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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歐中世紀封建政治制度產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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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歐封建制度的政治特點及形成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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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歐封建社會的政治特點:從西歐主要封建國家形成和發展的歷程中可見其發展極不平衡,政治發展曲折艱難,國家長期四分分裂,統一的中央集權統治很晚才出現(英法到15世紀、德意在19世紀六七十年代)。(中國封建社會政治制度的特點:專制主義中央集權) 二、形成原因: 1、 體系嚴密的封建制度 西歐封建社會早期,土地是主要財富。國王把一部分土地分封給大封建主,這些人成為諸侯。諸侯又把一部分土地分封給較小的封建主,小封建主再向下分封。國王和大封建主又各自分封了一批騎士,作為自己的武裝力量。這樣的層層分封,就形成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騎士等自大至小不同等級的封建主。這些封建主分別領有大小不等的封地,擁有數量不等的莊園、農奴和武裝。這樣,在社會的每個角落,形成一種領主(封主)和附庸(封臣)的關系,他們彼此負有義務。領主保護附庸,附庸必須向領主宣誓效忠,為領主提供多種服務。但是,領主只能直接管轄自己的附庸,不能管轄附庸的附庸。每一個封建主無異于一個小國君,割據一方,各自為政。 諸侯的勢力很大,有的竟敢向國王提出挑戰。封建貴族住在戒備森嚴的城堡里,有自己的武裝;他們的經濟生產單位叫莊園,一般自給自足,不與外界交往。結果,嚴格的封建等級制度、遼闊莊園環繞的無數城堡以及直插天際的尖頂教堂,成為西歐封建社會早期的典型政治風貌和獨特社會景觀。2、 政教沖突從5~6世紀開始,西歐的教會勢力迅速增長。羅馬天主教會是最有勢力的封建領主,它擁有天主教世界土地的三分之一。教會同樣按照封建的方式建立自己的教階制度,最高的是教皇,下面有大教主、主教等,他們各有自己的轄區。8世紀中期,意大利中部形成教皇國。教皇既是宗教首領,又是擁有世俗權力的一國之君,直接管轄的領土達四萬多平方千米。國王為了使自己的統治神圣化,經常請求教皇以上帝的名義為自己加冕。查理大帝就是這樣做的。這種做法加強了封建國王與教會的聯系,更意味著教權凌駕于主權之上。9世紀,教皇成為西方基督教世界的仲裁者。然而,教皇與封建君主時而相互勾結,時而明爭暗斗。在西歐中世紀,人們相信世界上的一切權力都是上帝授予的,但在誰才是這個權力擁有者的問題上,意見卻是大相徑庭。國王和教會都想把這一大權據為己有,雙方不斷發生碰撞和摩擦。只是到了中世紀后期,隨著西歐中央集權國家的形成和壯大、資產階級的興起、文藝復興、啟蒙運動和宗教改革的開展,教皇和羅馬天王教皇的勢力才逐漸衰落下去。3、城市的興起11~12世紀,歐洲各地的城市普遍重新興起。中世紀時,由于人口的增加和商業的發展,除原來羅馬帝國時期的老城市外,在城堡、主教堂、大修道院附近地區出現了許多新興城鎮。在西歐城市重新興起和工商業迅速發展的過程中,市民階級形成了,并從中進一步分化出手工業者、商人和銀行家等。商人和銀行家作為市民階級的上層,發展為早期的資產階級。廣大西歐城市開展了爭取自治權利的斗爭,并訂制自己的法律,建立自己的武裝,向封建王權和各級封建主發起挑戰。到14~15世紀,從西歐封建社會內部發展起來的新興的城市中等階級,已經與封建制度水火不容,成為歐洲反封建王權的強大革命力量。4、 封建等級代表制的出現13世紀早期,歐洲一些王國的君主竭力重振王權,將地方權力收歸中央。結果,王權受到封建法律的約束,國王的獨斷專行受到限制。國王不甘心權力的削弱,挑起內戰。國王戰敗。13世紀后半期,英國的議會制度開始萌芽。以后議會逐漸定型為上下兩院。國王必須通過議會規定賦稅,制定法律。等級代表制的封建君主政體對國王權力有所約束。14世紀初,法國也出現了以三級會議為代表的等級代表制度。由于法國王權比較強大,三級會議限制王權的作用相對較小。英國的等級代表制度對西方政治制度的發展影響巨大。在反對封建國王專制集權的斗爭中,封建貴族、高級教士、城市商人等聯合起來斗爭,迫使國王坐下來,與他們商討有關關稅等關系國計民生的重大問題,是封建王權受到制約。英國的等級代表制在制約封建王權、建立資本主義政治制度的斗爭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成為西方近代議會制度的起源。
形成特點來:1.體系嚴密的封建源制度2. 宗教沖突3. 城市的興起4.封建等級代表的出現。政治特點:教權與王權的并立。分裂的原因: 西歐封建社會因封建主內部土地層層分封,形成金字塔形的封建等級制,每一層上下級之間都結成封君和封臣的關系,這是西歐封建社會的一大特色也是西歐封建社會長期分裂的一個重要原因,城市興起前莊園使人們進行社會活動的主要場所,也是社會生產分裂的重要原因!

