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醫鬧”現象
“醫鬧”的成因
(一)醫療雙方信息不對稱
在目前醫療體制之下,醫院為了達到更高利益而忽略醫療質量本身,無錢醫治時,院方背離醫德,用冷漠旁觀來處理,導致患者得不到及時的治療而死亡,引發公憤,醫療手段上,醫院方大都采用“穩定高收益”、“安全自保式”的救治理念。其次,患者常常對醫院抱有過高期望,認為醫院是治好其病癥是必然,一旦治療失敗便認為醫療人員在治療過程中沒有竭盡全力。然而實際情況為當前醫療水平是有限的,面對許多疾病醫療能力都不具備。因此,在病情發生變化時及時與醫生溝通交流,掌握病情發展,做好相應的心理準備,正確對待治療過程中存在的風險,政府及醫療機構也應該積極引導群眾對醫學的認識,理解醫療過程的不確定性和高風險。
(二)相關部門認識不足,行政不作為
醫鬧事件發生后,一些人錯誤地認為這只是醫患之間的事,司法部門及其他部門沒有干涉的必要,導致醫鬧之風長盛不衰。甚至有些政府部門側重考慮社會影響、醫院聲譽、醫鬧威懾、個人前途等因素,只是想盡快平息風波,息事寧人,不以積極的態度和方法處理醫患矛盾,從而草率做出賠償決定,使得施暴者嘗到了甜頭,愈發變本加厲。據中國醫師協會調查顯示,當發生醫鬧事件時,公安機關出警保障醫療秩序的效果并不理想,甚至有的在一旁觀看不予制止。這樣的處理方式讓醫院孤立無援,醫鬧行為更加猖狂。
(三)社會保障體系不健全
醫鬧現象相當一部分原因是醫療費用,公共衛生經費長期投入不足,導致醫院公益化弱化,目前的社會保障體系無論是社會醫療保障還是商業醫療保障,都不能充分保障我們普通人醫療需要,尤其是一些農民和下崗職工,由看病產生的窘境可想而知。醫療配置不合理,醫保水平不高,看病難,看病貴等問題都導致老百姓走向醫鬧的道路。
(四)媒體輿論的負面影響
醫鬧發生后,社會媒體在報道醫療糾紛事件中未遵守新聞媒體的基本職業道德,在未了解事件全部事實的情況下,片面追求新聞的轟動性,在中國醫師協會的調查中,八成以上的人稱“媒體對醫療糾紛的報道不客觀”,媒體的不實報道客觀上激化了醫療矛盾。
(五)相關的法律制度及流程的欠缺
我國在醫療糾紛方面的法律制度還不完善且只涉及一些原則方面的問題,在醫療糾紛后的“醫鬧”事件發生之后,如何進行裁決成了一個難以解決的問題。我國現行《醫療事故條例》可操作性不強,正當解決渠道不暢;《侵權責任法》中醫療損害責任依然未能對醫療事故鑒定、賠償等指明明確的方向,對于普通老百姓來說時間是寶貴的,可結果卻遙遙無期,這往往迫使患方不愿按流程進行維權,這是醫療紛爭處理流程不規范帶來的問題,最終導致患方無路可走。此時職業醫鬧的介入,患方很容易選擇這種粗暴、直接、見效快的途徑,而不考慮其合法性。
"醫鬧”的治理
(一)完善醫療糾紛處理法律和解決途徑
首先,現在我國大多數醫院都是醫務處出面處理醫患糾紛,但是醫務處大多數都是管理人員或醫生,在回答患者問題時,缺乏專業法律法規知識, 常常模擬兩可,難以專業性回答從而造成患者不滿意,引發醫療糾紛,所以醫院增加專業醫學法律人才很有必要。其次,根據我國現階段出現的問題,創立一部具有較高可行性、專業性的醫療衛生法律,來緩解我國現行在醫療法律中存在的不足。同時,簡化依法解決途徑的程序,降低依法解決成本,使依法解決途徑更加高效,深層次加強依法解決醫療糾紛途徑建設。最后,引入第三方調解機制,做到公正、公開、公平,消除患者對衛生仲裁機構的不信任,引導患者通過合法途徑解決醫療糾紛。
(二)強化醫德建設,打擊醫鬧現象
醫療機構要加強自身建設,做到“一切以病人為中心”,努力提高醫務人員的業務能力、服務意識和法律意識。嚴格執行各項制度,規范醫療行為,積極預防醫療糾紛的發生。在醫療前后,耐心做好與患者的溝通。醫鬧現象發生時,要及時加以勸阻,制止事態的發展,避免嚴重的后果發生。如果事態十分嚴重,要及時報警,警務人員要采取嚴厲的措施制止這些暴力醫鬧行為。
(三)正確引導媒體宣傳
首先,醫方在平等、信任、尊重的基礎上加強與媒體的交流,在突發事件面前,第一時間公布真相,讓媒體公正、真實、客觀地反映事件。其次,新聞媒體要嚴于律己,辯證地看待事物,避免感情用事;在采訪過程中,應該多向專業人士咨詢,抓住事件發生的專業原因這個主要矛盾,而不是以濃厚的主觀色彩吸引觀眾眼球。再次,有關部門也要對不實報道加以澄清,對虛假編造的新聞記者嚴肅處理,多方一起努力構建和諧醫患關系。
對于“醫鬧”,按照正常程序,首先應該由轄區公安機關處理,根據具體情節才能上到法院。
