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應當向工傷發生所在地設區的市級 勞動能力鑒定 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據材料,如:認定工傷決定書的復印件、被鑒定人的病歷、診斷證明、檢驗報告、光片等診療資料的復印件;傷職工的 居民身份證 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等。
法律客觀: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者因工或非因工負傷以及患病后,勞動鑒定機構根據國家鑒定標準,運用有關政策和醫學科學技術的方法、手段確定勞動者傷殘程度和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的一種綜合評定。它是給予受傷害職工保險待遇的基礎和前提條件,也是工傷保險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申報勞動能力鑒定所需的常規材料及要求(1)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表上貼上本人的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若有單位負責則壓照片蓋上單位公章;個人申請需提供單位名稱、單位詳細地址、單位聯系人姓名及電話,并且當場通知單位聯系人。(2)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復印件。(3)攜帶被鑒定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4)提供完整連續的病歷材料其中,住院的需要提供住院病志原件(持患者本人身份證到醫院病案室復印病志,同時加蓋醫院病案管理專用章之后即病志原件),原件被鑒定中心保留,再用可以再去病案室再提。未住院的需提供急診或門診的病志原件并復印件、診斷書及輔助檢查報告單原件并復印件,審核原件保留復印件。特殊傷病情況需額外提供的申報資料及要求(1)精神疾病需額外提供由專門的精神病醫院開具的《醫學精神病鑒定書》原件及復印件。(2)智能損傷需提供智商、記憶商測定報告。(3)聽力受損需提供電測聽、帶******值,的聽覺誘發電位檢測報告。(4)工傷職業病需提供指定醫院出具的《職業病診斷證明》。申請工傷鑒定的醫療期規定申請工傷鑒定時需滿足最低的醫療期1-2個月:頭皮裂傷、血腫;3個月:顱骨,顱底骨折,頭面部骨折,上肢骨折,肋骨骨折,橫突、棘突、椎板骨折,截肢(指、趾),軟組織挫傷,腦震蕩,臟器挫傷保守治療,燒傷(小面積、淺度),眼科一般性疾病(除外傷性白內障、視神經萎縮、球內異物外),耳鼻咽喉一般性疾病(除鼻及鼻竇良性腫瘤),口腔一般性疾病(除口腔額面部嚴重軟組織挫傷);6個月:骨盆骨折,下肢骨折,椎體骨折,腦挫裂傷,臟器破裂手術,燒傷(大面積、深度),眼科(傷性白內障、視神經萎縮、球內異物外),鼻及鼻竇良性腫瘤,口腔額面部嚴重軟組織挫傷;1年:氣管外傷,股骨頸骨折,腦出血1.5年:脊柱骨折并脊髓損傷。因病鑒定申請時需滿足的醫療期規定(1)癲癇病、腦外傷及一氧化碳中毒所致器質性精神疾病需病史2年以上。(2)普通精神疾病需病史5年以上;雙向情感障礙虛年病史以上并且男性年齡需達到50周歲以上,女性要45周歲以上。(3)惡性腫瘤及癌癥無病程要求。(4)其它疾病醫療期一年以上。注意:同一疾病自上次鑒定結論做出之日起一年內不能重復申請因病鑒定(惡性腫瘤病情加重的除外),超過一年的需提供病情加重的病志資料。
傷者職工申請工傷認定之后,需要經過治療,在病情穩定或者出院時,存在傷殘的應當到所在地勞動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需要勞動者準備以下材料:1、勞動能力鑒定申請書;2、工傷認定書;3、醫療終結證明或者醫生診斷證明;4、被鑒定人身份證復印件;5、被鑒定人一寸彩照;6、其他,比如CT照片以及報告等材料。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第二十五條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托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
法律客觀:《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豆kU條例》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