西歐封建社會的政治特點及其形成原因是什么

西歐封建制度的核心內容是西歐封建等級制度.在整個中古時期,羅馬天主教政治上與世俗王權分庭抗禮,在經濟上占據當時西歐土地的三分之一,在思想文化方面形成一元壟斷,可謂是處于一種萬流歸宗的地位.城市是文明形成的一個重要標志,西方文明與東方文明在許多方面存在著明顯的差異,其重要因素就包括自治城市和城市階級的興起. 具體來說,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嚴密的封建制度體系.西歐封建社會早期,土地是主要財富.國王把一部分土地分封給大封建主,這些人成為諸侯.諸侯又把一部分土地分封給較小的封建主,小封建主再向下分封.國王和大封建主又各自分封了一批騎士,作為自己的武裝力量.
這樣層層分封,就形成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騎士等自大至小不同等級的封建主.這些封建主分別領有大小不等的封地,擁有數量不等的莊園、農奴和武裝.這樣,在社會的每個角落,形成一種領主(封主)和附庸(封臣)的關系,他們彼此負有義務.領主保護附庸,附庸必須向領主宣誓效忠,為領主提供多種服務.但是,領主只能直接管轄自己的附庸,不能管轄附庸的附庸.每一個封建主無異于一個小國君,割據一方,各自為政. 諸侯的勢力很大,有的竟敢向國王提出挑戰.封建貴族住在戒備森嚴的城堡里,有自己的武裝;他們的經濟生產單位叫莊園,一般自給自足,不與外界交往.結果,嚴格的封建等級制度、遼闊莊園環繞的無數城堡以及直插天際的尖頂教堂,成為西歐封建社會早期的典型政治風貌和獨特社會景觀.
2、政教二元一體的社會政治結構.從5—6世紀開始,西歐的教會勢力迅速增長.羅馬天主教會是最有勢力的封建領主,它擁有天主教世界土地的三分之一.教會同樣按照封建的方式建立自己的教階制度,最高的是教皇,下面有大教主、主教等,他們各有自己的轄區.
8世紀中期,意大利中部形成教皇國.教皇既是宗教首領,又是擁有世俗權力的一國之君,直接管轄的領土達四萬多平方千米.國王為了使自己的統治神圣化,經常請求教皇以上帝的名義為自己加冕.查理大帝就是這樣做的.這種做法加強了封建國王與教會的聯系,更意味著教權凌駕于主權之上.9世紀,教皇成為西方基督教世界的仲裁者.然而,教皇與封建君主時而相互勾結,時而明爭暗斗.
在西歐中世紀,人們相信世界上的一切權力都是上帝授予的,但在誰才是這個權力擁有者的問題上,意見卻是大相徑庭.國王和教會都想把這一大權據為己有,雙方不斷發生碰撞和摩擦.只是到了中世紀后期,隨著西歐中央集權國家的形成和壯大、資產階級的興起、文藝復興、啟蒙運動和宗教改革的開展,教皇和羅馬天王教皇的勢力才逐漸衰落下去.
3、自治城市的繁榮和城市市民階級的興起
11——12世紀,歐洲各地的城市普遍重新興起.中世紀時,由于人口的增加和商業的發展,除原來羅馬帝國時期的老城市外,在城堡、主教堂、大修道院附近地區出現了許多新興城鎮.
在西歐城市重新興起和工商業迅速發展的過程中,市民階級形成了,并從中進一步分化出手工業者、商人和銀行家等.商人和銀行家作為市民階級的上層,發展為早期的資產階級.廣大西歐城市開展了爭取自治權利的斗爭,并訂制自己的法律,建立自己的武裝,向封建王權和各級封建主發起挑戰.到14~15世紀,從西歐封建社會內部發展起來的新興的城市中等階級,已經與封建制度水火不容,成為歐洲反封建王權的強大革命力量.
4、封建等級代表制.
13世紀早期,歐洲一些王國的君主竭力重振王權,將地方權力收歸中央.結果,王權受到封建法律的約束,國王的獨斷專行受到限制.國王不甘心權力的削弱,挑起內戰.國王戰敗.13世紀后半期,英國的議會制度開始萌芽.以后議會逐漸定型為上下兩院.國王必須通過議會規定賦稅,制定法律.等級代表制的封建君主政體對國王權力有所約束.14世紀初,法國也出現了以三級會議為代表的等級代表制度.由于法國王權比較強大,三級會議限制王權的作用相對較小.
英國的等級代表制度對西方政治制度的發展影響巨大.在反對封建國王專制集權的斗爭中,封建貴族、高級教士、城市商人等聯合起來斗爭,迫使國王坐下來,與他們商討有關關稅等關系國計民生的重大問題,是封建王權受到制約.英國的等級代表制在制約封建王權、建立資本主義政治制度的斗爭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成為西方近代議會制度的起源.

