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現在不愿意提及自己屠殺近千萬美洲土著印第安人的事情,就如同某一個商業大佬或者國家首富功成名后,不愿意提及自己早年間違法干的那些勾當一樣。美國現在是世界霸主,把握著話語權,到處宣揚民主、自由、平等、博愛,維護人權,人權至上成為了美國自我標榜的新定位,把自己打扮成人權的終極捍衛者,自然不會去提及過往,去揭開自己的傷疤。
再者,美國人屠殺印第安人跟德國在希特勒的帶領之下屠殺猶太人還是有所區別的。美國屠殺印第安人持續了近300年,槍炮固然血腥,但消滅大多數印第安人最猛的武器是病菌。美洲大陸上原住民印第安人口接近一個億,哥倫布登陸美洲之后,歐洲白人帶過來的病菌就殺掉了9,000萬,剩下的1,000萬被美國人陸續屠殺,多數還是被傳染病菌而死,最后印第安人只剩了20萬人。希特勒屠殺猶太人就不一樣了,大部分是放在毒氣室,那是滅絕人性的舉動。
美國屠殺印第安人的歷史資料已經很少了,印第安人想翻案很困難。當時的印第安人處于游牧部落時期,各個部落各自為政,沒有統一的領導,沒有形成強大的政治制度,非常松散,沒有民族主義觀念,經濟尤為落后,多數依靠采集漁獵為生。當美國人過來消滅他們的時候,他們一片散沙,只是徒手被宰的羔羊,最終被美國人一股一股的殲滅。
華盛頓當總統時,印第安人在他眼中就如野獸,他命令自己的士兵去屠殺猶太人,就像屠殺野獸一般殘忍。美國人屠殺印第安人做得心安理得,因為他們所宣揚的天賦人權并不包括印第安人,黃人和黑人也被排除在外,天賦人權只是局限于白人的種族之內。西方很多國家都參與到了滅絕猶太人的戰爭當中來,他們自然幫著美國遮遮掩掩,不愿意提及這段黑歷史。
北美的白人看上了他們大片的土地,于是大肆的搶奪他們的地盤。這些白人光搶地盤就算了,他們還瘋狂的殺印第安人,想把他們全部消滅,這又是什么原因呢?我認為主要有兩個原因。
第一,印第安人是那片土地上原有的人,土地本來就是別人的,白人強行搶走以后印第安人肯定不爽,這么多印第安人對于白人來說實在是個大威脅,一旦他們反擊白人根本打不過,所以白人為了自己永久的利益選擇了殺,殺得越多白人威脅越小。第二是印第安人學習接受能力強,白人帶來了先進的槍炮,印第安人很快就學會了使用,甚至用的比白人還順手,萬一他們搞到搶,白人不就全完蛋了嗎。所以白人要先下手,最后殺的就剩下兩百萬人左右。
不過印第安人也不全都是白人殺光的,絕大部分其實是因為傳染病死的,這些傳染病都是那些白人帶過來的,有些白人會把傳染病人用過的東西給當地人,結果疾病就在部落里傳播,死的人越來越多,當然罪魁禍首還是美國白人。
其實印第安人被美洲殖民者屠殺的目的也很簡單粗暴,因為印第安人是美洲的原住民,白人如果不殺光印第安人,把美洲大陸變成無主之地,那么白人就不能成為美洲大陸的新主人。用咱們中國的一個成語來說,這叫鳩占鵲巢。不過屠殺畢竟是不人道的,有違西方世界所謂的普世價值觀,所以在屠殺之前白人還要給屠殺找理論依據。
標榜人權的美國不是對所有人都講人權的,人權并不包括印第安人,甚至因為印第安人的生活習慣,美國把印第安人看成了野獸,他們認為是在屠殺野獸。還有就是想要掠奪資源。
美國是一個標準的移民國家,在現在的美國人到達那里之前,美國居住的是印第安人。美國人為了自己的利益對印第安人進行了殘酷的大屠殺,實行了種族滅絕政策,印第安人并沒有一個統一的國家,他們往往都是以部落的形式在一起生活,這也導致他們被殖民者各個擊破。而最終滅亡印第安人的除了殖民者的屠刀之外,還有病菌的入侵!因為美洲大陸長期隔絕于人類社會,印第安人無法抵擋歐洲大陸的病菌,有時候一個小小的感冒病毒就能要了印第安人的命。
美國為了最大限度的奪取金礦資源,于是展開了對印第安人的瘋狂屠殺。還有就是印第安人大屠殺的深層次原因是種族歧視。美國政府對待和自己種族搶奪資源的印第安人自然是非常歧視的,美國白人認為這個黃色人種是卑微的,在內心深處深深鄙視印第安人。加之為了獲得更多的資源,美國政府便開始對印第安人長達一個世紀的大屠殺。
美國人所謂的“天賦人權”并不包括印第安人,在美國人看來“人”值得是白人,黃種人、印第安人、黑人都不能稱之為“人”,這樣他們才能肆無忌憚的屠戮,美國“國父”華盛頓總統居然把印第安人當成了野獸,因此他主張屠殺猶太人,畢竟在他看來自己只不過殺了野獸而已。
