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中“之”字的用法有哪些?
1 到……去
《漢書·高帝紀》:沛公引兵之薛。
2 第三人稱代詞,她、他,它(們)
《論語》:學而時習之
3 指示代詞,這、此
《莊子》:之二蟲又何知?
4 相當于現代漢語助詞“的”,放在定語和中心語之間
《詩經》:羔羊之皮
有時放在主謂語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
《莊子》:鵬之徙于南冥也,水擊三千里
1.代詞
2.無實意(位于主謂之間)
3.的
什么與其主詞,代詞
還有最經典的怎么說忘了,就是雁蕩山里面的那句話,具雁蕩之型而什么什么忘記了
查一下古漢語詞典吧
文言文中的“之”字有幾種用法?
一、“之”作代詞用 “之”作代詞的用法在教材中有很多,如下列加點的“之”字:
1、執策而臨之,曰:“天下無馬?!保ā恶R說》)
2、名之者誰?山之僧智仙也。(《醉翁亭記》)
3、以其境過清,不可久居,乃記之而去。(《小石潭記》)
4、聞水聲,如鳴佩環,心樂之。(《小石潭記》)
5、撤屏視之,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撫尺而已。(《口技》)
6、下視其轍,登軾而望之。(《曹劌論戰》)
二、“之”作動詞用 請看下面的例子:
1、吾欲之南海,何如?(《勸學》)
2、送孟浩然之廣陵(《送孟浩然之廣陵》)
3、送杜少府之任蜀州(《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4、嘗與人傭耕,輟耕之壟上。(《陳涉世家》)
三、“之”作助詞用 “之”作助詞的用法比較復雜一些,在初中階段出現的大致有以下三種:
1、“之”作結構助詞“的”解。 如:①見藐小之物必細察其紋理,故時有物外之趣。(《童趣》) ②以殘年余力,曾不能毀山之一毛,其如土石何?(《愚公移山》) ?、坳P關雎鳩,在河之洲。(《關雎》) ④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曹劌論戰》) ?、莨斪又獠贿^欲殺臣。(《公輸》) ⑥寡人欲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安陵君其許寡人?。ā短砌虏蝗枋姑罚? 由以上例子分析可知,當“之”后面的一個詞是名詞(如“趣”、“洲”、“獄”、“意”、“地”)或名詞性短語(如“一毛”)時,“之”作結構助詞“的”解。
2、“之”用于主謂之間,不譯。 如:①甚矣,汝之不惠?。ā队薰粕健罚? ②徐公不若君之美也。(《鄒忌諷齊王納諫》) ?、圩臃囚~,安知魚之樂?(《莊子與惠子游于濠梁》) ④以天下之所順,攻親戚之所畔。(《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菹忍煜轮畱n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岳陽樓記》) 從這些例子可以看出,當“之”用在一個名詞或代詞(主語)和一個動詞或形容詞(謂語)之間時,“之”不譯。 3、“之”起調節音節作用,不譯。 這種用法,在初中階段并不多見,如: ?、倬弥?,目似瞑,意暇甚。(《狼》) ?、谳z耕之壟上,悵恨久之。(《陳涉世家》)③④⑤⑥ 可以看出,這種“之”多用于時間副詞后面,作用為調節音節,不譯。
之字在古文中的用法有以下七種:
1、動詞,本義,出、進、發展。
例句: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抖Y記》
譯文:在大道施行的時候,天下是人們所共有的,把有賢德、有才能的人選出來,(人人)講求誠信,崇尚和睦。
2、動詞,往,到......去。
例句:吾欲之南海,何如?——《為學》
譯文:我想去南海,怎么樣?。
3、助詞,表示之前后之交集,??勺g作的。
例句:馬之千里者?!拼膶W韓愈《馬說》
譯文:能夠日行千里的馬。
4、代詞,他,她,它(們)。
例句:人皆吊之。——西漢劉向《塞翁失馬》
譯文:人們都前來慰問塞翁。
5、作賓語前置(倒裝句)的標志。
例句:何陋之有?——先秦孔子《論語·子罕第九》
譯文:有什么簡陋的呢?
