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賬支票是用于轉賬的一種結算方式,但是很多人對于轉賬支票還是停留在一知半解的狀態。
一、轉賬支票可以開給個人嗎
轉賬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單位和個人客戶,用于同城交易的各種款項,均可簽發轉賬支票,委托開戶銀行辦理付款手續。轉賬支票只能用于轉賬。轉賬支票的服務對象是單位和個人,因此轉賬支票可以開給個人。
二、轉賬支票的背書
轉賬支票的使用方式除了轉賬以外,還有背書,轉賬支票的背書:
1、支票僅限于在其票據交換區域內背書轉讓。
2、支票出票人向規定區域以外的收款人出票的,背書人向規定區域以外的被背書人轉讓票據的,區域外的銀行不予轉賬支票背書受理,但出票人、背書人仍應承擔票據責任。轉賬支票背書樣本[1]以背書轉讓的票據,背書應當連續。持票人以背書的連續,證明其票據權利。非經背書轉讓,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據的,依法舉證,證明其票據權利。
背書連續是指票據第一次背書轉讓的背書人是票據上記載的收款人,前次背書轉讓的被背書人是后一次背書轉讓的背書人,依次前后銜接,最后一次背書轉讓的被背書人是票據的最后持票人。
3、票據的背書人應當在票據背面的背書欄依次背書。背書欄不敷背書的,可以使用統一格式的粘單,粘附于票據憑證上規定的粘接處。粘單上的第一記載人,應當在票據和粘單的粘接處簽章。
4、票據出票人在票據正面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票據不得轉讓;其直接后手再背書轉讓的,出票人對其直接后手的被背書人不承擔保證責任,對被背書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據,銀行不予受理。票據背書人在票據背面背書人欄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其后手再背書轉讓的,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背書人對其后手的被背書人不承擔保證責任。
5、背書不得附有條件。背書附有條件的,所附條件不具有票據上的效力。
6、依法背書轉讓的票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凍結票據款項。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7、出票人在票據上的簽章不符合《票據法》、《票據管理實施辦法》和《支付結算辦法》規定的,票據無效;承兌人、保證人在票據上的簽章不符合《票據法》、《票據管理實施辦法》和《支付結算辦法》規定的,其簽章無效,但不影響其他符合規定簽章的效力;背書人在票據上的簽章不符合《票據法》、《票據管理實施辦法》和《支付結算辦法》規定的,其簽章無效,但不影響其前手符合規定簽章的效力。
支票的出票人,為在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和農村信用合作社中開立支票存款帳戶的企業、其他組織或者個人。簽發支票由作成和支票的交付兩部分構成。票據的作成是指在原始票據上記載法定事項并簽章,票據的交付指以成立票據關系為目的而將票據交予他人占有。作成和交付是出票行為有效成立及票據有效成立的兩個必備條件,缺一不可。出票行為是一種要式行為,簽發支票應使用炭素墨水或墨汁填寫,支票上必須記載以下事項:(一)表明"支票"的字樣;(二)無條件支付的委托;(三)確定的金額;(四)付款人名稱;(五)出票日期;(六)出票人簽章。 支票上未記載上述規定事項之一的,支票無效。 "支票"字樣是支票文句,是區別于匯票和本票以及其他有價證券的重要標志。在實務中,已經印刷在空白支票上面,如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等,出票人無須另行記載。 無條件支付的委托是一種支付文句,在實務中,已經印刷在空白支票正面,例如"上列款項請從我帳戶內支付"等,出票人無須另行記載。 確定的金額是指支票上記載票據金額應該是確定的,并且其標的只能是金錢。出票人對支票金額的記載必須按《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附件一的規定進行,支票上的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必須一致,兩者不一致的,支票無效,支票的出票金額不得更改,更改過的支票無效。而且支票上記載的出票金額必須與在付款人處的存款數額相適應,也就是說,支票的出票人所簽發的支票的金額不得超過其付款時在付款人處實有的存款數額,否則就是空頭支票。禁止簽發空頭支票。 支票的付款人為支票上記載的出票人的開戶銀行。在實務中,銀行在出售支票時,已經在支票的相應位置記載了出售支票的銀行名稱(即付款人名稱)和申請人(出票人)的銀行帳號,無需出票人另行記載。 出票日期的記載應按照《支付結算辦法》附件一的規定進行,出票日期必須使用大寫,出票日期不得更改,更改的支票無效。 