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中“之”有那些用法
對于初一的學生來說之有哪些用法比如說物外之趣的之是什么用法“之”的用法
輟耕之壟上 (動詞:到、往)
楚人憐之 (代詞:他)版
故為之說 (代詞:這權)
悵恨久之 (音節助詞:無意義)
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 (結構助詞:的)
何陋之有 (結構助詞:賓語前置的標志)
居廟堂之高 (結構助詞:定語后置的標志)
予獨愛蓮之出污泥而不染(結構助詞:用在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
1.的
2.取消句子獨立性
3.代詞
4.去,往,到
5.舒緩語氣
6.賓語前置
基本用法有以下幾種:
1、結構助詞
2、語氣助詞
3、代詞
4、動詞
的
代詞
到
物外之趣中的之意思是“的”
結構助詞 的 如 :"本在冀中之南,河陽之北.
音節助詞,無實義
動詞 到 如 :吾欲之南海,何如?
代詞 他它她
結構助詞 標明倒裝作用 如:何陋之有?
祝你快樂!
文言文中的之字用法有哪些
之字在古文中的用法有幾種
之字在古文中的用法復有以下制七種:
1、動詞,本義,出、進、發展。
例句: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禮記》
譯文:在大道施行的時候,天下是人們所共有的,把有賢德、有才能的人選出來,(人人)講求誠信,崇尚和睦。
2、動詞,往,到......去。
例句:吾欲之南海,何如?——《為學》
譯文:我想去南海,怎么樣?。
3、助詞,表示之前后之交集,??勺g作的。
例句:馬之千里者?!拼膶W韓愈《馬說》
譯文:能夠日行千里的馬。
4、代詞,他,她,它(們)。
例句:人皆吊之?!鳚h劉向《塞翁失馬》
譯文:人們都前來慰問塞翁。
5、作賓語前置(倒裝句)的標志。
例句:何陋之有?——先秦孔子《論語·子罕第九》
譯文:有什么簡陋的呢?
6、用在句末補足音節,無實義。
例句:悵恨久之?!獫h司馬遷《陳涉世家》
譯文:因失望而嘆息了許久。
7、用在句中(常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不翻譯。
例句:皮之不存,毛將安附焉?——春秋左丘明《左傳·僖公十四年》
譯文:皮都沒有了,毛往哪里依附呢?
一、代詞
可代人、代事、代物。代人多指第三人稱代詞,可譯為他、她、它(們)。
例如:①我見相如,必辱之。(《廉頗藺相如列傳》)②暮寢而思之。(《鄒忌諷齊王納諫》)③秦人視之,亦不甚惜。(《阿房宮賦》)
以上三句中的"之":①代藺相如,可譯為"他"。全句的意思是:我見到藺相如,一定要羞辱他。②代這件事。全句的意思是:晚上睡覺時反復考慮這件事。③代擲棄的珍寶,可譯為"它"。全句的意思是:秦人看到它,也不感到很可惜。
指示代詞表近指,可譯為"這"。
例如:①唐浮圖慧褒始舍于其址,而卒葬之。(《游褒禪山記》)②均之二策,寧許以負秦曲。(《廉頗藺相如列傳》)
以上兩句中的"之"都譯為"這"。①句的意思是:唐浮圖慧褒開始在這里住舍定居,死后就埋在這里。②句的意思是:衡量這兩種辦法,寧肯答應下來,讓秦承擔理虧(的責任)。
二、助詞
結構助詞,相當于現代漢語的"的"。
例如:①此則寡人之罪也。(《勾踐滅吳》)②然則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無厭。(《六國論》)以上兩句中的"之"都譯為"的"。
2、結構助詞,賓語前置的標志.
例如: ①何陋之有?(《陋室銘》)
--有什么簡陋的呢?
②何后之有?(《勾踐滅吳》)
--有什么遲的呢?
