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人口識別中“兩公示一公告”指的是通過農戶自愿申請,各行政村召開村民代表大會進行民主評議,形成初選名單,由村委會和駐村工作隊核實后進行第一次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鄉鎮人民政府對各村上報的初選名單進行審核,確定全鄉鎮貧困戶名單,在各行政村進行第二次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報縣扶貧辦復審,復審結束后在各行政村公告。
【精準扶貧兩公示一公告】
村委會審查公示、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公示、縣區人民政府審定公告。
【貧困戶評選步驟和過程“兩公示一公告”】
1、 召開動員大會、村組會議、群眾大會,向群眾宣傳精準扶貧建檔立卡文件精神。
2、 根據自己的貧困情況,提出申請并填寫申請。
3、 召開村民代表大會、黨員大會通過公平、公正地投票選舉貧困戶,確定貧困戶初選名單。
4、 確定了初選名單,對初選名單在村級公開欄上和村民活動相當集中的地方進行公示(一公示)。
5、 公示7天之后沒有任何異議,村委會向鄉政府打報告(一公告)。
6、 鄉政府召開黨政聯席會,對名單再次進行審核確認。
7、 將貧困戶擬定名單在鄉政府公開欄上進行公示,并且在村級也要進行公示(二公示)。
擴展資料:
精準扶貧的背面是粗放扶貧。長期來,由于貧困居民數據來自抽樣調查后的逐級往下分解,扶貧中的低質、低效問題普遍存在,如:貧困居民底數不清,扶貧對象常由基層干部“推估”(推測估算),扶貧資金“天女散花”,以致“年年扶貧年年貧”;重點縣舍不得“脫貧摘帽”,數字弄虛作假,擠占浪費國家扶貧資源;人情扶貧、關系扶貧,造成應扶未扶、扶富不扶窮等社會不公,甚至滋生腐敗。
現行的扶貧制度設計存在缺陷,不少扶貧項目粗放“漫灌”,針對性不強,更多的是在“扶農”而不是“扶貧”。以扶貧搬遷工程為例,居住在邊遠山區、地質災害隱患區等地的貧困戶,一方水土難養一方人,是扶貧開發最難啃的“硬骨頭”,移民搬遷是較好的出路,但是,因為補助資金少,所以,享受扶貧資金補助搬出來的多是經濟條件相對較好的農戶,貧困的特別是最窮的農戶根本搬不起。
綜上所述,原有的扶貧體制機制必須修補和完善。換句話說,就是要解決錢和政策用在誰身上、怎么用、用得怎么樣等問題。扶貧必須要有“精準度”,專項扶貧更要瞄準貧困居民,特別是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務必重點用在貧困居民身上,用在正確的方向上。扶貧要做雪中送炭的事,千萬不能拿扶貧的錢去搞高標準的新農村建設,做形象工程不能實現扶真貧。貧困區域的發展,主要應使用財政綜合扶貧資金和其他資金。
扶貧對象識別
(1)嚴格執行農民人均純收入標準
扶貧對象識別嚴格執行國家標準,即農民人均純收入以上年度的國家農村扶貧標準為基本依據,對符合條件的農戶整戶識別。農民人均純收入由年家庭各類收入總和扣除生產經營性支出后,除以家庭常住人口數計算得出。
(2)統籌考慮“兩不愁三保障”因素
①不愁吃。口糧不愁,主食細糧有保障(包括飲水安全)。
②不愁穿。年有換季衣服,經常有換洗衣服。
③義務教育。農戶家庭中有子女上學負擔較重,雖然人均純收入達到識別標準,但也要統籌考慮納入扶貧對象。
④基本醫療。農戶家庭成員因患大病或長期慢性病,影響家庭成員正常生產生活,需要經常住院治療或長期用藥治療,剛性支出較大,雖然人均純收入達到識別標準,但也要統籌考慮納入扶貧對象。
⑤住房安全。農戶居住用房是C、D級危險房屋的,雖然人均純收入達到識別標準,也要統籌考慮納入扶貧對象。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鹽湖城-貧困戶申報和確定程序中的“兩公示、一公告”
兩公示一公告是精準扶貧中針對貧困戶識別實行兩次公示制度,在公示無異議后報請縣級扶貧部門復審,復審結束后在管轄區內進行公告的制度。
內容詳細介紹:
貧困戶識別以農牧戶收入為基本依據,綜合考慮住房、教育、健康等情況,通過農牧戶申請、村民代表大會民主評議、村委會審查、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縣級扶貧部門復審的流程進行整戶識別。
