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就是水務局,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門,主要搞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專水資源屬管理,給排水,工程建設,河湖治理保護等。下屬單位:灌溉處
灌溉處主要職責:
1、承擔氣象觀測、作物用水觀測和最優灌溉制度試驗;
2、負責指導全市水利工程的灌溉用水管理;
3、負責全市農田灌溉用水實驗;
4、負責全市農業灌溉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合理配水的等業務指導工作;
5、負責全市農業灌溉科研和科技人員的培訓工作;
6、承擔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擴展資料
201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將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并入水利部后,組建了5個南水北調直屬單位,分別是:南水北調工程政策及技術研究中心、南水北調工程建設監管中心、南水北調工程設計管理中心、南水北調中線干線工程建設管理局、南水北調東線總公司。
2018年開始實施的《水利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中明確提出水利部職能的轉變,應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優化配置和節約保護。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水利局
以重慶市水利局為例,
局直屬事業單位包括:
1、重慶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
2、重慶市水利局農村水電及電氣化發展中心
3、重慶市水利工程管理總站
4、重慶市水文水資源勘測局
5、重慶市水利工程質量監督中心站
6、重慶市水資源管理站
7、重慶市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總站
8、重慶市河道管理站
9、重慶市水利發展研究中心
10、重慶市防汛抗旱搶險中心
11、重慶市水利信息中心
局直屬企業單位包括:
1、重慶市水利水電發展總公司
2、重慶市水利電力建筑勘測設計研究院
擴展資料
重慶市水務局的職能: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執行水利水資源法律法規規章及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市水利戰略規劃和政策建議,起草水利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組織編制全市水資源戰略規劃、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市和重要區域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并監督實施。
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按權限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按規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并組織指導實施,按市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準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市級及以上水利資金安排建議并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四)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并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擬訂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指導水文工作。負責全市水文水資源監測、水文站網建設和管理。對江河湖庫和地下水實施監測,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和重慶市水資源公報。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
(七)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絡建設。指導重要江河湖庫及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庫水生態保護與修復、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水系連通工作。承擔全市河(庫)長制工作的組織和協調及重慶市河長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區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
(九)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并定期公告。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承擔重慶市水土保持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負責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組織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節水灌排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十一)負責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擬訂水利工程移民有關政策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
負責指導監督水庫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實施,負責三峽工程后續工作規劃的綜合協調、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負責三峽庫區對口支援等工作。承擔重慶市三峽庫區對口支援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跨區縣(自治縣)的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三)開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組織擬訂水利行業的地方技術標準和規程規范并監督實施,組織重大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負責水利對外交流、合作等有關涉外事務。
(十四)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全市洪水干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水庫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并組織實施。承擔防御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參考資料來源
重慶市水利局-局直屬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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