③句讀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師焉,或不焉。(《師說》)
--不懂得斷句,不理解疑難問題,有的從師學習,有的卻不向老師學習。
3、定語后置的標志。
例如:①蚓無爪牙之利,筋骨之強。(《勸學》)
--蚯蚓沒有鋒利的爪牙,堅強的筋骨。
②荊州之民附操者,逼兵勢耳。(《赤壁之戰》
--歸附曹操的荊州百姓,只不過是被武力所逼迫罷了。
4、放在主語謂語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
例如: ①臣之壯也,猶不如人;今老矣,無能為也已。(《燭之武退秦師》)
--我壯年的時候,尚且還不如一般人;現在老了,不能做什么了。
②客之美我者,欲有求于我也。(《鄒忌諷齊王納諫》)
--客人認為我美,是對我有所求。
5、音節助詞,起湊足音節的作用,無實在意義。
例如: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
--時間長了,(那只狼)的眼睛似乎閉上了,神情悠閑得很。
②久之,能以足音辨人。(《項脊軒志》)
--時間長了,能根據外面人們走路的腳步聲辨別是誰。
三、動詞,往,到……去。
例如:①轆轆遠聽,杳不知其所之也。(《阿房宮賦》)
--轆轆的車聲越來越遠,不知道宮車到什么地方去了。
②項伯乃夜馳之沛公軍。(《鴻門宴》)
--項伯于是連夜騎馬趕到劉邦軍營。
強悍耽美狼 ,您好!
“之”在古文中意思很多,一般現在通用的釋義具體如下:
1.代詞,
①第三人稱代詞“他(她)、他們”,極少數情況也作第一人稱“我(我們)”;
如:季氏富于周公,而求也為之聚斂而附益之?!墩撜Z》
且公子縱輕勝,棄之降秦,獨不憐公子姊邪?(之:我)《信陵君竊符救趙》
②物主代詞“它(它們)”,或“一件事,幾件事,這(那)件事”;
如:青,取之于藍而青于藍?!秳駥W》
闕秦以利晉,惟君圖之?!稜T之武退秦師》
③指示代詞,表近指“這,此,這些,那,那些”;
如:之二蟲又何知?《逍遙游》
2.助詞,
(1)結構助詞,
①“的”,用于定語與中心語之間,表示人與物體或周圍環境的關系(鄰屬關系),構成名詞性偏正結構;
如:此數者,用兵之患也?!冻啾谥畱稹?br />②無義,用于主語與謂語之間,表示取消句子獨立性,使原來的主謂結構成為名詞性偏正結構;
如:欲勿予,即患秦兵之來?!读H藺相如列傳》
③無義,用于倒置的定語與中心語之間,表示定語后置的標志,構成倒裝句;
如:蚓無爪牙之力,筋骨之強?!秳駥W》
④無義,用于倒置的謂語動詞與賓語之間,表示賓語前置的標志,構成倒裝句;
如:夫晉,何厭之有?《燭之武退秦師》
⑤可譯為“得”,用于謂語動詞與補語(一般為動詞、形容詞或副詞)之間,表示修飾關系;
如: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游褒禪山記》
(2)音節助詞,
①無義,用于動詞后,表示聲音的延長,音節的補充;
如:填然鼓之,兵刃既接,棄甲曳兵而走?!豆讶酥趪病?br />②無義,用于時間詞后,表示時間的延長,舒緩語氣;
如:久之,能以足音辨人?!俄椉管幹尽罚?br />3.動詞,
①到,往,走到,乘到。
如:吾欲之南海,何如?《為學》
希望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一、“之”作代詞用
如下列加點的“之”字:
1、執策而臨之,曰:“天下無馬?!保ā恶R說》)
2、名之者誰?山之僧智仙也。(《醉翁亭記》)
3、以其境過清,不可久居,乃記之而去。(《小石潭記》)
4、聞水聲,如鳴佩環,心樂之。(《小石潭記》)
5、撤屏視之,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撫尺而已。(《口技》)
6、下視其轍,登軾而望之。(《曹劌論戰》)
分析以上例子可以看出,當“之”用在動詞的后面,“之”的用法為代詞,作它前面動詞的賓語。
二、“之”作動詞用
例:
1、吾欲之南海,何如?(《勸學》)
