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第一醫院院長
拿人民的生命當兒戲,劉莉 王磊 熊卓為 會來找你的北大醫院非法行醫真相大白:
雜談:北大醫院與日本731部隊誰黑?
http://www.biso.cn/htm5166/3031.htm
北大醫學院非法行醫草菅人命天怒人憤
http://www.biso.cn/htm5166/3031.htm
11月3日,央視財經頻道“經濟半小時”播出《北大醫學教授為何死在北大醫院?》節目,受到了社會各界及媒體的廣泛關注。北大醫院對此做出書面回應,全文如下:
11月3日21時許,中央電視臺2頻道(財經頻道)“經濟半小時”之“半小時觀察”欄目播出了一檔題為《北大醫學教授為何死在北大醫院?》的節目,次日,各大媒體紛紛轉載,其中多次提到我院“非法行醫”,其報道內容失實、斷章取義,及其嚴重地毀壞了我院的名譽,并在社會產生了相當惡劣的影響,令全院教職員工感到無比震驚和憤慨!
該節目以我院2006年發生的一起目前正在審理的醫療案件為由,對我院進行暗訪調查。死者熊卓為系我院心血管內科的一名研究員,因腰椎滑脫在我院骨科住院診治,由骨科主任李淳德教授主刀成功實施了手術,但術后發生了肺栓塞并發癥,經醫院全力搶救無效在重癥監護室死亡。肺栓塞乃骨科術后臥床可能發生的致死性的并發癥之一,而手術本身的成功不能否認。
在熊卓為發生肺栓塞后,我院立刻調集人員全力搶救,但終因病情過重搶救無效死亡。至于是否應預防性使用低分子肝素等說法,目前在骨科學界尚存在爭議,且非診療指南的必要內容。
新聞記者并非骨科專家,卻公然使用“治死”作為主標題內容聳人聽聞,有悖于記者的職業道德!
此外,節目中多次出現“非法行醫”或“無證行醫”等詞匯,亦非屬實報道。為熊卓為施行手術的主治大夫李淳德系我院骨科主任,是醫院的注冊醫師,其他相關醫師亦不存在“非法行醫”的情況,本案涉及的住院醫師于崢嶸亦已取得醫師資格。根據衛生部對甘肅省衛生廳的“關于非法行醫有關問題的批復”(衛政法發[2007]185號):“已取得《醫師資格證書》,并具備申請執業醫師注冊條件的醫師,非本人原因導致未獲得醫師執業證書前,在其受聘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和工作時間內的執業活動不屬于非法行醫。”于崢嶸醫師當時已經取得《醫師資格證書》,所以并不是非法行醫,并且在此案審理過程中法庭從未得到“非法行醫”的判定結論。這在本案的一審判決中已經有了裁定。
該節目在本案二審的兩天前播出,在宣判前的不負責任的報道將有可能干涉司法,嚴重影響司法的公正性,反映出個別新聞工作者喪失職業道德的現況。我院強烈譴責這種危害社會和諧的無恥行徑,呼吁主流媒體應肩負起自己的責任,在利益和良知面前保持清醒的頭腦,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
我院是北京大學的首家綜合性教學醫院,承擔著培養我國醫學事業接班人的重要任務,院內有很多醫學的研究生跟隨具有執業資格的醫師學習并參加住院醫師培訓,研究生不同于普通的醫學生,他們都已經取得醫學學士學位并正在接受正規的住院醫師培訓。急診的劉希高醫師已經本科畢業,取得醫學學士學位,根據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正規醫學專業學歷畢業生試用期間的醫療活動是否屬于非法行醫的批復”(衛辦醫發(2002)58號):“取得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醫學院校醫學專業學歷的畢業生在醫療機構內試用,可以在上級醫師的指導下從事相應的醫療活動,不屬于非法行醫。”劉希高在急診值班按照醫院規定是有上級醫師指導的,并不屬于非法行醫。暗訪中違反醫院規定未請示上級醫師而擅自開具處方乃其個人行為,沒有代表性,我院已按規定處理,目前正在進行批評教育。我們在深入了解實情的過程中從劉希高口中得知,在當日暗訪時,喬裝成病人的記者在提問中存在故意引導答案的嫌疑!其后暗訪的即將參加手術的醫生也并非主刀醫師,以助手身份學習合情合法。
“蓋世華佗”的騙術是什么?
