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拍價在3000萬元以上的,傭金基價為1萬元,超過起拍價部分按1‰給予獎勵,最高限額為5萬元;起拍價1000萬元至2000萬元之間的傭金基價為5000元,超過起拍價部分按1‰給予獎勵,最高限額為3萬元;起拍價在1000萬元以下的,傭金基價為2000元,超過起拍價部分按1‰給予獎勵,最高限額為1萬元。這是其他地方的,可以參考。
法律客觀:《最高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的財產的規定》第三十二條 拍賣成交的,拍賣機構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買受人收取傭金: 拍賣成交價200萬元以下的,收取傭金的比例不得超過5%;超過2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不得超過3%;超過1000萬元至5000萬元的部分,不得超過2%;超過5000萬元至1億元的部分,不得超過1%;超過1億元的部分,不得超過0.5%。采取公開招標方式確定拍賣機構的,按照中標方案確定的數額收取傭金。拍賣未成交或者非因拍賣機構的原因撤回拍賣委托的,拍賣機構為本次拍賣已經支出的合理費用,應當由被執行人負擔。
流程是:送藏品上拍賣公司,簽委托拍賣合同,開拍賣會,結算。費用在拍賣會后收的才是正規公司。一般是成交價的10%至30%不等的成交傭金。還有的會收圖錄費,個人所得稅,保管費等。
拍賣業務的一般程序可分為三個階段:準備階段、正式拍賣、成交交貨。準備階段貨主把貨物運到拍賣地點→委托拍賣行進行挑選和分批→拍賣行編印目錄并招攬買主。
除代扣的個稅以外,對于藝術品類拍品,賣家需向拍賣企業繳納相當于成交價10-15%的傭金以及雙方事先商定好金額的圖錄費(或者叫宣傳費)。
拍賣預展。拍賣人應當在拍賣前展示拍賣標的,并提供查看拍賣標的的條件及有關資料,拍賣標的的展示時間不得少于兩日。(三)辦理競買登記。拍賣人和競買人應簽署競買協議(四)進行拍賣拍賣會應由國家注冊拍賣師主持。
文物藝術品拍賣有一套嚴格的流程:拍品的征集拍賣公司根據計劃,發布征集廣告,從海內外藏家手中征集拍品。拍賣公司專業人員對藏家送來的藏品進行鑒定、評估、確定上拍的拍品。雙方商定保留價,辦理上拍手續。
正規拍賣公司收費標準是一般幾千元,成交再收10%。具體收費方式如下:傭金,如果商品被拍賣成功了以后,會收取10到20%不等的傭金;鑒定費用。
法律分析:1,委托人與拍賣人之前有約定的,按約定收取;2,委托人與拍賣人未做約定的,拍賣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不超過拍賣成交價5%的傭金;3,藝術品拍賣收取傭金比例一般為10%(國際慣例)。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八條 拍賣應當確定保留價。 拍賣保留價由人民法院參照評估價確定;未作評估的,參照市價確定,并應當征詢有關當事人的意見。 人民法院確定的保留價,第一次拍賣時,不得低于評估價或者市價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現流拍,再行拍賣時,可以酌情降低保留價,但每次降低的數額不得超過前次保留價的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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