6、用在句末補足音節,無實義。
例句:悵恨久之?!獫h司馬遷《陳涉世家》
譯文:因失望而嘆息了許久。
7、用在句中(常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不翻譯。
例句:皮之不存,毛將安附焉?——春秋左丘明《左傳·僖公十四年》
譯文:皮都沒有了,毛往哪里依附呢?
“之”作代詞用 名之者誰?山之僧智仙
“之”作動詞用 吾欲之南海,何如?
“之”作助詞用 “之”作結構助詞“的”解,關關雎鳩,在河之洲。
“之”用于主謂之間, 甚矣,汝之不惠
“之”起調節音節作用。輟耕之壟上,悵恨久之。
一、代詞
1.可代人、代事、代物。代人多指第三人稱代詞,可譯為他、她、它(們)。
例如:①我見相如,必辱之。()②暮寢而思之。()③秦人視之,亦不甚惜。()
以上三句中的"之":①代藺相如,可譯為"他"。全句的意思是:我見到藺相如,一定要羞辱他。②代這件事。全句的意思是:晚上睡覺時反復考慮這件事。③代擲棄的珍寶,可譯為"它"。全句的意思是:秦人看到它,也不感到很可惜。
2.指示代詞表近指,可譯為"這"。
例如:①唐浮圖慧褒始舍于其址,而卒葬之。()②均之二策,寧許以負秦曲。()
以上兩句中的"之"都譯為"這"。①句的意思是:唐浮圖慧褒開始在這里住舍定居,死后就埋葬在這里。②句的意思是:衡量這兩種辦法,寧肯答應下來,讓秦承擔理虧(的責任)。
二、助詞
1.結構助詞,相當于現代漢語的"的"。
例如:①此則寡人之罪也。()②然則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無厭。()以上兩句中的"之"都譯為"的"。
2.結構助詞,賓語前置的標志.
例如: ①何陋之有?()
--有什么簡陋的呢?
?、诤魏笾??()
--有什么遲的呢?
③句讀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師焉,或不焉。()
--不懂得斷句,不理解疑難問題,有的從師學習,有的卻不向老師學習。
3.結構助詞,定語后置的標志。
例如:①蚓無爪牙之利,筋骨之強。()
--蚯蚓沒有鋒利的爪牙,堅強的筋骨。
②荊州之民附操者,逼兵勢耳。(
--歸附曹操的荊州百姓,只不過是被武力所逼迫罷了。
4.放在主語謂語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
例如: ①臣之壯也,猶不如人;今老矣,無能為也已。(《燭之武退秦師》)
--我壯年的時候,尚且還不如一般人;現在老了,不能做什么了。
?、诳椭牢艺?,欲有求于我也。()
--客人認為我美,是對我有所求。
5.音節助詞,起湊足音節的作用,無實在意義。
例如: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
--時間長了,(那只狼)的眼睛似乎閉上了,神情悠閑得很。
②久之,能以足音辨人。(《項脊軒志》)
--時間長了,能根據外面人們走路的腳步聲辨別是誰。
三、動詞,往,到……去。
例如:①轆轆遠聽,杳不知其所之也。()
--轆轆的車聲越來越遠,不知道宮車到什么地方去了。
②項伯乃夜馳之沛公軍。(《鴻門宴》)
--項伯于是連夜騎馬趕到劉邦軍營。
在文言文中“之”字的用法有幾種
麻煩羅列出來順便介紹15種虛詞的用法:
一、之 1.用作代詞,又分幾種情況: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稱。譯為"他"(他們)、"它"(它們)。作賓語或兼語,不作主語。 例如: 作《師說》以貽之。(《師說》,代人,作賓語。) 輮使之然也。(《勸學》,代物,作兼語。) 人非生而知之者。(《師說》,代事理,作賓語。) (二)指示代詞,表近指??勺g為"這",通常作復指性定語。如: 均之二策。(《廉頗藺相如列傳》) 2.用作助詞,也分幾種情況: (一)結構助詞,定語的標志。用在定語和中心語(名詞)之間,可譯為"的",有的可不譯。如: 若能以吳、越之眾與中國抗衡。(《赤壁之戰》) 道之所存,師之所存也(《師說》) (二)結構助詞,補語的標志。用在中心語(動詞、形容詞)和補語之間,可譯為"得"。如: 古人之觀于天地、山川、草木、鳥獸,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游褒禪山記》) (三)結構助詞,賓語前置的標志。用在被提前的賓語之后,動詞謂語或介詞之前,譯時應省去。如: 宋何罪之有?(《公輸》,即"宋有何罪") (四)結構助詞。當主謂短語在句中作為主語、賓語或一個分句時,"之"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起取消句子獨立性的作用,可不譯。譯時也可省去。如: 師道之不傳也久矣!欲人之無惑也難矣?。ā稁熣f》) 悍吏之來吾鄉,叫囂乎東西。(《捕蛇者說》) 孤之有孔明,猶魚之有水也。(《隆中對》) (五)音節助詞。用在形容詞、副詞或某些動詞的末尾,或用在三個字之間,使之湊成四個字,只起調整音節的作用,無義,譯時應省去。如: 頃之,煙炎張天。(《赤壁之戰》)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強于百萬之師。(《毛遂自薦》) 二、其 1.用作代詞,又分幾種情況: (一)第三人稱代詞。可代人、代事物,有在名詞之前,作領屬性定語,可譯為"他的","它的"(包括復數)。例如: 臣從其計,大王亦幸赦臣。(《廉頗藺相如列傳》) (二)第三人稱代詞。一般代人,用在動詞或形容詞之前,作主謂短語中的小主語(整個主謂短語,在句中作主語或賓語修飾語)應譯為"他""它"不能加"的"。如: 秦王恐其破壁。(《廉頗藺相如列傳》"其破壁"作賓語。) 其聞道也固先乎吾。(《師說》"其聞道"作主語。) 此皆言其可目者也。(《芙蕖》"其可目"作賓語。) (三)活用為第一人稱??捎米鞫ㄕZ或小主語,視句意譯為"我的"或"我(自己)"。如: 今肅迎操,操當以肅還付鄉黨,品其名位,猶不失下曹從事。(《赤壁之戰》) 而余亦悔其隨之而不得極夫游之樂也。(《游褒禪山記》) (四)指示代詞,表遠指??勺g為"那""那個""那些""那里"。如: 則或咎其欲出者。(《游褒禪山記》) 今操得荊州,奄有其地。(《赤壁之戰》) (五)指示代詞,表示"其中的",后面多為數詞。如: 于亂石間擇其一二扣之。(《石鐘山記》) 2.用作副詞。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測度、反詰、婉商、期望等語氣,常和放在句末的語氣助詞配合,視情況可譯為"大概""難道""還是""可要"等,或省去。例如: 其皆出于此乎?(《師說》表測度。) 其孰能譏之乎?(《游褒禪山記》表反詰。) 汝其勿悲?。ā杜c妻書》表婉商。) 爾其無忘乃父之志?。ā读婀賯餍颉繁砥谕#?3.用作連詞。作連詞用時,通常放在句首,或表假設,可譯為"如果";或表選擇,可譯為"還是"。例如: 其業有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質之卑,則心不若余之專耳,豈他人之故哉?(《送東陽馬生序》表假設。) 三、而 1.用作連詞??蛇B接詞、短語和分句,表示多種關系。 (一)表示并列關系。一般不譯,有時可譯為"又"。如:蟹六跪而二螯。(《勸學》) (二)表示遞進關系??勺g為"并且"或"而且"。如:君子博學而日參省乎己。(《勸學》) (三)表示承接關系??勺g為"就""接著",或不譯。如:余方心動欲還,而大聲發于水上。(《石鐘山記》) (四)表示轉折關系??勺g為"但是""卻"。 青,取之于藍,而青于藍。(《勸學》) (五)表示假設關系。可譯為"如果""假如"。如: 諸君而有意,瞻予馬首可也。(《馮婉貞》)
