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婚姻離婚怎么辦理
跨國婚姻指婚姻超越了國界以及不同國家的人之間所結成的婚姻關系。如遇到跨國婚姻離婚,應如何辦理離婚手續?在國內登記結婚的夫妻,因各種原因一方出國后,在國外不能回國,如何辦理離婚手續?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這樣的情況下,即使夫妻兩人就離婚已能達成一致意見,也不能通過民政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只能通過法院解決婚姻關系。中國夫婦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要求離婚,均應向國內的一方戶籍所在地或居所地法院起訴。如國外的丈夫,向其現居住地法院起訴,妻子根據情況準備采取必要的法律步驟時,由我國駐外使領館給予必要的協助。如雙方各自向其居住地法院起訴,則我國有關法院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3條第1款規定予以處理: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是異國夫婦離婚,既可以在我國起訴,也可以在受理此離婚案件的外國起訴。雙方要求在我國境外離婚的,當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該法院依法決定。
按照屬地管轄,你可以在本國提起離婚的訴求。
國內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可以向國外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國外內法院以須由婚姻締容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的話,可向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法院提起訴訟。
國外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果國外法院以須有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的話,可向國內一方原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訴。
中國公民一方在國內,一方在國外,國內法院有管轄權
應該是根據戶主國籍的法律
涉外婚姻離婚手續該怎么辦理
需要夫妻雙方一起,到中國公民一方戶籍所在地區民政部門申請辦理離婚手續,前提是,雙方當初是在中國大陸辦理的結婚證。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十二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二)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第十三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國際婚姻應該怎樣辦理離婚手續?
他回國以后老是跟我要錢,跟我要完錢又跟我又要跟我離婚可以在你說在的國家起訴,也可以在他所在的國家起訴。
兩個人的國籍在哪國!就在哪辦理
在哪辦的結婚?就在哪里辦離婚手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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