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一名醫護人員,將如何防范醫療事故的發生?
如果你是一名醫護人員,將如何防范醫療事故的發生?嚴格遵守醫療程序,盡量減少醫療事故的發生,因為糾紛的起因多在于醫療事故的造成而導致,同時還要認清部分不法分子利用理療賠償從中獲利
避免構成醫療事故所列情形。
如何防范醫療事故或糾紛
1、嚴格遵守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恪守醫療服務職業道德,改善服務態度,建立良好的醫患關系,預防醫療糾紛的發生。醫務人員具有高尚的職業道德,是全心全意為患者服務的首要前提,也是衡量一個醫務工作者的起碼標準,所以醫院應該教育醫務人員樹立愛崗敬業的精神和“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深入開展“以病人為中心”的優質服務活動,文明就醫。2、醫療機構應加強質量管理,堵塞漏洞,是預防醫療糾紛的有效措施。要提高醫療質量、對醫療安全有保障、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就要切實保障醫療質量,對影響醫療質量的各個環節進行有效地監控。3、提高病歷及各種醫療文書的書寫質量并加強管理。嚴格依據客觀情況如實記載患者的實際情況,補正病歷時依照法律規定進行標注,保存病歷時安全妥當,對待病歷嚴格負責。
全面提高醫務人員素質是預防和控制差錯事故發生的關鍵。提高醫務人員的素質,主要從醫德修養和業務能力培養兩方面著手。提高醫務人員的業務能力,關鍵在于不斷學習理論業務和練好基本功。醫德要求醫務人員以高度認真負責的態度去對待醫療工作。
挺復雜的,去找些資料吧;說起來醫院和醫生把該做的做到位,如技術,服務態度等,可以減少一些糾紛,但都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醫患群體矛盾是最根本的,而經濟效益(醫院希望)和為病人服務(患者希望)是最最根本的矛盾)~
這個管理上的問題,如果你是患者,你只能選擇好點的醫院。
如果你是醫生,那就你自己多精鉆業務吧
如果你是衛生局,那就要抓好管理,做好考核,加強監督。。
如果你是醫院,可以考慮做多重診斷,就是當三四個醫生各自獨立診斷做出相同結論的時候才可以初步確診,不過這樣可能非常浪費醫療資源。
如果你是醫學院的老師,讓就請上課少用點PPT,教書的時候多動動腦子,期末考試的時候加強原則,嚴抓作弊,不要怕得罪人,視而不見。
北京的醫院每個科室發一本,新近由協和醫科大學出版的<應對醫療糾紛的秘訣>,有100代表性案例,涉及各個方面,是面向醫院的,不知你們那邊是否有賣?但是防范這個東西,大家都是嘴巴喊喊,很難落到實處,比如要求100%持證上崗,貴院能做到嗎?大家都知道是胡說。一般出事之能怪自己倒霉。如果你是糾紛辦主任,個人覺得學習一點法律是最好的。處理糾紛會利落一點,至于防范,我覺得醫療管理機構文件太多了,也很細,抄抄就是
如何避免醫療事故的發生及處理途徑
1、強化安全醫療教育。每年定期組織全院職工衛生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培訓,不定期地進行醫療安全、質量意識教育,及時傳達上級衛生部門的有關醫療安全方面文件和各項規定。
醫療安全是醫院管理的重要環節。醫院各臨床醫技科室及各職能管理科室應當認真做好本職工作,相互協調,認真履行各自職責,樹立正確、積極的醫療風險防范意識,建立醫療安全目標責任制,盡最大可能預防醫療事故的發生。
醫院每年組織醫務人員學習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常規、規范,通過集中學習、輪訓以及各種會議強調通報等方式,提高醫務人員對醫療事故的防范意識。特別要學習《執業醫師法》、《護士管理辦法》、《傳染病防治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其配套文件、《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全國醫院工作條例》、《醫院工作制度》等。
2、建立和健全各項醫療規章制度。制度是保證醫療質量有章可循的關健,尤其是首診負責制、急診搶救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查對制度、死亡和疑難病例討論制度、會診制度、三級查房制度等。重視病歷書寫質量,病歷保管規定,規范填寫病人知情同意書。要加強對一次性醫療用品、醫療植入物準入的管理。相關法規規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六條 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時,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會診意見、病程記錄應當在醫患雙方在場的情況下封存和啟封。封存的病歷資料可以是復印件,由醫療機構保管。
3、落實各科室醫療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各科室成立醫療安全小組,制訂相應的醫療安全管理制度,經常開展以科室為單位安全質量活動,規定每月底向醫療服務質量監控辦公室報告一次醫療缺陷、差錯、事故或存在不安全因素,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加強管理,委托律師加強防范
醫療事故應該怎么預防
醫療事故的預防方法有:
1、建章建制,各種規章制度要建立起來。
2、提高診療護理技術。
3、認真履行告知義務。
4、病歷的規范書寫。
5、醫院應該建立處理和防范醫療糾紛的預案。
【法律依據】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一條,在醫療活動中,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將患者的病情、醫療措施、醫療風險等如實告知患者,及時解答其咨詢;但是,應當避免對患者產生不利后果。
醫療事故處理和防范
一、醫療事故處理
1.一旦發生醫療糾紛,病員及其家屬有權在發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發生后一年之內提出醫療事故或者事件的鑒定。
