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員,是指包括船長在內的船上一切任職人員。船長、駕駛員、輪機長、輪機員等,必須由持有相應適任證書的人擔任。從事國際航行的船舶的中國籍船員,必須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務監督機構頒發的海員證和有關證書。
船員包含海員。僅在(海運)貨輪運輸船上或者郵輪上工作的人員稱為海員,內河運輸船例外。內河運輸船只能稱為船員。
漁船船員與海員無關
干漁船的稱為漁船船員或漁民漁夫,和海員沒有任何關系。
海員證件是由交通運輸部管理頒發,漁船船員的證件是由農業漁監管理頒發,兩者有著巨大的不同。
海員一般在貨輪運輸的船只工作,上面是專業技術人員,需要考取相應的證件上船,具體見船員需要考取哪些證書
漁工是撒網捕魚,工作內容較為辛苦。
一定要注意,一些沿海的漁業公司或一些內河(長江及大陸內各類河運)運輸公司,以模糊概念的形式招募船員,以致上當受騙,工資待遇低廉,生活條件惡劣,無法律保障。
船上的分工
船上的工作對于大多數人來說都充滿了神秘的色彩,那今天小編帶感興趣的朋友揭開船上分工的神秘面紗,船員朋友們就當溫習一下課程吧!
遠洋貨輪一般都在萬噸以上,全船人員一般定員19—24人。除船長、政委外,高級船員8人,普通船員10人,廚師2人。船員組織系統分為甲板部、輪機部。每個部門內部都有明確的崗位分工。
甲板部
主要負責船舶航海、船體保養和船舶營運中的貨物積載、裝卸設備、航行中的貨物照管;主管駕駛設備包括導航儀器、信號設備、航海圖書資料和通訊設備;負責救生、消防、堵漏器材的管理;主管艙、錨、系纜和裝卸設備的一般保養;負責貨艙系統和艙外淡水,壓載水和污水系統的使用和處理。
輪機部
主要負責主機、鍋爐、輔機及各類機電設備的管理,使用和維護保養;負責全船電力系統的管理和維護工作。
事務部
主要負責全船人員的伙食,生活服務和財務工作。
等級分布及人員職責
管理級
Ⅰ 船長
船長是船舶領導人,負責船舶安全運輸生產和行政管理工作,對公司經理負責。主要工作包括領導全體船員貫徹國家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公司下達的各項指示和規定;優質全面地完成運輸生產和其他任務,最大限度地保障船舶和生命財產的安全以及發揮船舶正常航海和運貨;嚴守國際公約和地區性規定和承擔應盡的國際義務;遇到應急情況時果斷而穩妥地處理各項事務。
Ⅱ 大副
主持甲板日常工作,協助船長做好安全生產和船舶航行,擔任航行值班;主管貨物裝卸、運輸和甲板部的保養工作;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甲板部各項工作計劃;負責編制貨物積載計劃、維護保養計劃;主持安全月活動和相關安全工作。
Ⅲ 輪機長
是全船機械、電力、電氣設備的技術總負責人。全面負責輪機部的生產和行政管理工作;檢查輪機部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以使各種設備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Ⅳ 大管輪
在輪機長的領導下,參加機艙值班,維護機艙正常的工作秩序;主管推進裝置及附加設備,鍋爐以及潤滑冷卻、燃油、起動空氣、超重動力和應急裝置的使用和維護。
操作級
Ⅰ 二副
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規定的值班職責;主管駕駛設備包括航海儀器和操舵儀等的正確使用和日常維護;負責航海圖書資料,通告及日常管理和更正工作,以及各種記錄的登錄。
Ⅱ 三副
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規定的值班職責;主管救生、消防設備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
Ⅲ 二管輪
履行值班職責,主管輔機及其附屬系統、應急發電系統與燃油柜、駁運泵、分油機、空壓機、油水分離設備和污油柜的使用和維護工作。
Ⅳ 電機員
電機員主管船上所有電器設備 主要職責是電路板維修與電設備保養。
Ⅴ 三管輪
履行值班職責,主管副鍋爐及其附屬系統、各種水泵、甲板機械、應急設備和各種管系。
Ⅵ 事務員(管事)
具體負責全船的生活服務工作;辦理進出港有關手續和有關客運工作。客船外的船舶經常由三副頂職。
支持級
Ⅰ 水手長
在大副領導下,具體負責木匠和水手工作;做好錨、纜、裝卸設備的養護維修工作;帶領水手做好油漆、帆纜、高空、舷外、起重、操舵及其他船藝工作。
Ⅱ 木匠
執行木工及有關航次維修和保養工作;負責起錨機的操作和保養工作;負責淡水艙、壓載艙及植物油艙的測量及維護工作。
Ⅲ 一水
執行操舵、航行值班職責和日常甲板部維護保養工作。
Ⅳ 二水
執行帶纜、收放舷梯和甲板部各種工藝工作。
Ⅴ 機工
在輪機員的領導下,執行機爐艙和機械設備的檢修、保養工作。
Ⅵ 服務員(大臺)
負責生活場所衛生、生活用品保養以及接待工作。7廚師負責船員的伙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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