1995年起,中國陡然間出現了一個“蓋世華佗”,據說他醫術如神,包治百病,什么癌癥、肝炎、高血壓、陽痿諸病,一應手到病除。現代醫學無能為力的癌癥,在他手下據說可達90%的治愈率,一時引得病者朝圣般從全國各地輾轉來尋。這個“蓋世華佗”就是胡萬林。
胡萬林治病的核心理論是:人生百病皆因水,病了的人就該用芒硝強行“脫水”——芒硝在中醫上用做強瀉劑,常人用量不超過10克,而胡萬林卻大把加用,一天數次,導致所有求診病人迅速上吐下瀉。此虎狼之藥致多人死于非命。
1997年7月,他在太原開辦了胡萬林醫院,治死20余人。同年11月,在陜西長安縣太乙宮鎮開辦了臭名昭著的終南山醫院,引來10萬人“朝圣”,鬧出146條人命。后陜西警方出動上千警力取締該醫院,胡萬林卻能在警力合圍之下悠然逃逸,在信徒的保護傘下,躲在了北京。第二年,他來到商丘創辦衛達醫院,先后治死30余人。
患者劉法民在北京被診斷為肝硬化。9月24日,劉法民在夫人、女兒的陪同下來到商丘衛達醫院,經過胡萬林幾秒的“目測”之后,劉法民拿了被胡萬林稱為“活水”、“神水”的“藥”,并于同日下午住進該市××大酒店。當晚,劉法民按“胡大師”的“服藥須知”服藥后,即嘔吐、腹瀉、呻吟不止。第二天,劉再去衛達醫院看病取藥,晚上服藥后又是嘔吐、腹瀉,凌晨一點以后劉法民就有了全身抽搐的反應,后來還伴有昏迷,不久便死去。
何素云患高血壓病,專程求見“大師”。胡萬林說:“我治高血壓就跟治感冒一樣。”何立即得到了“大師”的一張紙條,領藥回家服用。希望驅除高血壓的何素云,每天喝下實為芒硝藥水的“神藥”。那藥一下肚,即感腹內火燒火燎,腸胃如翻江倒海。喝了第二次,何便感體力衰竭、頭暈目眩。不久,第三次服下,便暈倒,不久便失去了生命。
1998年12月9日,因長期非法行醫惹出多宗命案的“蓋世華佗”胡萬林在上海被公安機關拘留,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人食五谷,孰能無病?正因為人人都會生病,人人都會住院吃藥,一些騙子才打著“神醫”的旗號,到處招搖撞騙,謀財害命。其實,現代醫學已是一門很專業很科學的學科。各種病的臨床診斷和治療已有相當的經驗,我們應本著相信科學,有病去正規醫院的思想去對待自己的病情,不然的話,還會繼續被一些人所利用。
北大醫院 非法行醫
二審結果什么時候知曉。。.上面有真相,可以瞧瞧http://shehui.daqi.com/article/2734794.html
日前,某著名電視臺播出了《公益醫院非法行醫,北大醫學教授慘死北大醫院》的節目,稱“在校學生無證行醫導致死亡事故”。記者用大量生動的“事實”,證明了北大醫院存在嚴重的“非法行醫”現象,是一家“草菅人命”的醫院。
與幾年前的哈醫二院“天價藥費”相比,這條新聞的轟動性毫不遜色。但是,看過節目之后,有人義憤填膺,也有人質疑追問:事實真的如此嗎?