總結西歐封建社會的政治特點及其形成原因

從公元467年西羅馬帝國滅亡到公元1500年左右的歐洲歷史,被西方史學家稱為“中世紀”。在這長達數百年的過程中,一方面是日耳曼農村的瓦解與依附農民的形成;另一方面是封建生產關系的逐步建立。中國史學家習慣上稱之為西歐封建社會。西羅馬帝國滅亡之后,日耳曼人在其領土上建立了幾個國家。其中的法蘭克王國,發展為西歐一個大國。查理的子孫卻庸碌無能,相互傾軋,讓查理于公元800年建立的查理曼帝國陷入混亂。公元843年,他們將帝國一分為三,后來發展出法蘭西、德意志和意大利三個封建國家。5世紀中期,在日耳曼人的遷徙浪潮中,當中某些部落進入不列顛,建立了一些小國,經長期兼并于9世紀早期形成統一的英吉列王國。但是,直到15世紀英國和法國才通過強化王權、剪除大封建主勢力的措施,建立起統一的中央集權國家。而東法蘭克卻成為了德意志王國,國王奧托一世在教皇的支持下,在10世紀建立了所謂的“神圣羅馬帝國”。然而,由于皇帝權利受封建主和教皇的掣肘。直到19世紀中期德意志仍處于四分五裂。意大利的情況與德意志基本相當,長期處于封建分裂狀態中。鑒于西歐形成了這樣的封建社會,它也具有了自己的重要特點。1.神學政治理論成為占統治地位的政治思想。它是基督教神學在政治上的表現,并以《圣經》為信仰的絕對權威和判斷是非的唯一標準。基督教會在政治、思想上的統治地位,決定了神學政治理論的統治地位。2.教會與國家、教權與王權的關系是政治理論的中心內容。教權與王權的斗爭及其力量的相互消長貫穿于整個西歐封建社會。兩種理論的斗爭貫穿于西歐封建社會,成為政治中心內容。3.神學異端是反對教會統治的基本形式。異端一詞出自希臘文,原意是“選擇”,是指人不依靠任何權威,只靠自己的理性決定自己思想和行動的自主活動,后來作為一種思想原則發展起來,被教會視為叛教的異端。它之所以成為西歐封建社會人民群眾反封建反教會斗爭的基本形式,是因為基督教神學的統治地位。當時一切政治思想都以神學的形式表現出來,因此,一切革命的社會政治理論都以神學異端形式表現?!爸惺兰o”——古代希臘人羅馬文明消亡與近代資本主義社會產生的一段歷史,與中國的封建社會進行比較,政治狀況呈現出了截然不同的特點。為了更好地理解西方近代資本主義政治制度產生和發展的背景,我們要了解這段歷史!
西歐封建制度的核心內容是西歐封建等級制度。在整個中古時期,羅馬天主教政治上與世俗王權分庭抗禮,在經濟上占據當時西歐土地的三分之一,在思想文化方面形成一元壟斷,可謂是處于一種萬流歸宗的地位。城市是文明形成的一個重要標志,西方文明與東方文明在許多方面存在著明顯的差異,其重要因素就包括自治城市和城市階級的興起。 具體來說,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嚴密的封建制度體系。西歐封建社會早期,土地是主要財富。國王把一部分土地分封給大封建主,這些人成為諸侯。諸侯又把一部分土地分封給較小的封建主,小封建主再向下分封。國王和大封建主又各自分封了一批騎士,作為自己的武裝力量。
這樣層層分封,就形成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騎士等自大至小不同等級的封建主。這些封建主分別領有大小不等的封地,擁有數量不等的莊園、農奴和武裝。這樣,在社會的每個角落,形成一種領主(封主)和附庸(封臣)的關系,他們彼此負有義務。領主保護附庸,附庸必須向領主宣誓效忠,為領主提供多種服務。但是,領主只能直接管轄自己的附庸,不能管轄附庸的附庸。每一個封建主無異于一個小國君,割據一方,各自為政。 諸侯的勢力很大,有的竟敢向國王提出挑戰。封建貴族住在戒備森嚴的城堡里,有自己的武裝;他們的經濟生產單位叫莊園,一般自給自足,不與外界交往。結果,嚴格的封建等級制度、遼闊莊園環繞的無數城堡以及直插天際的尖頂教堂,成為西歐封建社會早期的典型政治風貌和獨特社會景觀。