2、送孟浩然之廣陵(《送孟浩然之廣陵》)
3、送杜少府之任蜀州(《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4、嘗與人傭耕,輟耕之壟上。(《陳涉世家》)
分析以上例子,我們知道“之”用作動詞也是有規律可循的。動詞“之”的后面一般會跟一個地點名詞,如例句中的“南海”、“廣陵”、“蜀州”、“壟上”;前面有人名或人稱代詞,如例句中的“吾”、“孟浩然”、“杜少府”,例4中雖沒直接出現人名,但很明顯是承前省略了陳涉。整個句子合起來應為“某人去某地”的句式。
三、“之”作助詞用
“之”作助詞的用法比較復雜一些,在初中階段出現的大致有以下三種:
1、“之”作結構助詞“的”解。
如:①見藐小之物必細察其紋理,故時有物外之趣。(《童趣》)
②以殘年余力,曾不能毀山之一毛,其如土石何?(《愚公移山》)
③關關雎鳩,在河之洲。(《關雎》)
④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曹劌論戰》)
⑤公輸子之意不過欲殺臣。(《公輸》)
⑥寡人欲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安陵君其許寡人!(《唐雎不辱使命》)
由以上例子分析可知,當“之”后面的一個詞是名詞(如“趣”、“洲”、“獄”、“意”、“地”)或名詞性短語(如“一毛”)時,“之”作結構助詞“的”解。
2、“之”用于主謂之間,不譯。
如:①甚矣,汝之不惠?。ā队薰粕健罚?
②徐公不若君之美也。(《鄒忌諷齊王納諫》)
③子非魚,安知魚之樂?(《莊子與惠子游于濠梁》)
④以天下之所順,攻親戚之所畔。(《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⑤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岳陽樓記》)
從這些例子可以看出,當“之”用在一個名詞或代詞(主語)和一個動詞或形容詞(謂語)之間時,“之”不譯。
3、“之”起調節音節作用,不譯。
這種用法,在初中階段并不多見,如:
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
②輟耕之壟上,悵恨久之。(《陳涉世家》)③④⑤⑥
可以看出,這種“之”多用于時間副詞后面,作用為調節音節,不譯。
初中語文教材文言文中,“之”比較多,用法也較復雜,有作代詞用的,也有作助詞、動詞用的;區分起來也比較費勁。若死記硬背,耗時多而效果不佳。筆者在教學中摸索出一套有效的辨析“之”的用法的方法,與大家共享。 一、“之”作代詞用 “之”作代詞的用法在教材中有很多,如下列加點的“之”字: 1、執策而臨之,曰:“天下無馬?!保ā恶R說》) 2、名之者誰?山之僧智仙也。(《醉翁亭記》) 3、以其境過清,不可久居,乃記之而去。(《小石潭記》) 4、聞水聲,如鳴佩環,心樂之。(《小石潭記》) 5、撤屏視之,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撫尺而已。(《口技》) 6、下視其轍,登軾而望之。(《曹劌論戰》) 分析以上例子可以看出,當“之”用在動詞的后面,“之”的用法為代詞,作它前面動詞的賓語。 二、“之”作動詞用 請看下面的例子: 1、吾欲之南海,何如?(《勸學》) 2、送孟浩然之廣陵(《送孟浩然之廣陵》) 3、送杜少府之任蜀州(《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4、嘗與人傭耕,輟耕之壟上。(《陳涉世家》) 分析以上例子,我們知道“之”用作動詞也是有規律可循的。動詞“之”的后面一般會跟一個地點名詞,如例句中的“南?!?、“廣陵”、“蜀州”、“壟上”;前面有人名或人稱代詞,如例句中的“吾”、“孟浩然”、“杜少府”,例4中雖沒直接出現人名,但很明顯是承前省略了陳涉。整個句子合起來應為“某人去某地”的句式。 三、“之”作助詞用 “之”作助詞的用法比較復雜一些,在初中階段出現的大致有以下三種: 1、“之”作結構助詞“的”解。 