初中語文教材文言文中,“之”比較多,用法也較復雜,有作代詞用的,也有作助詞、動詞用的;區分起來也比較費勁。若死記硬背,耗時多而效果不佳。筆者在教學中摸索出一套有效的辨析“之”的用法的方法,與大家共享。 一、“之”作代詞用 “之”作代詞的用法在教材中有很多,如下列加點的“之”字: ?。?、執策而臨之,曰:“天下無馬。”(《馬說》) 2、名之者誰?山之僧智仙也。(《醉翁亭記》) 3、以其境過清,不可久居,乃記之而去。(《小石潭記》) ?。?、聞水聲,如鳴佩環,心樂之。(《小石潭記》) 5、撤屏視之,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撫尺而已。(《口技》) ?。丁⑾乱暺滢H,登軾而望之。(《曹劌論戰》) 分析以上例子可以看出,當“之”用在動詞的后面,“之”的用法為代詞,作它前面動詞的賓語。 二、“之”作動詞用 請看下面的例子: 1、吾欲之南海,何如?(《勸學》) 2、送孟浩然之廣陵(《送孟浩然之廣陵》) 3、送杜少府之任蜀州(《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础L與人傭耕,輟耕之壟上。(《陳涉世家》) 分析以上例子,我們知道“之”用作動詞也是有規律可循的。動詞“之”的后面一般會跟一個地點名詞,如例句中的“南?!?、“廣陵”、“蜀州”、“壟上”;前面有人名或人稱代詞,如例句中的“吾”、“孟浩然”、“杜少府”,例4中雖沒直接出現人名,但很明顯是承前省略了陳涉。整個句子合起來應為“某人去某地”的句式。 三、“之”作助詞用 “之”作助詞的用法比較復雜一些,在初中階段出現的大致有以下三種: 1、“之”作結構助詞“的”解。 如:①見藐小之物必細察其紋理,故時有物外之趣。(《童趣》) ?、谝詺埬暧嗔Γ荒軞街幻?,其如土石何?(《愚公移山》) ?、坳P關雎鳩,在河之洲。(《關雎》) ?、苄〈笾z,雖不能察,必以情。(《曹劌論戰》) ?、莨斪又獠贿^欲殺臣。(《公輸》) ?、薰讶擞晕灏倮镏匾装擦辏擦昃湓S寡人?。ā短砌虏蝗枋姑罚? 由以上例子分析可知,當“之”后面的一個詞是名詞(如“趣”、“洲”、“獄”、“意”、“地”)或名詞性短語(如“一毛”)時,“之”作結構助詞“的”解。 ?。病ⅰ爸庇糜谥髦^之間,不譯。 如:①甚矣,汝之不惠?。ā队薰粕健罚? ?、谛旃蝗艟酪?。(《鄒忌諷齊王納諫》) ?、圩臃囚~,安知魚之樂?(《莊子與惠子游于濠梁》) ④以天下之所順,攻親戚之所畔。(《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⑤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岳陽樓記》) 從這些例子可以看出,當“之”用在一個名詞或代詞(主語)和一個動詞或形容詞(謂語)之間時,“之”不譯。 ?。场ⅰ爸逼鹫{節音節作用,不譯。 這種用法,在初中階段并不多見,如: ?、倬弥?,目似瞑,意暇甚。(《狼》) ?、谳z耕之壟上,悵恨久之。(《陳涉世家》)③④⑤⑥ 可以看出,這種“之”多用于時間副詞后面,作用為調節音節,不譯。 其實,只要我們平時在學習中多思考、多總結,文言文的學習并不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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