2、政教二元一體的社會政治結構。從5—6世紀開始,西歐的教會勢力迅速增長。羅馬天主教會是最有勢力的封建領主,它擁有天主教世界土地的三分之一。教會同樣按照封建的方式建立自己的教階制度,最高的是教皇,下面有大教主、主教等,他們各有自己的轄區。
8世紀中期,意大利中部形成教皇國。教皇既是宗教首領,又是擁有世俗權力的一國之君,直接管轄的領土達四萬多平方千米。國王為了使自己的統治神圣化,經常請求教皇以上帝的名義為自己加冕。查理大帝就是這樣做的。這種做法加強了封建國王與教會的聯系,更意味著教權凌駕于主權之上。9世紀,教皇成為西方基督教世界的仲裁者。然而,教皇與封建君主時而相互勾結,時而明爭暗斗。
在西歐中世紀,人們相信世界上的一切權力都是上帝授予的,但在誰才是這個權力擁有者的問題上,意見卻是大相徑庭。國王和教會都想把這一大權據為己有,雙方不斷發生碰撞和摩擦。只是到了中世紀后期,隨著西歐中央集權國家的形成和壯大、資產階級的興起、文藝復興、啟蒙運動和宗教改革的開展,教皇和羅馬天王教皇的勢力才逐漸衰落下去。
3、自治城市的繁榮和城市市民階級的興起
11——12世紀,歐洲各地的城市普遍重新興起。中世紀時,由于人口的增加和商業的發展,除原來羅馬帝國時期的老城市外,在城堡、主教堂、大修道院附近地區出現了許多新興城鎮。
在西歐城市重新興起和工商業迅速發展的過程中,市民階級形成了,并從中進一步分化出手工業者、商人和銀行家等。商人和銀行家作為市民階級的上層,發展為早期的資產階級。廣大西歐城市開展了爭取自治權利的斗爭,并訂制自己的法律,建立自己的武裝,向封建王權和各級封建主發起挑戰。到14~15世紀,從西歐封建社會內部發展起來的新興的城市中等階級,已經與封建制度水火不容,成為歐洲反封建王權的強大革命力量。
4、封建等級代表制。
13世紀早期,歐洲一些王國的君主竭力重振王權,將地方權力收歸中央。結果,王權受到封建法律的約束,國王的獨斷專行受到限制。國王不甘心權力的削弱,挑起內戰。國王戰敗。13世紀后半期,英國的議會制度開始萌芽。以后議會逐漸定型為上下兩院。國王必須通過議會規定賦稅,制定法律。等級代表制的封建君主政體對國王權力有所約束。14世紀初,法國也出現了以三級會議為代表的等級代表制度。由于法國王權比較強大,三級會議限制王權的作用相對較小。
英國的等級代表制度對西方政治制度的發展影響巨大。在反對封建國王專制集權的斗爭中,封建貴族、高級教士、城市商人等聯合起來斗爭,迫使國王坐下來,與他們商討有關關稅等關系國計民生的重大問題,是封建王權受到制約。英國的等級代表制在制約封建王權、建立資本主義政治制度的斗爭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成為西方近代議會制度的起源。
從476年西羅馬帝國滅亡到1500年左右的歐洲歷史,被西方史學家稱為“中世紀”。它是古代希臘羅馬文明消亡與近代資本主義社會產生之間的一段歷史。同中國的封建社會進行比較,西歐的政治狀況呈現出截然不同的特點,中國建立了中央集權,其皇權至高無上,并實行分封制和宗法制,皇權得到鞏固,但西歐并不像中國那樣有強大力量的皇權。