2.病員死亡的,其家屬應當在病員死亡后或收到尸檢報告單后十五天內提出醫療事故或者事件的鑒定。其中尸檢的申請,則應當在病員死亡后四十八小時內提出,由所在地衛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門進行。
3.醫療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對區、縣或醫科大學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鑒定結論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申請鑒定。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鑒定結論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4.雙方當事人對鑒定結論沒有爭議的,可以就處理方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區、縣或醫科大學申請處理。對該處理決定不服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接到處理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所在省、自治區或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復議,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對所在省、自治區或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所作的處理決定或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或復議決定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醫療事故防范
1、在日常工作中,醫療機構應當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切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醫療事故的發生,做到以事前防范為主,防患于未然。
2、要做到有效防范醫療事故除了設立醫療質量監控部門或人員、加強醫療質量監督管理、提高醫務人員技術水平、改善服務態度外,還應制定切實可行的防范醫療事故預案。
3、醫療事故預案是在醫療事故出現之前制定的一系列應急反應程序,明確應急機制中各成員部門及其人員的組成、具體職責、工作措施以及相互之間的協調關系。預案在其針對的情況出現時啟動。
醫療事故定義:《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一章第二條規定: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不屬于醫療事故的條款:《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屬于醫療事故:□在緊急情況下為搶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緊急醫療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在醫療活動中由于患者病情異常或者患者體質特殊而發生醫療意外的□在現有醫學科學技術條件下,發生無法預料或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無過錯輸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因患方原因延誤診療導致不良后果的□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易引起醫療事故爭議的表現有:
☆說話不注意;☆交待不清楚;
☆檢查不仔細;☆記錄不完整;
☆制度不嚴格;☆技術不熟練;
☆操作不規范;☆搶救不到位;
☆內部不協同;☆責任心不強。
醫療事故爭議的防范:
△ 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執業中必須嚴格遵守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恪守醫療服務職業道德。
△ 對廣大員工進行醫療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的終身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法律意識,規范診療執業行為。
△ 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應當將患者的病情、醫療措施(治療或手術方案、檢查項目、藥品種類等)、醫療風險(并發癥、意外、藥品副作用等)如實告知患者,及時解答其咨詢,嚴禁用刺激性語言或對患者的疾病治療和康復產生不良影響的語言,注意談話的方式、方法與技巧。
△ 正確使用病人或親屬知情告知書和授權委托書……
△ 醫務人員要正確書寫醫部文件,必須做到客觀、真實、準確、及時、完整。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蓋或去除原來的字跡。
△ 醫務人員在執業活動中要做到:☆說話要注意;☆交待要清楚;☆檢查要仔細;☆記錄要完整;☆制度要嚴格;☆技術要熟練;☆操作要規范;☆搶救要到位;☆內部要協同;☆責任心要強。
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的處置:
逐級報告制度,努力降輕對患者的損害,將損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醫療資料及實物的保管、封存與尸體處理;
做好接待工作:● 對醫療事故爭議經過要進行調查和分析,作出初步結論;● 向患者或家屬作出正確解釋;● 雙方協商解決,申請行政調解(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按照《條例》規定,給予經濟賠償。
對醫療事故的有關責任人,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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