出票人的簽單是指出票人預留在其開戶銀行的印鑒,該印鑒是銀行審核支票付款的依據。出票人不得簽發與其預留銀行簽章不符的支票。 收款人是給付出票人對價的人,收款人可以是單位,也可以是個人。 支票僅限于見票即付,不得另行記載付款日期。另行記載付款日期的,該記載無效。 支票的金額、收款人名稱,可以由出票人授權補記。未補記前不得背書轉讓和提示付款。 支票應該填明用途,支票的用途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 簽發現金支票和用于支取現金的普通支票必須符合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 支票僅限于出票人向其票據交換區域內的收款人出票。 支票簽發完成,經出票人審核正確后將其交付給收款人,出票的行為也就此結束。 支票上未記載上述規定事項之一的,支票無效。支票字樣是支票文句,是區別于匯票和本票以及其他有價證券的重要標志。在實務中,已經印刷在空白支票上面,如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等,出票人無須另行記載。無條件支付的委托是一種支付文句,在實務中,已經印刷在空白支票正面,例如"上列款項請從我帳戶內支付"等,出票人無須另行記載。 確定的金額是指支票上記載票據金額應該是確定的,并且其標的只能是金錢。出票人對支票金額的記載必須按《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附件一的規定進行,支票上的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必須一致,兩者不一致的,支票無效,支票的出票金額不得更改,更改過的支票無效。而且支票上記載的出票金額必須與在付款人處的存款數額相適應,也就是說,支票的出票人所簽發的支票的金額不得超過其付款時在付款人處實有的存款數額,否則就是空頭支票。禁止簽發空頭支票。 支票的付款人為支票上記載的出票人的開戶銀行。在實務中,銀行在出售支票時,已經在支票的相應位置記載了出售支票的銀行名稱(即付款人名稱)和申請人(出票人)的銀行帳號,無需出票人另行記載。 出票日期的記載應按照《支付結算辦法》附件一的規定進行,出票日期必須使用大寫,出票日期不得更改,更改的支票無效。 出票人的簽單是指出票人預留在其開戶銀行的印鑒,該印鑒是銀行審核支票付款的依據。出票人不得簽發與其預留銀行簽章不符的支票。 收款人是給付出票人對價的人,收款人可以是單位,也可以是個人。 支票僅限于見票即付,不得另行記載付款日期。另行記載付款日期的,該記載無效。 支票的金額、收款人名稱,可以由出票人授權補記。未補記前不得背書轉讓和提示付款。 支票應該填明用途,支票的用途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 簽發現金支票和用于支取現金的普通支票必須符合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 支票僅限于出票人向其票據交換區域內的收款人出票。 支票簽發完成,經出票人審核正確后將其交付給收款人,出票的行為也就此結束。 確定的金額是指支票上記載票據金額應該是確定的,并且其標的只能是金錢。出票人對支票金額的記載必須按《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附件一的規定進行,支票上的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必須一致,兩者不一致的,支票無效,支票的出票金額不得更改,更改過的支票無效。而且支票上記載的出票金額必須與在付款人處的存款數額相適應,也就是說,支票的出票人所簽發的支票的金額不得超過其付款時在付款人處實有的存款數額,否則就是空頭支票。禁止簽發空頭支票。支票的付款人為支票上記載的出票人的開戶銀行。在實務中,銀行在出售支票時,已經在支票的相應位置記載了出售支票的銀行名稱(即付款人名稱)和申請人(出票人)的銀行帳號,無需出票人另行記載。出票日期的記載應按照《支付結算辦法》附件一的規定進行,出票日期必須使用大寫,出票日期不得更改,更改的支票無效。出票人的簽單是指出票人預留在其開戶銀行的印鑒,該印鑒是銀行審核支票付款的依據。出票人不得簽發與其預留銀行簽章不符的支票。收款人是給付出票人對價的人,收款人可以是單位,也可以是個人。支票僅限于見票即付,不得另行記載付款日期。另行記載付款日期的,該記載無效。支票的金額、收款人名稱,可以由出票人授權補記。未補記前不得背書轉讓和提示付款。支票應該填明用途,支票的用途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簽發現金支票和用于支取現金的普通支票必須符合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支票僅限于出票人向其票據交換區域內的收款人出票。支票簽發完成,經出票人審核正確后將其交付給收款人,出票的行為也就此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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