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離婚 怎么起訴 ?
親親 您好 法院 收到 起訴狀 ,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裁定不予受理。
向居住在國外一方送達訴訟文書。對于 涉外婚姻 如何向被告方送達訴訟書,根據我國 民事訴訟法 的有關規定,可采用以下方式:
第一種是依照受送達人所在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中規定的方式送達;
第二種是通過外交途徑送達;
第三種是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受送達人,可以委托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受送達人所在國的使領館代為送達;法院 收到 起訴狀 ,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裁定不予受理。
向居住在國外一方送達訴訟文書。對于 涉外婚姻 如何向被告方送達訴訟書,根據我國 民事訴訟法 的有關規定,可采用以下方式:
第一種是依照受送達人所在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中規定的方式送達;
第二種是通過外交途徑送達;
第三種是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受送達人,可以委托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受送達人所在國的使領館代為送達;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有關規定,離婚有兩種途徑,一是當事人對離婚及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均無異議的,可以達成協議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二是通過人民法院由訴訟程序解決。
在涉外離婚中,無論是雙方自愿離婚還是一方要求離婚,一般最好是通過訴訟程序由我國法院作出判決的方式離婚。這是因為,有些國家只承認法院的判決的離婚。在雙方達成一致的情況下,有些法院可以適用簡易程序當場為雙方辦妥離婚手續。
涉外離婚起訴流程基本就是在協議離婚無果的情況下,先根據自己的情況,擬寫涉外離婚起訴書,找到有管轄權的法院遞送涉外離婚起訴書,提交證據、證件、證明材料,這還包括委托律師等事項。
法院要走的流程一般包括:立案受理——文書送達,答辯期——法院調解——一審審理(簡易程序、普通程序)——一審上訴、
律師解析:
涉外婚姻,如果是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的話,一般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提交結婚證、原告身份證、被告國外的住址(護照),以及其他相關證據。
2.法院審查立案后,一般會詢問原告是否能與被告達成協議事宜,若不能,或被告杳無音信,法院會一級級將訴訟文書轉到外交部,通過外交途徑送達。故可能會產生兩種情況:
(1)被告收到法院傳票后,作出答辯,法院擇日開庭,裁決是否判離;
(2)將傳票送出三個月,被告方仍杳無消息,一般法院會再公告七個月,之后,缺席判決。應當指出的是,如果缺席判決,法院一般僅就人身關系作出裁決,而對于財產部分,法院一般不予處理。
香港人在內地結婚,可以在內地離婚嗎
1、原在內地登記結婚的夫妻雙方現均住在港澳地區,如香港、澳門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結婚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內地人民法院起訴請求離婚的,內地原登記地或者雙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可以受理。香港人可以在香港辦理一個委托公證或跟當事人一起到法院去當著立案法官的面前簽授權書就行了
雙方當事人均為香港永久居民,在香港結婚,又在香港法院訴訟離婚。一方當事人在深圳起訴要求分割位于深圳的財產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不宜以雙方離婚判決未經承認程序為由駁回起訴。
與外國人、香港人在大陸結婚,但現在找不到人,如何起訴離婚?
可以在你的戶籍地起訴,時間方面,第一次起訴,傳票送達要3個月,送達若無回執,還要通過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外事辦送達,6個月公告期及一個月的答辯期,一次離婚最少要2次公告。這個時間可能就要接近2年。若第一次起訴后,法院不判決離婚,還要重新經過上面的程序。
外籍人士能在中國辦離婚手續嗎?
主要因為是涉外因素,這種情況下,離婚還是比較困難的
涉外因素的離婚
1、國內結婚定居國外的華僑,在定居國法院辦理離婚;定居國不受理,在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辦理離婚。
2、國外結婚定居國外的華僑,在定居國法院辦理離婚;定居國不受理,在一方原住所地或國內最后居住地法院辦理離婚。
3、中國公民分居國內外,國內法院有權管轄,雙方均可在國內一方住所地法院立案起訴。
4、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可以選擇在原告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辦理離婚訴訟。
5、外國人與中國人離婚,外國人提出離婚,在中國公民戶口所在地法院辦理離婚訴訟;中國人提出離婚,在戶口所在地法院辦理離婚訴訟。
6、國外法院判決在中國的承認,根據雙方加入的國際條約辦理;沒有國際條約或者互惠關系的。
他們不能夠離婚,主要是因為是異地不能夠辦理離婚
由于雙方感情不和大多數的夫妻選擇了離婚,在我國對于離婚有著明確的婚姻法規定,離婚分為不同的情況,那么下面就一起看看怎樣辦理離婚手續?
一、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
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自愿解除婚姻關系,就離婚相關問題(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權債務等)達成一致意見,向民政局申請離婚登記,由民政局頒發離婚證解除婚姻關系。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則必須選擇訴訟離婚:
1.只有一方要求堅決要求離婚的
2.雖然雙方同意離婚但未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權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
3.一方當事人或雙方當事人是限制民事行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的
4.未在國內辦理結婚登記的
5.雙方或一方無法回戶口所在地親自辦理的
二、協議離婚手續辦理:
1. 準備相關證件
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外籍人士、港澳臺胞在我國辦理協議離婚則需提供以下文件:本人的有效護照或港澳臺地區的有效身份證件,港澳臺胞還需提供來往內地通行證或回鄉證等有效旅行證件
2.準備相關材料
兩張兩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免簽名,一式三份),在離婚協議書里面,必須明確說明雙方是自愿離婚,并且雙方已經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否則該離婚協議書是無效的。
3.夫妻雙方共同、親自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4.民政局工作人員經查證情況屬實后,收回結婚證,發給離婚證。
三、訴訟離婚手續辦理:
1.聘請律師咨詢
2.原告(提起離婚的一方)向法院遞交起訴書
3.同意立案
4.開庭審理
5.判決離婚
解讀婚姻法結婚須知結婚登記收養撫養財產繼承離婚財產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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