在西羅馬帝國滅亡后,西羅馬帝國的國土上出現了好幾個政權。其中的法蘭克帝國后來又分裂成法蘭西、德意志、意大利三國。在這些西歐各國中發展政治是很困難的,各國國內沒有一個統一的中央政權,想發展政治也有心無力了。而每一個政權都沒有一個強而有力的皇權。王上權力不大,每進行一次重大事情決議時,總要組織皇室里一大群人一起討論;直至后來,王上決定一件事,也可以被皇室否決。而從中國的秦始皇開始,中國的皇上一直都是至高無上的,他所決定的事情是無法改變的。這就是西歐封建不平衡的原因之一。

西歐封建社會發展極不平衡的原因

1、 體系嚴密的封建制度

西歐封建社會早期,土地是主要財富。國王把一部分土地分封給大封建主,這些人成為諸侯。諸侯又把一部分土地分封給較小的封建主,小封建主再向下分封。國王和大封建主又各自分封了一批騎士,作為自己的武裝力量。

這樣的層層分封,就形成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騎士等自大至小不同等級的封建主。這些封建主分別領有大小不等的封地,擁有數量不等的莊園、農奴和武裝。這樣,在社會的每個角落,形成一種領主(封主)和附庸(封臣)的關系,他們彼此負有義務。領主保護附庸,附庸必須向領主宣誓效忠,為領主提供多種服務。但是,領主只能直接管轄自己的附庸,不能管轄附庸的附庸。每一個封建主無異于一個小國君,割據一方,各自為政。 諸侯的勢力很大,有的竟敢向國王提出挑戰。封建貴族住在戒備森嚴的城堡里,有自己的武裝;他們的經濟生產單位叫莊園,一般自給自足,不與外界交往。結果,嚴格的封建等級制度、遼闊莊園環繞的無數城堡以及直插天際的尖頂教堂,成為西歐封建社會早期的典型政治風貌和獨特社會景觀。