醫鬧,即受雇于醫療糾紛的患者方,與患者家屬一起,采取在醫院設靈堂、打砸財物、設置障礙阻擋患者就醫,或者毆打醫務人員、跟隨醫務人員,或者在診室、醫師辦公室、領導辦公室內滯留等等,以嚴重妨礙醫療秩序、擴大事態、給醫院造成負面影響的形式給醫院施加壓力,從中牟利,并以此作為謀生手段的人。
由醫療糾紛引起的“醫鬧”事件,當出現八種涉嫌違法犯罪行為時,公安機關可以及時、有效地依法處置,直至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八種行為包括:聚眾占據醫療機構或辦公場所,尋釁滋事,嚴重干擾正常醫療工作秩序的;已發生打、砸、搶、燒等嚴重違法行為的;侮辱、威脅、圍攻、毆打醫務人員或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嚴重影響醫務人員正常工作的;在醫療機構內(外)掛橫幅、設靈堂、燒冥紙、擺花圈、貼標語、發傳單的;拒不將尸體移送太平間或殯儀館并超過規定時限,陳尸要挾醫療機構,經勸說無效的;搶奪醫療文書及與醫患糾紛相關的證據(如藥品、衛生材料和醫療器械等),經勸說無效的;涉及有社會惡勢力或職業“醫鬧”插手的嚴重違法犯罪行為;其他涉嫌人身、財產侵害的違法犯罪行為,涉嫌影響公共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解決“醫鬧”問題的根本——互聯網醫療,使醫療資源再分配。
近些日子來,已經無數次地看到各種患者傷醫事件,其導火索皆是因為病沒有看好??墒牵藗兛吹竭@些傷醫事件,是否能深深地思考,這些“醫鬧”的根源真的是醫患關系的問題嗎?
之前看過一篇文章,講到香港的公交汽車不排隊,最開始人們歸結為香港人的素質低,后來才發現,如果不擠車,根本就沒法趕上上班,于是很多大學生嘗試排隊改變香港人的素質,排隊不擠車,卻發現根本無法上車。最后他們不得不變成“偽君子”,車來前排隊,車來后一哄而上。車少人多,才是公交不排隊的根源。
而醫療問題,同樣可以照此類比,當代社會,人們的疾病過多,而真正技術精良的好醫生又不夠多,掛號動輒排隊到凌晨,網上更是預約至三個月之后,就像上班一樣,疾病這種事也是等不得的。病人看不上病,正像擠不上車,必定是要情緒激動,“鬧一鬧”的,所以,醫鬧本身,也不能完全歸罪于病人。
而時下興起的互聯網醫療,恰好可以有效地解決醫療資源不合理分配的問題。像【春雨醫生】病人可以在網上向大專家問診,解決了看不到大專家的問題,而只需付少量的費用。像【來問醫】,他能使醫療水平相對差一些的小地方醫生,隨時咨詢大城市專家病例的診斷、治療問題,這就打破了現在原有的地域醫療隔閡,使得醫療知識快速擴散分配,就好像小地方多加了一位專家,這無疑為解決病患的問題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這種整合,是互聯網醫療帶給醫療行業的巨大改變,而病人為此付出的問診費,就好像為公交系統漲價多付出的交通費一樣,是為了獲得更好的服務所付出的,雖然較現在付出了更多,但是收獲得遠遠比付出的多。
以前是成本低,失敗教育一番,成功陪個百八十萬,現在入罪,屬于強壓而已,這就要有一條完善的制度,中國有嗎?有,但是裁判是誰你懂的,也就是公信力缺失,為什么這樣呢?背后有利益,斬不斷,就是死結,解決不了的,現狀,走正規程序,各種證據材料什么的,裁判斃了,走不通,然后你鬧,抓起來,坐牢,你火了,殺人,死刑。醫生們人心惶惶,患者憂心忡忡,大爺們拿錢手軟。
如何看待醫療糾紛
你的問題有些大啊。我個人認為現在之所以醫療糾紛越來越多和醫生素質及社會風氣不無關系。
本律師專打醫療侵權官司,需要幫助可電話聯系。
如何正確看待與處理醫療糾紛
2015年8月29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的刑法修正案(九)首次將破壞醫療秩序行為納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規定“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致使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醫療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這也意味著醫鬧入刑。
鬧!肯定是不行,打官司又不一定能贏,患方的權益怎么維護?