如:①見藐小之物必細察其紋理,故時有物外之趣。(《童趣》) ②以殘年余力,曾不能毀山之一毛,其如土石何?(《愚公移山》) ?、坳P關雎鳩,在河之洲。(《關雎》) ④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曹劌論戰》) ?、莨斪又獠贿^欲殺臣。(《公輸》) ⑥寡人欲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安陵君其許寡人?。ā短砌虏蝗枋姑罚? 由以上例子分析可知,當“之”后面的一個詞是名詞(如“趣”、“洲”、“獄”、“意”、“地”)或名詞性短語(如“一毛”)時,“之”作結構助詞“的”解。 2、“之”用于主謂之間,不譯。 如:①甚矣,汝之不惠?。ā队薰粕健罚? ?、谛旃蝗艟酪?。(《鄒忌諷齊王納諫》) ?、圩臃囚~,安知魚之樂?(《莊子與惠子游于濠梁》) ?、芤蕴煜轮?,攻親戚之所畔。(《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⑤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岳陽樓記》) 從這些例子可以看出,當“之”用在一個名詞或代詞(主語)和一個動詞或形容詞(謂語)之間時,“之”不譯。 3、“之”起調節音節作用,不譯。 這種用法,在初中階段并不多見,如: 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 ②輟耕之壟上,悵恨久之。(《陳涉世家》)③④⑤⑥ 可以看出,這種“之”多用于時間副詞后面,作用為調節音節,不譯。 其實,只要我們平時在學習中多思考、多總結,文言文的學習并不難
文言文中之的用法是什么?
1.用作助詞
(1)相當于現代漢語的“的”,放在定語和中心語之間。如:子而思回報答父母之仇,臣而思報君之仇。《勾踐滅吳》
(2)放在主語和謂語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如:客之美我者,欲有求于我也。《鄒忌諷齊王納諫》
(3)放在倒置的動(介)賓短語之間,作為賓語提前的標志。如:句讀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師焉,或不焉?!稁熣f》
(4)放在倒置的定語與中心語之間,作為定語后置的標志。如:蚓無爪牙之利,筋骨之強 《勸學》
(5)用在時間名詞或動詞后面,湊足音節,沒有實在意義。如:頃之,煙炎張天 《赤壁之戰》
2.用作動詞,到……去
如:胡為乎遑遑欲何之 《歸去來兮辭》
3.用作代詞
(1)“他”“她”“它”;有時靈活運用于第一人稱或第二人稱。如:太后盛氣而揖之。 《觸龍說趙太后》
(2)指示代詞,“這”“此”。如:夫子欲之,吾二臣者皆不欲也 《季氏將伐顓臾》
以上,,,額。。。那個,能不能給點小費,我想這么多也不容易的說。。。。
之”的用法:
1.“之”字用作指示代詞。如:
①“之二蟲又何知?”“之”表示“這”,意為“這兩條魚又怎么知道?”
②“是吾師也,若之何毀之?”“之”表示“這樣”,意為“(他)是我的老師,像這樣(我)又怎么(可以)詆毀他呢?
③“請京,使居之?!薄爸贝柑幩?,表示“那里”。
④“見其發矢十中八九,但微頷之?!薄爸保?,指陳堯咨射箭十中八九這一情況。
2.“之”用作第三人稱代詞。這種情況出現得比較多,在課文中屢見不鮮,主要表示“他”、“她”、“它”。如:
①“子曰:‘默而識之,學而不厭,誨人不倦,何有于我哉?’”“之”代指“它”,“默而識之”,意即默默地在心里記住它。
②“桓侯故使人問之”,“之”指代他(扁鵲),意即“桓侯特意派人去問他(扁鵲)”。
③ “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擔鬼著肩上,急執之。”“之”指代它(鬼),“急執之”意即趕忙把它(鬼)捉住。
3.“之”字用作動詞,意為“往,到……去”。如:
①“吾欲之南海,何如?”“之”意為“到……去”,句子的意思是:“我準備到南海去,怎么樣?”