2、 政教沖突

從5~6世紀開始,西歐的教會勢力迅速增長。羅馬天主教會是最有勢力的封建領主,它擁有天主教世界土地的三分之一。教會同樣按照封建的方式建立自己的教階制度,最高的是教皇,下面有大教主、主教等,他們各有自己的轄區。

8世紀中期,意大利中部形成教皇國。教皇既是宗教首領,又是擁有世俗權力的一國之君,直接管轄的領土達四萬多平方千米。國王為了使自己的統治神圣化,經常請求教皇以上帝的名義為自己加冕。查理大帝就是這樣做的。這種做法加強了封建國王與教會的聯系,更意味著教權凌駕于主權之上。9世紀,教皇成為西方基督教世界的仲裁者。然而,教皇與封建君主時而相互勾結,時而明爭暗斗。

在西歐中世紀,人們相信世界上的一切權力都是上帝授予的,但在誰才是這個權力擁有者的問題上,意見卻是大相徑庭。國王和教會都想把這一大權據為己有,雙方不斷發生碰撞和摩擦。只是到了中世紀后期,隨著西歐中央集權國家的形成和壯大、資產階級的興起、文藝復興、啟蒙運動和宗教改革的開展,教皇和羅馬天王教皇的勢力才逐漸衰落下去。

3、 城市的興起

11~12世紀,歐洲各地的城市普遍重新興起。中世紀時,由于人口的增加和商業的發展,除原來羅馬帝國時期的老城市外,在城堡、主教堂、大修道院附近地區出現了許多新興城鎮。

在西歐城市重新興起和工商業迅速發展的過程中,市民階級形成了,并從中進一步分化出手工業者、商人和銀行家等。商人和銀行家作為市民階級的上層,發展為早期的資產階級。廣大西歐城市開展了爭取自治權利的斗爭,并訂制自己的法律,建立自己的武裝,向封建王權和各級封建主發起挑戰。到14~15世紀,從西歐封建社會內部發展起來的新興的城市中等階級,已經與封建制度水火不容,成為歐洲反封建王權的強大革命力量。

4、 封建等級代表制的出現

13世紀早期,歐洲一些王國的君主竭力重振王權,將地方權力收歸中央。結果,王權受到封建法律的約束,國王的獨斷專行受到限制。國王不甘心權力的削弱,挑起內戰。國王戰敗。13世紀后半期,英國的議會制度開始萌芽。以后議會逐漸定型為上下兩院。國王必須通過議會規定賦稅,制定法律。等級代表制的封建君主政體對國王權力有所約束。14世紀初,法國也出現了以三級會議為代表的等級代表制度。由于法國王權比較強大,三級會議限制王權的作用相對較小。

英國的等級代表制度對西方政治制度的發展影響巨大。在反對封建國王專制集權的斗爭中,封建貴族、高級教士、城市商人等聯合起來斗爭,迫使國王坐下來,與他們商討有關關稅等關系國計民生的重大問題,是封建王權受到制約。英國的等級代表制在制約封建王權、建立資本主義政治制度的斗爭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成為西方近代議會制度的起源。

綜上所述,西歐的封建發展極不平衡是可以了解的,西歐中世紀的黑暗是必然的。

PS:此為滿分研究性學習,讓讀者們擺脫多年未在網上找到正確答案的煩惱??!

為什么中世紀的歐洲會出現封建制度?