白人和印第安人是相互屠殺,絕對不是單方面的,只是白人最終獲勝而已。
很多人連基本概念都沒搞清楚,就胡說一通。
整個美洲在16世紀一共有4000萬印第安人,但基本都分布在中美洲和南美洲。
當白人來到北美,美國、加拿大的印第安人總數不過150萬人,分布在相當于2個中國這么大的地區。
今天中國有13億人口的,當年北美卻只有150萬印第安人,可見地廣人稀到什么地步。
白人來到美國以后,主要以農耕為生。
農耕需要領土,而且一旦耕種就不允許別人進入。
這同印第安人的游牧,產生了根本性的矛盾。
于是,白人同印第安人存在土地的激烈爭奪。
相對白人,印第安人很弱。
北美印第安人這150萬人分散成無數部落。由于他們是落后的漁獵民族,部落規模都很小,少則幾十人,多則不過幾百人。
更重要的是,印第安人部落之間互相仇殺,搶掠,根本不存在團結。
當白人最早到了美國,一股印第安人就同他們合作,代價是幫助他們攻擊另一個部落。
而白人則是比較有組織的,隨后就成立了13個自治領的政府。
所以,白人相對印第安人來說,在各方面均有很大優勢。
但是絕大部分印第安人并不是死于白人的屠殺,而是傳染病。
北美印第安人,幾萬年來生活在一個封閉的環境內。然而,當白人來了以后,帶來很多歐洲的常見病。對于沒有免疫力的印第安人,哪怕常見的歐洲流感都是致命的。
而比如天花之內的惡性傳染病,更是可怕的殺手。
其實,即便在當時的中國,天花也造成大約三分之一的兒童死亡。中國當時的中醫已經算是比較發達,尚且如此。
北美印第安人只有巫醫,得了病基本只有等死。
印第安人很多村莊,因為天花直接死絕。
大家注意,北美印第安人本來只有一百多萬,人數太少,很快就在疾病中損失大半。
這方面有海量的資料,大家有興趣隨便百度百度。
除了疾病以外,印第安人還死于同白人的仇殺。
印第安人絕非善男信女,他們本來就是兇殘的漁獵民族,以搶劫其他部隊為生,不把殺人當回事。
美國首任總統喬治華盛頓說過:“印第安人和狼都是掠食的野獸,僅僅在形狀上不同。”華盛頓沒有胡說八道,事實就是這樣。
電影《與狼共舞》中,3個龐尼族印第安人毫不留情的射死了那個白人農夫,割下了他的頭皮,搶走了他所有的東西包括衣服。
而那個蘇族部落中的白人婦女,全家包括兒童都是被印第安人殺光的,還是兒童的她逃到草原被蘇族人收留。
這不是電影的夸大。
其實知道19世紀,印第安人始終不斷襲擊白人。白人在美國的初期,經常有定居點的村子,幾十人突然就全部消失了,村子也被燒毀。
他們都是被印第安人殺光了,這是尋常事。
我們看看真實的資料:1864年7月18日,當時才12歲的麥克基跟隨一支車隊從堪薩斯州利文沃思堡前往新墨西哥聯合堡的途中,遭到蘇族印第安人襲擊。
要知道,19世紀的印第安人早已不成氣候,但他們仍然敢于劫掠。
車隊中所有成年人都被殺死,小麥克基被拖到蘇族酋長“小龜”面前。“小龜”先用一支標槍扎他的肚子,然后用左輪手槍朝他開了一槍,然后用兩支箭把他釘在地上,接著活剝了他的頭皮。其余的蘇人也朝他身上亂戳亂刺。附近的美國陸軍要塞拉恩堡的駐軍聽到亂槍聲后派出一支偵察隊,在事發兩小時后趕到屠殺現場,發現小麥克基還活著,而且在幾個月后奇跡般地痊愈了,但是永久地失去了頭皮。
很多人奇怪,為什么美國今天不禁槍?
其實就是印第安人的功勞。
早期的北美移民,無論男女包括孩子,都需要會使用槍支。他們在田地里勞動的時候,也必須攜帶者步槍,因為印第安人隨時可能發動襲擊!
所以美國沒有辦法禁槍,禁槍就等于單方面被印第安人屠殺。
至于著名的剝頭皮懸賞,就最有意思了。
誰都知道,白人不剝頭皮,這是印第安人的專利。
就像上面說到的小麥克基被剝頭皮一樣。
為什么白人懸賞剝頭皮?很簡單,就是對印第安人襲擊剝頭皮的報復。
剝頭皮懸賞高達100美元(當時工人月薪才幾美元),恰恰說明這種行為是很少的,不然政府早就破產了。
可以說,印第安人是同白人互相殘殺。
白人的人數更多,組織更好,武器更先進,印第安人才在對殺中失敗了。
這絕非白人單方面的屠殺。
白人搶奪印第安人的土地是客觀事實,但所謂殺死幾千萬北美印第安人是不符合歷史的。
以來北美根本沒有這么多印第安人;二來雙方實際處于長期的戰爭狀態,互相殘殺,只是印第安人失敗了而已;三來絕大部分印第安人是死于疾病。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