們當著本國球迷的面一敗涂地。
每當世界杯時,中國隊贏了…… 中國隊贏了世界杯…… 中國隊竟然進了世界杯8 強……中國隊沖出了亞洲,擠身于世界杯8 強之列,全國沸騰了,許多城市還為此放了假慶祝……醒后,我哭了,想起十余年來看球的歷史,想起多次沖擊夢碎的場景,我淚流滿面…… 中國球迷也許是世界上最多的` , 但也是最痛苦也具耐力的球迷。 2002 年的世界杯,中國足球沖進世界杯是多少中國球迷的夢想!每次看到中國足球只能被關在世界杯的門外時,最痛苦的也莫過于中國球迷! 中國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但它似乎無法組織起一支能夠打入世界杯決賽圈的足球隊。
綜上所述,被告依法成立并拿到待遇后就與全體國人尤其是球迷簽訂了一份《合同》,被告的義務是進球并打進世界杯,原告的權利是觀看并因被告進球打進世界杯而激動快樂,但是被告自成立以來只打進 2002 年韓日世界杯 ,而且還輸掉了全部三場比賽且失九球不入球。被告在歷屆世界杯預賽與比賽上不認真履行義務的行為,導致原告無法獲得被告帶來的中國足球的激情和快樂,致使2010 年世界杯期間別國球迷激情的時候,原告卻悶悶不樂,只喝悶酒,激情和快樂損失嚴重。(附件1 為被告不履行合同證據)
鑒于上述事實,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利,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特訴請貴院判允前列訴訟請求。
此致
北京市 崇文區 人民法院
具狀人:陳逢逢
2010 年6 月16 日
附件1 : 被告歷屆世界杯成績
1930 年— 1954 年 - 未參加
1958 年— 外圍賽出局
1962 年— 1978 年 - 未參加
1982 年— 1998 年 - 外圍賽均出局
2002 年— 首次殺入世界杯決賽圈,決賽32 強(第一輪小組賽遭淘汰)
2006 年— 外圍賽出局
民事起訴狀 (二)
原告:wp,男,13歲。
法定代理人wz(系原告之父)
被告:某研究所
被告:某血制品有限公司
被告:某血液中心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共計:521147元
2、判令被告承擔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原告wp于1987年6、7月間因顱內出血至醫院醫治,診斷疑為血友病,1988年4月18日,由上海第二醫科大學附屬新華兒童醫院確診為血友病甲。自此,根據醫囑,wp開始大量使用凝血第八因子(醫學上簡稱AHG,以下簡稱八因子)。其中1988年—1996年,使用的八因子由某研究所生產,1996年則改用某血制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八因子至今。原告也曾據醫囑少量使用鮮血漿及低溫冷沉淀物治病。1998年9月23—29日,wp住上海市兒童醫院時,被確診患有愛滋病及丙肝。
法定代理人認為,wp所患愛滋病及丙肝是由輸血制品(包括八因子、低溫冷沉淀物及鮮血漿)而引起的,理由如下:根據目前醫學水平確定,愛滋病及丙肝的傳播途徑只有三種,一為性交,二為血制品輸液,三為母嬰傳染。對于wp這樣一個13歲尚未成年的孩子來說,第一種情況是不可能的,而他的母親也非愛滋病及丙肝患者或病毒攜帶者,則第三種情況也無可能,唯一使其染上愛滋病及丙肝病毒的原因,只有他因患有血友病而輸過的大量血制品(包括八因子、低溫冷沉淀物及鮮血漿)。醫學上目前認為,愛滋病的潛伏期是1—15年,那么對于wp現患有的愛滋病及丙肝就要追及到1988年至今一直在大量使用的血制品,包括八因子、低溫冷沉淀物及鮮血漿,而這三種藥品中,八因子是由某血制品有限公司、某研究所生產的,低溫冷沉淀物及鮮血漿是由某血液中心生產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十九條規定: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并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撫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故要求被告賠償:
1、原告已用醫療費24227元,營養費2700元;