②“行不知所之?!薄爸币鉃椤暗健ァ?。
4.“之”字用作助詞,這種情況比較常見,但筆者以為也最復雜,可以分為下面三種:
⑴“之”用作結構助詞,相當于“的”,如:
①“圣人之道,卒于魯也傳之?!币饧础翱鬃拥膶W問,最終是靠不怎么聰明的曾參傳下來的”。
②“志士不飲盜泉之水,廉者不受嗟來之食”,兩個“之”均是“的”的意思,意即“有志氣的人不喝盜泉的水,方正的人不接受侮辱性的施舍”。
⑵“之”字用于主語和謂語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如;
①“桓侯曰:‘醫之好治不病以為功?!薄爸痹谶@里沒有實在意義,用于取消句子的獨立性。
②“西蜀之去南海,不知幾千里也?!蓖瑯?,“之”在這里也沒有實在意義。
值得注意的是,這一種用法容易和“之”字用作“的”的時候混淆,應注意區分,以免弄錯。
⑶“之”字在句子中只起調節音節的作用,也無實義。如:
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薄熬弥?,很久,“之”,調節音節,沒有實在意義 。
②“填然鼓之?!痹谶@里,“之”也是單純調節音節,沒有實義。
基本上來說,在文言文中“之”的常見的用法就是上面幾種,只要掌握其規律,摸準“之”的用法和意義也是不困難的。
文言虛詞“之”的用法可謂靈活,很多學生都難以分析其用法??克烙浺恍├樱^些日子又忘了。如何容易又方便的掌握,筆者結合自己教學作出簡要介紹,即運用句子結構分析法。句子結構分析有一口訣:“主謂賓定狀補,主干枝葉分清楚。謂前是狀,謂后補?!庇纱丝芍艥h語中的主謂、動賓、偏正等結構?!爸钡挠梅ň涂筛鶕湓诰渲械奈恢脕矶?。且看下面的分析:
(1) 形如“謂語+之”時,用作代詞。
如: ①作《師說》以貽之。
②人非生而知之者。
③均之二策,寧許之以負秦曲。
以上三例中的“之”都是代詞用,分別充當謂語動詞“貽”“知”“均”的賓語,構成動賓結構。反過來說,虛詞“之”緊跟在謂語動詞后,這個“之”就作代詞用。
(2) 形如“主語+之+謂語”時,起取消主謂句子獨立性。
如: ①孤之有孔明,猶魚之有水也。
②師道之不傳也久矣。
以上兩個例子中“之”前的“孤”“魚”“師道”在句子中作主語,“之”后的“有”“不傳”為動詞作謂語。在這種情況下,虛詞“之”可以省略不譯。即“孤有孔明,猶魚有水也”;“師道不傳也久矣”。
(3) 形如“名詞+之+謂語動詞/介詞”時,作賓語前置的標志。
如: ①宋何罪之有?
②何陋之有?
以上兩例中,“之”出現在疑問句中,“之”前面分別是名詞“罪”和“陋”,“之”后面是緊跟謂語動詞“有”,而且“罪”和“陋”是作為賓語在謂語動詞的前面。這種情形下的“之”就作賓語前置的標志。虛詞“之”不譯,直接把賓語部分還原到謂語動詞后面即可。
(4) 形如“名詞+之+形容詞”時,作定語后置的標志。
如: ①蚓無爪牙之利,筋骨之強。
②馬之千里者。
③石之鏗然有聲者。
④無絲竹之亂耳,無案牘之勞形.
