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醫院醫療事故
判定醫療疏忽的法律依據包括:
醫護人員未能符合當時醫療水平的治療義務;
違背了相關診治規范;
以及醫療機構拒絕提供病歷等情況。
若患者在診療過程中遭受損害且有過錯行為,則醫療機構須負起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學會不予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一)當事人一方直接向醫學會提出鑒定申請的;
(二)醫療事故爭議涉及多個醫療機構,其中一所醫療機構所在地的醫學會已經受理的;
(三)醫療事故爭議已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或判決的;
(四)當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司法機關委托的除外);
(五)非法行醫造成患者身體健康損害的;
(六)衛生部規定的其他情形。
醫療責任事故認定的方式有哪些
法律分析:醫療訴訟的責任認定一般有三種:法官判定、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和醫療過錯司法鑒定。如果醫療糾紛經過和解和行政調解得不到有效解決,最后途徑便是民事訴訟。一旦進入訴訟程序,責任的認定就成了關鍵問題。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章 第四十六條 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值得注意的是,在司法實踐中,就人身損害當事人自愿達成和解協議,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應保護其訴權,但其不能證明在訂立協議時具有無效或者可撤銷情形的,應認定協議有效。
如何精確判定醫療事故責任
若需求證醫療事故責任,當事人可向法院尋求援助。
經法院批準后,司法鑒定機構將依據當事人申請展開司法鑒定工作。
鑒定機構的選定通常是由各方共同商定或是由法院指定。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第三十六條
專家鑒定組應當綜合分析醫療過失行為在導致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狀況等因素,判定醫療過失行為的責任程度。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分為:
(一)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
(二)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
(四)輕微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輕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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