2、原告親屬誤工費(自1998年3月起,再計五年),每月380元,共計26220元;
3、原告今后將用醫療費(計五年)250000元及營養費18000元(以每月30O元計):
4、原告精神損失費200000元。
并要求被告承擔全部訴訟費用。
請法院依法支持我的上述請求。
民事起訴狀 (三)
原告: 曹天華 男 1953年1月生人 住新華西路264號 河北世紀大飯店打工******
被告: 河北世紀大飯店(以下簡稱”被告” ) 本市中山西路145號050071 ***,
法定代表人: 白海軍。 總經理
請求事項:
一、退還工裝費;
二、 補發拖欠工資。
三、 支付社會保險。
四、 退還罰金。
五、判決辭退曹天華的決定違法。無效。
賠償由該違法決定給我帶來的全部經濟損失。
事實和理由:
一。我07年5月10日起在被告管家部PA崗打工。當天被迫交了300元工裝費。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4條, 被告向員工收工裝費是違法的。被告已經承認該收費違法,并將該收費無條件全額退還了員工, 當然也應立即無條件退還我的300元,并處以罰款。
二。剛進世紀時, 被告說: 該崗位沒有公休, 干一天說一天。入職首月,日工作8小時, 日工資13元。入職次月, 日工作10小時, 每小時3元,日工資30元。該工資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因而是違法的。當時最低標準是580元/月(21.75天。 一天8小時) 。按該標準, 一天工作8小時工資是26.67元,一天工作10小時工資是33.33元。我5月10日至8月25日的工資是:*****
被告欠我工資491.08元, 應立即無條件補發。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5條第二款, 被告還應給48116元賠償金(591.08*0.98=579 。共計591.08+579=1170.08 元
三。法律規定, 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交社會保險, 而被告一分錢也沒給我交, 說明被告又違法。 我自己每月交390元(養老保險275元/月, 醫療保險115元/月) 。這些款應按有關部門規定的比例的由被告向我償還。
四。 被告規定不允許員工把手機帶入工作場地, 違者罰款90元。 該規定從多個方面侵害了員工對手機的所有權,侵害了員工的通信自由權(員工的以上兩項權利是受法律明文保護的),因而該規定是違法的。根據這個違法規定對員工罰款也是違法的, 應予撤消或改正(改為既嚴肅勞動紀律, 又不侵害員工合法權益。) 。我7月18日在工作場地只看了一下手機上的時間(當時手機打在靜音狀態, 只當表用,絕對沒對工作造成任何微小損失)就被罰90元。我認為該罰款是根據被告違法的規定做出的, 理應被認定違法和無效。因此,世紀應退還罰款90元。
五。被暴力行兇,又被違法辭退。8月25日, 上級李某與我談話時頭腦昏暈, 失去理智和控制, 對我暴力行兇, 用手狠命掐住我咽喉, 使我呼吸困難, 正當他要動手打人時, 來了兩個員工, 員工將李某拉開。李某侵害了我的人身權, 是典型的明顯的違法違紀行為, 本應受到飯店規章制度的嚴肅處理, 被告本應對我表示慰問。 令人不解的是, 被告不但沒有給行兇者適當處分, 反而不顧我9月3日把病歷交給被告的事實, 反而倒打一爬, 以挖空心思、絞盡腦汁捏造出莫須有的荒堂可笑的理由(把我病休的五天認定為曠工,該理由稱為”理由1”), 于9月13日(口頭宣布)將我辭退。 沒有書面辭退通知。 就違反了”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第20條第二款之規定,根據”民法通則” 58條第2款”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從行為開始就無法律約束力” ,應認定該辭退決定是違法的和無效的!今年4月以書面形式(給勞動監察大隊的回復函)講了辭退理由,“曹天華因污蔑主管并從8月26日起連續曠工一個月被我單位辭退”。( 以下簡稱”理由4” ,這是被告用謊言欺騙市勞動監察大隊)。 被告先侵害了我的人身權、勞動權。 又給我制造謠言損害我的名譽, 還侵害了我的經濟利益。當然是違法行為。 