以上三例中,虛詞“之”后面的“利”“強”“千里”“鏗然有聲”“亂耳”“勞形”都是形容詞修飾“之”前面的名詞“爪牙”“筋骨”“馬”“石”“絲竹”“案牘”,翻譯時,“之”不用翻譯,直接把形容詞還原到名詞的前面即可。
(5) 形如“定語+之+名詞”時,是作結構助詞,譯作“的”。
如: ①君之病在肌膚,不治將益深。
②若能以吳、越之眾與中國抗衡。
以上兩例中,虛詞“之”后面是名詞“病”“眾”,分別由前面的“君”“吳、越”作定語修飾,“之”就譯作“的”。
(6) 形如“之+地點/處所名詞”且句中缺少相應的謂語時,就作動詞。
如: ①子夏之晉。
②吾欲之南海,何如?
③輟耕之壟上。
以上三例中,“之”的后面分別是“晉(國)”“南?!薄皦派稀弊鳛榈攸c名詞,“之”的前面沒有與“晉”“南?!薄皦派稀毕鄬闹^語動詞。這種情況下,“之”用作動詞,翻譯為“去、往、到”。
(7) 形如“形容詞/副詞+之”時,湊成二字或四字音節,不用譯。
如: ①頃之,煙炎張天。
②填然鼓之,兵刃既接,棄甲曳兵而走。
③余扃牖而居,久之,能以足音辨人。
以上三例中,“之”在“頃”“鼓”“久”的后面,為了湊成二字音節而使用“之”。翻譯時沒意義。
之”的用法:
1.“之”字用作指示代詞。如:
①“之二蟲又何知?”“之”表示“這”,意為“這兩條魚又怎么知道?”
②“是吾師也,若之何毀之?”“之”表示“這樣”,意為“(他)是我的老師,像這樣(我)又怎么(可以)詆毀他呢?
③“請京,使居之?!薄爸贝柑幩?,表示“那里”。
④“見其發矢十中八九,但微頷之?!薄爸?,此,指陳堯咨射箭十中八九這一情況。
2.“之”用作第三人稱代詞。這種情況出現得比較多,在課文中屢見不鮮,主要表示“他”、“她”、“它”。如:
①“子曰:‘默而識之,學而不厭,誨人不倦,何有于我哉?’”“之”代指“它”,“默而識之”,意即默默地在心里記住它。
②“桓侯故使人問之”,“之”指代他(扁鵲),意即“桓侯特意派人去問他(扁鵲)”。
③ “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擔鬼著肩上,急執之?!薄爸敝复ü恚?,“急執之”意即趕忙把它(鬼)捉住。
3.“之”字用作動詞,意為“往,到……去”。如:
①“吾欲之南海,何如?”“之”意為“到……去”,句子的意思是:“我準備到南海去,怎么樣?”