眾所周知,真實、客觀、公正、平衡,是新聞的生命所在,也是媒體的公信力所在。一篇報道能不能經得起歷史的檢驗,關鍵是看其基本事實是否站得住。從這則報道來看,很多事實都有“硬傷”。
例如,該報道稱,醫學生于崢嶸在參與搶救熊教授時,沒有行醫資格,屬于“非法行醫”。這也是整個報道的核心事實和最大“賣點”。但是,記者的調查顯然不夠扎實,導致報道嚴重失實。根據北大醫院在法庭上出具的證據,在給熊教授診療期間,于崢嶸已經于取得了《醫師資格證書》,發證日期是2005年12月16日,但其《醫師執業證書》當時尚在辦理中。根據衛生部規定,“已取得《醫師資格證書》,并具備申請執業醫師注冊條件的醫師,非本人原因導致未獲得《醫師執業證書》前,在其受聘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和工作時間內的執業活動不屬于非法行醫。”這就是說,教授之死與“非法行醫”沒有任何關系。
新聞播出后,衛生部也給予回應:醫學生和試用期醫學畢業生在醫療機構的臨床實踐活動是醫學教育中的臨床實踐活動,而非正式的行醫。對這種活動的管理,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我國刑法對于“非法行醫”的具體界定,不包括醫學生和試用期醫學畢業生從事臨床實踐活動。衛生部和教育部明確規定:“試用期醫學畢業生在指導醫師的監督、指導下,可以為患者提供相應的臨床診療服務”。事實上,即便是在西方發達國家,很多醫院里也有醫學實習生,他們可以協助醫生從事臨床活動,如書寫病歷、填寫各類檢單、對患者實施有關診療操作、參加手術等。顯然,這是醫學教育的特殊規律。而北大醫院的醫學生參與搶救熊教授,也都是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的,沒有任何違法之處。
又如,央視記者引用患者家屬的說法,認為醫生沒有用抗凝藥物,導致病人術后發生肺栓塞并發癥。其實,病人術后該不該使用抗凝藥,是個純學術問題,目前骨科學界尚存不小爭議。抗凝藥是把雙刃劍,不使用可能肺栓塞,使用了可能大出血,很難有絕對的結論。在臨床上,骨科病人由于長時間臥床,發生深靜脈血栓的概率很高,而深靜脈血栓又極易引發肺栓塞。而一旦發生肺栓塞,搶救成功率極低。這說明,醫學是一門具有復雜性和局限性的科學,只能在探索中爬行。很多病情的發生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有的連醫學專家也難以預料,或者無能為力。因此,苛求醫生的診治沒有任何疏漏,不符合客觀規律,無可指責。
央視記者還引用了另一個說法:搶救過程非常粗暴,病人先是肋骨胸骨骨折,然后刺破心臟,同時又造成肝臟破裂,最終由于大出血而放棄搶救。這顯然歪曲了事實。稍有醫學知識的人都知道,心肺復蘇術一般適用于心跳停止的病人。這至少說明,先有病人心跳停止,后有醫生按壓胸廓,而這也是絕地求生的唯一正確選擇。事實上,心肺復蘇時按壓胸廓很容易造成肋骨骨折,而肋骨骨折又會損傷臟器。但是,心肺復蘇的效果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按壓力度,力度越大,心臟泵血越好,但對胸廓的損傷也越大。在緊急搶救中,這樣的做法完全符合醫學規范。
在這則新聞中,還有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記者使用了很多主觀性很強的字眼,例如“離奇死亡”、“蹊蹺”、“屢傷人命”等,令公眾不寒而栗。這樣的詞句雖然吸引“眼球”,但畢竟不如客觀描述更有說服力。因為新聞的最高境界是用事實說話,而非渲染煽情。同時,記者似乎忘記了新聞的“平衡原則”。在醫患雙方的糾紛中,記者從頭到尾都在引用了患方的證詞,而缺乏對于醫方的采訪,尤其是沒有醫院關鍵當事人的說法。無論何種原因,這都使報道的客觀性大打折扣。之所以出現這些“硬傷”,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因為記者調查采訪不深入,有的是因為聽信了一面之辭,有的是因為缺乏醫學常識,還有的則是出于個人的主觀臆斷。從根本上說,這與記者的新聞素養有關,更與媒體的浮躁之風有關。
近年來,我國新聞界出現了一種不良傾向。很多媒體一味追求“吸引眼球”,盲目迎合受眾需求,甚至靠不斷增加“負面新聞”來提高收視率、收聽率和閱讀率。其后果是,記者不再靠事實引導公眾,而是靠情緒引導公眾;媒體不再忠于事實真相,而是忠于公眾的情緒。這種錯誤的新聞價值觀,助長了記者的急功近利,催生了大量的失實報道,“紙餡包子”就是一個沉痛教訓。
我國的醫療衛生領域問題很多、弊端很多,自然成了媒體關注的焦點。從積極的角度看,媒體開展
輿論監督,揭露丑惡現象,有利于推動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維護廣大群眾的利益。但是,輿論監督的出發點應該是建設性的,出于善意、出于誠意、出于公心、出于良心,其目的是推動社會進步,促進醫患和諧。如果把輿論監督僅僅當成“吸引眼球”的手段,故意制造“轟動效應”,就會使媒體喪失公信,記者喪失良知,最終成為歷史的恥辱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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