首先, 未出具辭退書面通知即違法 ,其次, “污蔑主管和連續曠工一個月”的事實根本不存在,連行兇者的材料中都沒顯示受到污蔑。請被告拿出我"污蔑主管和連續曠工一個月"的具體物證和具體事實!被告有證明自已觀點、支持自已主張的最原始、最真實并令人信服的證據嗎?肯定沒有!如果沒有,就足以說明,被告的辭退決定就是違法的無效的! 因為拿不出證據,被告深知理由4站不住腳,在5月<答辨書>中又憑空捏造。 拚湊出更加似事而非。 欺騙性更強的辭退理由(簡稱理由5),即所謂的違紀積分超過12分和連續曠工己超過三天。該理由和理由4,同樣蓋著公章,意味著對其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都蓋了公章的兩理由明顯地前后不一,出爾反而,自相矛盾,讓人根本無法相信或采信兩個理由中的任何一個理由,只能把這兩個理由當偽證處理。我己駁斥了理由5(請看駁斥材料)。我認為理由1才是客觀的反應了當天的真實事實(暫不提理由1多荒謬),其他理由純屬事后多時胡編捏造,都歪曲篡改了當天事實。我連續多次向各級領導以多種形式申訴。8月31時向管家部經理口頭投訴。 并按要求把口頭投訴內容整理成文字資料, 與病歷和查體結果9月3日交給管家部; 先后向人力資源部及被告總經理申訴,交了文字材料(U盤現存);給總經理及人事部通過Email發送20封郵件(郵箱內現存),主張我的權益(并向省總工會和省電視臺申訴,省臺記者到被告單位調查了解)。
事實和理由到此結束。以下是起訴說明:
本人因不服石市勞動爭議仲裁2008第367號裁決書,特向橋西法院起訴。
1.被告先后向市勞動監察大隊和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送交了工資表。 考勤表。 回復函。 答辨書等材料(因為有造假內容,出于心虛,未向仲裁委交考勤表)。這些材料錯誤百出,對同一個問題的解釋自相矛盾?前后不一?出而反爾?自我否定,如答辨書中明明寫著"兩套工裝", 開庭念答辨書時是"一套工裝"等等有很多處。
2. 本人見到被告的材料后,(1)當即以書面和口頭兩種方式分別向監察大隊某處長和仲裁委十分肯定地指出,有確鑿的證據證明被告的材料中有很多歪曲?篡改?捏造事實的地方(如在五月出勤表中把"出勤"或篡改為"培訓",或改為"休息"------等等,請法院到兩部門調取被告全部材料查明),因此被告的材料肯定是假證?偽證,肯定不能采信和支持這些假證。(2)請離職的多名員工寫了證明(離職員工才敢客觀地作證,在職員工肯定不敢講真話)。(3)。寫了數份共一萬多字的材料,以尖銳明確的論點和堅實充分的論據逐條駁斥了被告<答辨書>中的虛假理由和錯誤觀點(重點是為違法辭退辨解的全部理由)(4)找到一些足以揭穿被告造假的原始證據。如培訓記錄,足以證明培訓不是象被告造假"出勤表"顯示的在五月,也絕不是兩天。(5)。將(2)(3)(4)中的證據和材料都在仲裁開庭前交給仲裁委員會
3. 裁決書中雖有部分較公正的裁決,但這是不到位的公正。裁決書有很多瑕絲,只簡單地調查了幾個問題,沒通過法庭辨論使(對同一問題原被告兩種對立觀點中的)錯誤觀點被充分曝光和否定,正確觀點被充分肯定和確認。又毫無道理的采信了被告的(己被當場證實是偽證)的觀點。裁決書斷章取義地引用雙方的言論,又給人錯誤的心理暗示,使人極容易產生誤解。裁決書查明認定的很多事實是錯誤的。
4. 被告為掩飾其違法行為,先后兩次以偽證惡意欺騙市勞動監察大隊和市勞動仲裁委,被告還會以假證和謊言繼續行騙,極有可能欺騙貴院。對此應有高度警惕和防范。我愿和法官共同努力,剝掉被告掩蓋其違法行為的層層偽裝和假象,揭穿其事后捏造。拚湊的似是而非的欺騙性極強的種種荒謬理由,還事實本來面目,為公正判決奠定堅實的基礎!
5. 辭退原告的決定確有錯誤,參照其他相同案例,依據高院01年4月16日司法解釋第20條,應撤消該辭退決定,撤消后,從07年8月26日到撤消生效日應視為我工作,我有權要求被告賠償損失。 辭職或恢復工作。我選前兩項(因不滿被告不簽勞動合同又不交社會保險而辭職),被告應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承擔責任。讓被告付出違法成本,是嚴格執法的一個重要內容!
相信橋西法院能查清事實,依法公正地作出判決!
此致
石家莊橋西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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