②“行不知所之?!薄爸币鉃椤暗健ァ?。
4.“之”字用作助詞,這種情況比較常見,但筆者以為也最復雜,可以分為下面三種:
⑴“之”用作結構助詞,相當于“的”,如:
①“圣人之道,卒于魯也傳之。”意即“孔子的學問,最終是靠不怎么聰明的曾參傳下來的”。
②“志士不飲盜泉之水,廉者不受嗟來之食”,兩個“之”均是“的”的意思,意即“有志氣的人不喝盜泉的水,方正的人不接受侮辱性的施舍”。
⑵“之”字用于主語和謂語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如;
①“桓侯曰:‘醫之好治不病以為功?!薄爸痹谶@里沒有實在意義,用于取消句子的獨立性。
②“西蜀之去南海,不知幾千里也?!蓖瑯?,“之”在這里也沒有實在意義。
值得注意的是,這一種用法容易和“之”字用作“的”的時候混淆,應注意區分,以免弄錯。
⑶“之”字在句子中只起調節音節的作用,也無實義。如:
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薄熬弥?,很久,“之”,調節音節,沒有實在意義 。
②“填然鼓之。”在這里,“之”也是單純調節音節,沒有實義。
基本上來說,在文言文中“之”的常見的用法就是上面幾種,只要掌握其規律,摸準“之”的用法和意義也是不困難的。
文言虛詞“之”的用法可謂靈活,很多學生都難以分析其用法。靠死記一些例子,但過些日子又忘了。如何容易又方便的掌握,筆者結合自己教學作出簡要介紹,即運用句子結構分析法。句子結構分析有一口訣:“主謂賓定狀補,主干枝葉分清楚。謂前是狀,謂后補?!庇纱丝芍艥h語中的主謂、動賓、偏正等結構?!爸钡挠梅ň涂筛鶕湓诰渲械奈恢脕矶?。且看下面的分析:
(1) 形如“謂語+之”時,用作代詞。
如: ①作《師說》以貽之。
②人非生而知之者。
③均之二策,寧許之以負秦曲。
以上三例中的“之”都是代詞用,分別充當謂語動詞“貽”“知”“均”的賓語,構成動賓結構。反過來說,虛詞“之”緊跟在謂語動詞后,這個“之”就作代詞用。
(2) 形如“主語+之+謂語”時,起取消主謂句子獨立性。
如: ①孤之有孔明,猶魚之有水也。
②師道之不傳也久矣。
以上兩個例子中“之”前的“孤”“魚”“師道”在句子中作主語,“之”后的“有”“不傳”為動詞作謂語。在這種情況下,虛詞“之”可以省略不譯。即“孤有孔明,猶魚有水也”;“師道不傳也久矣”。
(3) 形如“名詞+之+謂語動詞/介詞”時,作賓語前置的標志。
如: ①宋何罪之有?
②何陋之有?
以上兩例中,“之”出現在疑問句中,“之”前面分別是名詞“罪”和“陋”,“之”后面是緊跟謂語動詞“有”,而且“罪”和“陋”是作為賓語在謂語動詞的前面。這種情形下的“之”就作賓語前置的標志。虛詞“之”不譯,直接把賓語部分還原到謂語動詞后面即可。
(4) 形如“名詞+之+形容詞”時,作定語后置的標志。
如: ①蚓無爪牙之利,筋骨之強。
②馬之千里者。
③石之鏗然有聲者。
④無絲竹之亂耳,無案牘之勞形.
以上三例中,虛詞“之”后面的“利”“強”“千里”“鏗然有聲”“亂耳”“勞形”都是形容詞修飾“之”前面的名詞“爪牙”“筋骨”“馬”“石”“絲竹”“案牘”,翻譯時,“之”不用翻譯,直接把形容詞還原到名詞的前面即可。
(5) 形如“定語+之+名詞”時,是作結構助詞,譯作“的”。
如: ①君之病在肌膚,不治將益深。
②若能以吳、越之眾與中國抗衡。
以上兩例中,虛詞“之”后面是名詞“病”“眾”,分別由前面的“君”“吳、越”作定語修飾,“之”就譯作“的”。
(6) 形如“之+地點/處所名詞”且句中缺少相應的謂語時,就作動詞。
如: ①子夏之晉。
②吾欲之南海,何如?
③輟耕之壟上。
以上三例中,“之”的后面分別是“晉(國)”“南海”“壟上”作為地點名詞,“之”的前面沒有與“晉”“南海”“壟上”相對應的謂語動詞。這種情況下,“之”用作動詞,翻譯為“去、往、到”。
(7) 形如“形容詞/副詞+之”時,湊成二字或四字音節,不用譯。
如: ①頃之,煙炎張天。
②填然鼓之,兵刃既接,棄甲曳兵而走。
③余扃牖而居,久之,能以足音辨人。
以上三例中,“之”在“頃”“鼓”“久”的后面,為了湊成二字音節而使用“之”。翻譯時沒意義。
1)作代詞
2)做助詞
3)連接主語、謂語,不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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