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一、糾紛的類型及責任的承擔
1.快遞成“慢遞”,未按規定的期限延誤送達,理應賠償損失。如王某通過一家快遞公司向客戶郵寄了一批貨物。本來兩地相距不到250公里,三天內完全可以到達,可客戶等了15天仍沒收到貨物。為此,王某因延期10天交貨,而被迫賠償客戶 10000元違約金。后經核查,是郵遞員工作不負責任造成延誤。后因雙方就賠償問題協商未果而成訟。
根據《郵政行業標準》的規定,同城快件為3個日歷天;國內異地快件為7個日歷天;港澳快件為7個日歷天;臺灣快件為10個日歷天;國際快件為10個日歷天。如果超出上述時限,則屬于快遞徹底延誤,消費者可以視為快件丟失,而有權要求快遞公司作出賠償。鑒于快遞公司在15天內仍未能將貨物交至客戶手中,王某也就可以要求其賠償實際損失。法院遂作出判決快遞公司承當賠償責任。
2.貨物毀損、丟失,必須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郵政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一)保價郵件丟失或者全部損毀,按照保價額賠償;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按照保價額與郵件全部價值的比例據實賠償。(二)未保價的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因此,對貨物毀損快遞公司必須承擔賠償責任。
3.少報多收 應當退款。如在深圳出差的李某,通過本地一家快遞公司托運貨物到安徽省明光市。雙方約定貨到付錢,快遞服務費用為50元。可3天后李某到明光提貨時,卻被收費250元,原來,李某的貨物在運往明光的途中,經過合肥等地中轉,需收多項中轉費用。為討說法,李某訴請法院要求快遞公司退費 200元。
根據《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快遞公司在需要中轉的情況下,隱瞞不能直達事實及真實價格,致使李某不能獲得真實報價、無法正確選擇、支付多余費用。法院據此支持了李某的訴訟請求。
4.霸王條款 當屬無效。如快遞公司提供的格式《快遞遞送合同》中規定:“公司送貨至指定地點時,如托運人或指定的簽收人不在,公司有權讓他人代收,由此產生的后果與公司無關?!比粢虼瞻l生消費者實際未收到貨,快遞公司理應賠償。
根據《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格式條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規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笨爝f公司“有權讓他人代收”,實際上等于可以隨意處分,且不用承擔任何責任,顯然是免除自己責任、排除消費者主要權利,故無論消費者當時是否認可,該約定均屬無效。
5.“保價”未盡告知義務,快遞丟失,公司應負主要的責任。
快遞公司在提供服務過程中,對自身所能承擔及所應承擔的風險進行了充分考慮,如一般快件運單都會注明:“寄件人須保證每票托寄物價值不高于20000元(不同快遞公司的限定金額不一樣)”,“托寄時快遞員無審核托寄物實際價值的義務”,并注明寄件人可對價值較高物品“聲明保價”。 雖然在快遞單背面印有格式條款,但快遞公司工作人員往往在接收該貴重快遞業務時,沒有提醒消費者可以保價,更未將快遞保價條款對消費者進行告知和解釋,未充分履行應盡的告知義務,若快件丟失,快遞公司應負主要的責任。
二、避免快遞糾紛的方法
快遞屬于高風險行業,快遞公司一般都采用格式運單,并在運單背面印制格式條款,對丟損貨物的賠償責任作出限制。一般情況下,較為規范的快遞公司都會在運單正面明顯提示閱讀背面條款,并注明簽字即視為對格式條款的同意,因此,除非該格式條款確實存在顯失公平的情形,否則寄件人簽字后該條款就對雙方發生效力。
因此,在采用快遞方式運輸物品時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要選擇規范的快遞公司。盡可能選擇信譽好、服務好、經營規范、證照齊全的快遞公司。寄遞之前最好查看快遞公司的營業執照,同時約定好可能發生的意外情況的解決辦法,以免事后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二是要詳細填寫快遞單,表明物品價值。與快遞公司簽訂規范的《快遞遞送合同》或《運輸合同》、《委托合同》,盡量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三是要仔細查看托運單的填寫是否全面、清晰,是否包括貨物名稱、數量、價值、到貨日期、運輸方式、取貨方式、收貨人以及聯系方式等。注意閱讀運單背面條款,并清楚填寫運單,尤其是托運物品的名稱、數量。這在發生糾紛、申請賠償時是相當重要的憑據。有的消費者就因為在運單上簡單填寫“物品”,而無法證明寄遞的內容物到底是什么,而失去了獲得合理賠償的機會。
四是要快遞前進行保價。如果快遞的是重要物品或易損壞物品,一定要選擇保價并填寫“等額保價合同”以明確違約責任。一般情況下,消費者所支付的保價費為消費者申報保價金額的1%至3%,所以建議消費者切勿因小失大。支付了較低額度的保價費用相當于多了份“保險”。
五是要先驗后簽,保障自身權益。消費者在寄遞貴重物品時,要及時與收件人溝通,提醒對方在收貨時切記要先驗貨后簽字,一旦發現貨物有問題,在收集好索賠證據的前提下,及時向相關部門反映。當面開包檢查、核對好貨品后再簽收。如發現物品丟損,盡量與投遞員書面確認丟失情況,保存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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