額,想知道歐洲封建制度產生的原因,是什么使法蘭克人的農民公社,轉變為封建采邑制度?
  羅馬帝國時期已經萌生封建制因素——隸農制和日耳曼人的氏族制因素互相影響,互相結合,催生出西歐封建制度。

  公元476年西羅馬帝國滅亡后部分原先的羅馬貴族與法蘭克征服者(日耳曼人)上層,在西歐封建制度產生過程中日益合流,共同構成了法蘭克王國的封建統治階級。496年以后,基督教會也成為封建國家機器的一部分。西歐封建制度大體產生于6世紀下半葉.8世紀上半葉,法蘭克王國宮相查理•馬特改革土地分配制度,變無條件賞賜為有條件分封。史稱“采邑改革”。采邑改革促進了西歐封建制度的發展。

  封建制度起源于中世紀時歐洲的貴族戰士相應的法律地位及軍事責任,都是圍繞著三個中心:領主、封臣及土地。

  定義封建制度要求很多的條件,因為現階段還沒有一個被廣泛認可的定義。然而自從二十世紀六十年代,許多研究中世紀的歷史學家在封建制度中包括了更廣泛的社會領域,加入了被束縛在莊園制的農民階級,而被稱為“封建社會”。還有一些人,自七十年代起,重新審視了之前的證據并得出結論——封建制度是一個不可行的術語而需要被從學術和教育討論中去除,或者至少在使用時需要加上嚴格的限制和警告。

  封建制度有三大最基本的特征:領主、封臣和采邑;封建制度的結構由這三大元素配合。領主是擁有土地的貴族,封臣是擁有領主所分封給他們土地的人,而這些分封出的土地就是采邑。封臣要為領主戰斗,作為對領主給予采邑的回報。在領主、封臣和采邑之間的關系與責任構成了封建制度的基礎。
  領主、封臣和土地在一個領主把土地分封給某人之前,他得先令那人成為封臣。這需要一個正式的象征性的儀式,稱為贊譽儀式(commendation ceremony),該儀式包含兩個部分,忠順誓言(act of homage)和效忠宣誓(oath of fealty)。在忠順誓言中,封臣承諾聽從領主的命令作戰。“效忠(Fealty)”來自拉丁語“Fidelitas”,也就是忠誠;效忠宣誓因此成為一個保證,即封臣會忠于領主。一旦贊譽儀式完成,領主和封臣就建立了封建關系,擁有了雙方承認的相互間的義務和責任。
  領主對封臣的主要義務是給予一塊采邑或是其收入;采邑是封臣建立封建關系的主要原因。此外,領主有時還需要承擔別的義務。其中一個就是維護這塊采邑。由于領主并沒有割讓這塊土地而僅僅是租借,所以維護這塊采邑仍然是領主的責任。而封臣擁有權力獲得該采邑產出的收入。另一個領主需要承擔的責任是他必須保護采邑和封臣不受傷害。
  封臣的主要責任是向領主提供“援助”,也就是服兵役。封臣用采邑的產出來配備自己的武器裝備,并響應領主的征召服兵役以保證領主的權益。這種軍事上的安全機制是領主建立封建關系的主要原因。此外,封臣有時候還需要承擔對領主的別的責任。其中一個就是向領主提出“忠告”。這樣當一個領主面臨大的抉擇,比如是否進入戰爭,他會召集所有的封臣并召開一次參議會。封臣也可能被要求上繳采邑產出的一部分給領主。封臣有時候也被要求在領主所有的磨坊和烤爐中磨碎谷物和烘烤面包并向領主繳稅。
  封建制度中的關系都是圍繞著采邑。根據領主的權力,封地可以是小至一塊小農田或大至一個區域的土地?,F在封地尺寸的標準和過去相當不同。封臣關系并不限制于圣職者;主教和男修道院院長也可以是統治者。
  因此,有很多不同“級別”的統治權和封國。國王是一個領主,他租借采邑給貴族們,他們是國王的封臣。同時,貴族是他們的封臣,是他們的土地上勞作的農民的領主。最后,皇帝是向國王們提供采邑的領主,而國王則是皇帝的封臣。這一傳統形成的基礎的'君主制'來作為一個帝國聯盟與世界秩序。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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