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與工傷賠償可以兼得嗎
本單位車輛交通事故認定為工傷的,只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第三方交通肇事認定為工傷的,應當向第三方主張人身損害賠償,在獲得肇事方人身損害賠償之后,可以享有工傷醫療之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二條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傷,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療費用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法釋〔2014〕9號
第八條 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傷害,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已經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獲得民事賠償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傷害,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已經作出工傷認定,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未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尚未獲得民事賠償,起訴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導致工傷,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已經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為由,拒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經支付的醫療費用除外。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
《關于勞動爭議最新審判意見》(2011年第3期)
四、關于第三人侵權損害賠償與工傷保險賠償競合案件中,勞動者在獲得工傷保險賠償后,如用人單位有過錯的,是否還要另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問題。
高院民一庭于去年6月下發《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賠償與第三入侵權損害賠償競合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對于審理工傷保險賠償與第三人侵權損害賠償競合案件的相關問題作了解答,統一了此類案件的執法思路。但部分法院、部分承辦人員在具體處理此類案件過程中,對勞動者獲得工傷保險賠償后,如用人單位也有過錯,是否應另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存在不同的認識。我們認為,工傷保險制度通過設立社會互濟性質的保險基金,對勞動者發生工傷進行了及時救濟和賠償,同時分散了企業經營風險,減輕了企業負擔。由于工傷保險賠償制度實行的是無過錯責任原則,只要發生工傷損害,不考慮用人單位或勞動者本人是否存在過錯,工傷保險基金與用人單位就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支付工傷保險相關費用,用人單位的過錯責任已被工傷賠償責任所吸收,故即使用人單位對工傷發生有過錯,也無需另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此外,雖然侵權賠償和工傷賠償的賠償項目和標準略有差別,但工傷保險以其保留勞動關系等方式提供保障,且國務院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已將工傷賠償標準大幅提高,所以也不存在工傷賠償標準明顯低于侵權賠償標準的問題。
可以,工傷賠償和交通事故賠償屬于不同的法律關系,當事人可以同時取得。
上班途中交通事故的交通賠償和工傷賠償可以兼得嗎?
工傷賠償是基于用人單位與員工的勞動關系產生的特殊侵權損害賠償制度,是勞動保險法上的賠償義務。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是一般侵權損害賠償,是民法上的賠償義務,兩者不存在沖突。
一般先主張工傷賠償,后要求侵權賠償,如果相反,社保部門可能會主張抵消你所獲得的侵權賠償。
當然可以,工傷屬于勞動關系。交通肇事賠償屬于侵權賠償。
可以!交通賠償是肇事者賠給你的,工傷賠償是社保局賠給你的!不一樣的哦~~~
可以兼得,但是相同的項目不能兼得。
工傷保險賠償和人身損害賠償可兼得嗎
可以的,法律并無禁止。
侵權行為人是本單位員工還是本單位以外的第三人,對工傷勞動者可否獲得工傷賠償之外的人身損害賠償有決定意義。最高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第三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根據該司法解釋,如果勞動者所受損害是用人單位之外的第三人造成的,除了可以享受工傷保險賠償外,還可以向侵權人主張侵權損害賠償。
根據上述司法解釋,工傷和侵權兩種法律關系互相獨立,互不排斥,可以同時獲得工傷和侵權賠償。
根據現行法規工傷保險賠償和人身意外傷害賠償是可兼得,你說得人身損害是乎關系侵權關系要進行司法程序才能定論。
根據具體的案情而定 主張賠償
可以
工傷賠償和侵權賠償可以兼得嗎
可以,需要技巧
按照人民法院的經濟糾紛會議紀要的規定
先申請工傷認定、賠償,完畢后,再申請肇事方賠償就可以
反之,工傷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差額,就不好了
因為第三人侵權認定為工傷的可以雙賠。勞動者因為本單位執行工作任務之外的第三人侵權受到傷害,認定為工傷的,應當向第三方主張人身損害賠償,在獲得肇事方人身損害賠償之后,可以享有工傷醫療之外的工傷保險待遇。本單位履行職務的工作人員走
關于工傷賠償與人身傷害賠償可以兼得的賠償部分有哪些?
本人由于第三方故意傷害造成的工傷,除了工傷賠付條例之外的賠償,還能否讓第三方傷害者付人身傷害賠償?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第第十四條關于如何認定工傷的規定:“(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由此可見,職工工傷的認定還是要有符合一定條件并經過申請的。3、根據保險合同的一般性質,受害方既可以選擇向加害方要求賠償,也可以選擇向保險方即單位申請保險賠償金。而一旦選定,就視為放棄另一項請求賠償權利。因為一個人不能從他的損害中獲得雙份賠償。
可以讓第三方賠償。工傷賠償與人身損害賠償那是兩種不同性質的賠償。依據《安全生產法》和《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是可以獲得雙倍賠償的。《人身損害的司法解釋》也有規定,該法雖然沒有直接說明是雙倍賠償,但是從那條規定的法律結構來說是可以獲得雙倍賠償的,司法實踐中法院一般也是會支持的。
可以如醫療費,陪護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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