各村召開村(牧)民代表大會,產生初選名單,由村(牧)委會核實后進行第一次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鄉鎮人民政府對各村上報的初選名單進行審核,確定全鄉鎮貧困戶名單,在各行政村進行第二次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報縣級扶貧部門復審,復審結束后在各行政村內公告。
擴展資料
貧困戶識別程序:
新增、返貧貧困戶的申請、核實。新增的貧困戶和需返貧的貧困戶向村“兩委”提交貧困戶申請書,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針對提出申請農戶開展入戶核實工作。
2.民主評議。一是村“兩委”結合年度脫貧計劃,提出當年擬退出貧困戶名單, 征得擬退出貧困戶簽字同意,初步確定擬脫貧退出貧困戶名單;二是對擬新增和返貧的貧困戶進行評議,初步確定擬新增和返貧的貧困戶名單。
3.對擬脫貧戶進行收集信息,核實認定。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按照退出標準,深入擬退出貧困戶家庭調查收集貧困戶信息數據,核實認定貧困戶家庭有關情況。
4.村內公示,申報鄉鎮。對初步核實認定的擬脫貧、新增和返貧貧困戶,在村內公示7日,無異議后,向鄉鎮政府申報擬脫貧、新增和返貧貧困戶名單。
5.鄉鎮核查,確定名單,信息采集。由鄉鎮政府組織鄉鎮干部、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對各村申報的擬脫貧、新增和返貧貧困戶實地進行全面交叉核查,最終確定名單并向縣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申報。
6.縣級抽查、比對, 鄉鎮批準、公示、上報備案。縣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對各鄉鎮申報的擬脫貧、新增和返貧貧困戶,進行入戶抽查核實,擬脫貧貧困戶抽查比例不低于10%,每個鄉鎮不少于30戶。
對擬脫貧貧困戶核查沒有異議的,由鎮政府對符合退出條件的貧困戶批準退出,并在貧困戶所在行政村公告7日,對核查有異議的不予退出;對擬新增和返貧貧困戶核查后,符合納入條件的在鎮公示7日,不符合納入條件的反饋村級,進行進一步核實。
擬新增和返貧貧困戶在入戶抽查核實的同時,縣扶貧辦將依據“九種情況”與相關行業部門進行數據比對,比對結果反饋各鎮、村,村級對照比對結果進行第二次民主評議、綜合研判。核查結果和第二次評議結果經鎮匯總后,以正式文件上報縣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備案。
7.系統標注,縣級公告。縣脫貧領導小組對擬脫貧、新增和返貧貧困戶上報省、市備案,于規定時間內在市級扶貧部門監督下完成系統標注。同時縣級對新增、返貧貧困戶予以公告。
參考資料:
吳堡縣人民政府-貧困戶識別程序
世界鹽湖城—青海格爾木市門戶網站-貧困戶申報和確定程序中的“兩公示、一公告”具體是什么?
精準扶貧兩公示一公告是村委會審查公示、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公示、縣區人民政府審定公告。
步驟和過程如下:
1、 召開動員大會、村組會議、群眾大會,向群眾宣傳精準扶貧建檔立卡文件精神.。
2、 根據自己的貧困情況,提出申請并填寫申請。
3、 召開村民代表大會、黨員大會通過公平、公正地投票選舉貧困戶,確定貧困戶初選名單。
4、 確定了初選名單,對初選名單在村級公開欄上和村民活動相當集中的地方進行公示(一公示)。
5、 公示7天之后沒有任何異議,村委會向鄉政府打報告(一公告)。
6、 鄉政府召開黨政聯席會,對名單再次進行審核確認。
7、 將貧困戶擬定名單在鄉政府公開欄上進行公示,并且在村級也要進行公示(二公示)。
擴展資料:
其具體作是:根據國家公布的扶貧標準,村民先填申請表,首先由村民小組召開戶主會進行比選,再由村“兩委”召開村、組干部和村民代表會議進行比選,并張榜公示;根據公示意見,再次召開村、社兩級干部和村民代表會議進行比選,并再次公示;如無異議,根據村內貧困農戶指標數量,把收入低但有勞動能力的確定為貧困農戶。
總之,不論采取何種方式識別,都要充分發揚基層民主,發動群眾參與;透明程序,把識別權交給基層群眾,讓同村老百姓按他們自己的“標準”識別誰是窮人,以保證貧困戶認定的透明公開、相對公平。
精準扶貧實施
推進精準扶貧,加大幫扶力度,是緩解貧困、實現共同富裕的內在要求,也是全面實現全面小康和現代化建設的一場攻堅戰。那么,如何做到精準扶貧呢?