醫療事故與交通事故有許多相似之處,但又有所不同?;颊咭话闶谴嬖谥撤N疾病,進而去醫院就診。由于某些因素的影響導致醫生并沒能阻止患者病情的進一步發展,或者出現了其他情況,結果是:人走了,或者出現了一些其他的意外情況。但很明顯,這樣的結果絕對不是醫生想得到的,因為出了醫療事故他們的日子也并不好過,換成你、我或是任何人都是如此!所以解決的正確途徑只能是:分清責任,按責任的比例賠償。還是那句話:人不可復生,而世界上也沒有所謂的后悔藥。
可以走如下途徑:1、到醫院醫務部或醫務科協商解決。2、當地醫調委協商解決。3法院起訴。
面試如何看待醫患關系
面試如何看待醫患關系近幾年來,隨著市場經濟的迅速發展,我國的醫患關系日趨緊張,醫療糾紛日益增加,一方面經常有病人投訴、毆打甚至殺死醫務人員的事件發生,另一方面醫務人員也多有抱怨。如何改善醫患關系,維護醫療服務行業秩序,已不僅僅是衛生部門的責任,而是全民的責任。
醫患關系的緊張一定程度上影響到患者及家屬的心理,也干擾了醫療單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同時加重整個社會的信任危機,影響到和諧社會的構建。究其原因無非有三個層面:一是院方,二是患方,三是媒體。
首先,從院方的角度看,隨著我國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推進,醫院已經定位為服務行業,在這種情況下,醫療活動的商業化日益嚴重,許多醫院運轉的大部分經費需要從給病人提供服務中收取,這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患者的負擔。加之,在醫療過程中院方逐漸將病人物化,缺少人文關懷,部分醫務人員缺乏人文素養,漠視病人的權利,只重視“病”不重視人,更是加劇了醫患關系不和諧的情況。
其次,從患方的角度來看,患者從之前的享受福利到現在的出錢買健康買服務,所以患者及家屬對院方的期待會更大,以至于對醫療效果期望過高而忽略了許多醫療技術的局限性,對醫學的特殊性和無奈沒有一個科學的認識,把所有出現的醫療問題歸責于院方,所以才會出現一系列的暴力維權現象。
第三,從媒體角度來看,醫患關系的持續演變惡化一定程度上與媒體的大幅報道有很大的關系。由于醫患關系逐漸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和焦點,所以新聞媒體對醫療糾紛和事故進行報道,雖然一方面為提高醫療服務質量起到了積極的意義,但是許多媒體對事件的報道明顯帶有感情色彩,甚至偏激報道,所以更多一方面還是加大了患者對院方的不信任,激化了醫患關系的不和諧,造成極大的不良影響和消極的社會價值導向。
針對以上原因的分析,解決醫患矛盾需從一下幾方面入手:
第一,醫院內部要加強對違反職業道德行為的監管,加強對患者的關懷,轉變“醫者至上”的服務觀念,用尊重的態度讓患者感覺和醫務人員處在同等地位,用人性化的關心為患者營造一個良好的就醫環境。同時還應該努力引進先進的醫療科技和知識,提高自己的醫療技術水平,切勿因了解技術落后造成誤診誤治,從而為脆弱的醫患關系雪上加霜。
第二,政府要進一步完善醫療機制,加強醫德醫風的建設以及對醫療市場的整頓和監管,凈化醫療環境,暢通醫患之間的溝通渠道,加強對患者的宣傳教育,包括醫學方面的常識,醫院的規章制度等,使患者與院方互相尊重,互相理解。
第三,新聞媒體要充分認識自己在處理醫療糾紛與沖突中扮演的角色與權限,發揮正面效應,以公正、全面的立場,對醫療糾紛與沖突進行客觀的報道與評論,從而成為溝通醫務人員和患者心靈的一座橋梁。
第四,患者應充分信任醫務人員,尊重事實,尊重醫學科學的客觀規律,學會用合理、合法的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避免暴力沖突的發生。
總之,醫患關系的協調與否直接影響著整個醫療衛生領域實踐活動的展開與良性運轉,維護醫患這對利益共同體的良好關系,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也是需要全社會共同來關注的一項嚴峻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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