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醫療事故情節嚴重的,責令限期停業整頓直至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執業許可證,對負有責任的醫務人員依照刑法關于醫療事故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五條 醫療機構發生醫療事故的,由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事故等級和情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限期停業整頓直至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執業許可證,對負有責任的醫務人員依照刑法關于醫療事故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
對發生醫療事故的有關醫務人員,除依照前款處罰外,衛生行政部門并可以責令暫停6個月以上1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 醫務人員由于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分析:如果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或者或者嚴重人身損害的,并且是由于醫務人員由于嚴重不負責任造成的,就會構成犯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條 醫務人員由于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 第三十七條 醫師在執業活動中,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或者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衛生行政規章制度或者技術操作規范,造成嚴重后果的(二)由于不負責任延誤急危患者的搶救和診治,造成嚴重后果的(三)造成醫療責任事故的
法律分析:依照刑法關于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或者其他有關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五十三條衛生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在處理醫療事故過程中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其他利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或者發現違法行為不予查處,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刑法關于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或者其他有關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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