精確管理,這是精準扶貧的保證。
1、是農戶信息管理。要建立起貧困戶的信息網絡系統,將扶貧對象的基本資料、動態情況錄入到系統,實施動態管理。對貧困農戶實行一戶一本臺賬、一個脫貧計劃、一套幫扶措施,確保扶到最需要扶持的群眾、扶到群眾最需要扶持的地方。
2、是陽光操作管理。按照國家《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對扶貧資金建立完善嚴格的管理制度,建立扶貧資金信息披露制度以及扶貧對象、扶貧項目公告公示公開制度,將篩選確立扶貧對象的全過程公開,避免暗箱操作導致的應扶未扶,保證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在陽光下進行。
3、是扶貧事權管理。省委已經明確,省、市兩級政府主要負責扶貧資金和項目監管,扶貧項目審批管理權限原則上下放到縣,實行目標、任務、資金和權責“四到縣”制度,各級都要按照自身事權推進工作;各部門也應以扶貧攻堅規劃和重大扶貧項目為平臺,加大資金整合力度,確保精準扶貧,集中解決突出問題。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精準扶貧
1、貧困戶精準識別標準是什么?
一是嚴格按農民人均純收入為標準,2016年國家脫貧標準是3026元。
二是統籌考慮“兩不愁三保障”因素,即不愁吃,口糧不愁,主食細糧有保障;不愁穿,年有換季衣服,季有換洗衣服。義務教育,農戶家庭中有子女上學負擔較重,雖然人均純收入達到識別標準,但也要統籌考慮納入扶貧對象;基本醫療,農戶家庭成員因患45種大病或長期慢性病,影響家庭成員正常生產生活,需要經常住院治療或長期用藥治療,剛性支出較大,雖然人均純收入達到識別標準,但也要統籌考慮納入扶貧對象;住房安全,農戶居住用房是C
、D級危房的,雖然人均純收入達到識別標準,也要統籌考慮納入扶貧對象。
2、貧困戶精準識別程序是什么?
“兩公示一公告”,即在農戶本人申請的基礎上,按照“四議兩公開”方式,形成初選名單,進行第一次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鄉鎮人民政府對各村上報的初選名單進行審核,確定全鄉(鎮)貧困戶名單,在各行政村進行第二次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報縣扶貧辦復審,復審結束后在各行政村內公告。縣扶貧辦對擬錄入信息系統的扶貧對象信息與行業部門進行分級比對,公告無異議后納入貧困戶信息系統。
擴展資料:
貧困戶精準識別方法:
堅持“公開、公正、透明”原則,推行“一進二看三算四比五議六定”工作法,“一進”:即包村干部、村級組織和駐村工作隊(第一書記)對全村農戶逐家進戶調查走訪,摸清底數;“二看”:看房子、家具等基本生活設施狀況。擁有家用轎車、大型農機具、高檔家電的,不得識別或慎重識別。三算:即按照標準逐戶測算收入和支出,算出人均純收入數,算支出大帳,找致貧原因,對貧富情況有本明白帳。
四比:即和全村左鄰右舍比較生活質量,家庭成員有財政供養人員、有擔任村干部的,家庭成員作為法人或股東在工商部門注冊有企業的,在城鎮擁有門市房、商品房的,不得識別或慎重識別。五議:即對照標準,綜合考量,逐戶評議。擬正式推薦為扶貧對象的,必須獲得絕大多數村民同意,必須向村民公示、公告。六定:即正式確定為扶貧對象的,由村“兩委”推薦確定,鄉(鎮)黨委政府核定。
貧困人口退出的標準:
貧困人口退出以戶為單位,主要衡量標準是該戶有相對穩定可靠的增收渠道和收入來源,年人均純收入超過國家扶貧標準且吃穿不愁,適齡兒童接受九年義務教育,家庭無因貧輟學學生,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大病有救助,住房條件有明顯改善,有自有住房、無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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