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代、第二代、第三代和第四代戰斗機如何劃分?
1. 第1代
上世紀四十年代后期,飛行速度低于聲速,為亞聲速戰斗機,最大航速M=0.8,作戰半徑約400~800km,代表機型有美國的F-86,前蘇聯的米格-15。在抗美援朝中,中國人民志愿軍的米格-15與美國的F-86進行過空中的殊死博斗,這也是世界第一次雙方均為噴氣式戰斗機的第一次空戰。現己退役,只能在航空博物館中見到。
2. 第2代
上世紀五十年代后期到七十年代初,最大飛行速度M-2.0,巡航速度M=0.8,作戰半徑約1000km。代表機型有美國的F-104(50年代后期)、F-4“鬼怪”式(60年代初),前蘇聯的米格-21(50年代末)、米格-23(70年代初)等,目前大部分仍在服役。
3. 第3代
上世紀70年代中至今。特點:具有高的機動性,要求飛機推重比(發動機推力/飛機重量)大于1.0,以往的戰斗機推重比均小為此要采用大量先進技術,特別是發動機的推重比(發動機推力/發動機重量)要達到8.0。飛機能垂直上升,飛機的最大飛行M=2.1~2.3,巡航M=0.8,作戰半徑=800~2000km。代表機種有:美國的F-15(1974)、F-16(1978)、F.A-18(1980),前蘇聯的米格-29(1983)、蘇-27(1984)。蘇-27在1989年巴黎航展上作了精彩的“眼鏡蛇”機動動作,令人至今不忘,代表了第3代戰斗機突出的高機動性能。這幾種飛機目前仍是在役機種中的姣姣者。
4. 第4代
1997年9月7日美國F-22首飛,標志著戰斗機將進入第4代,隨后,俄羅斯的S-37、1.44,美國的聯合攻擊機JSF先后進行了各自的首飛。第四代機具有高的敏捷性 , 具有高的隱身性 ,短距起飛垂直降落的能力 ,超聲速巡航能力 ,多目標攻擊能力 以及內埋式武器艙 F-22將于2005年、JSF(現已命各F-35)將于2010年前后進入服役;俄羅斯的二型飛機則由于經濟問題,尚無明確的計劃。
主要從速度,裝備配置,是否具有隱身功能區劃分,詳細如下:
1、第一代戰斗機是50年代初開始交付使用的1.3—1.5倍音速的低超音速戰斗機,代表機型是美國的F-100和前蘇聯的米格-19,它們是50~60年代各國空軍的主力機型,現在已經退役,我國生產的殲六飛機就是由米格-19仿制和發展的,曾是我國空軍60~70年代的主力機種。第一代戰斗機采用后掠機翼,裝有帶加力燃燒室的噴氣發動機和簡單的雷達瞄準具,以大口徑航空機炮為主要武器。第一代戰斗機的機載設備數量少,水平也低,主要是通訊電臺、高度表和無線電羅盤以及簡單的敵我識別裝置。其主要的作戰方式是近距格斗,尾追攻擊。
2、第二代戰斗機是50年代末60年代初開始裝備空軍的,最大速度為2倍音速的戰斗機,美國以F-104、F-4為代表;前蘇聯以米格-21、米格-23為代表;我國在米格-21基礎上研制的殲七機和自行研制的殲八也屬這一代。目前,在美國和俄羅斯,第二代戰斗機已經基本退役,在發達國家雖仍在使用,但正逐步退役,而在廣大發展中國家,第二代戰斗機仍是主力,估計要服役到2005~2010年。二代戰斗機采用了大推力渦輪噴氣發動機,最大平飛速度超過M2,裝有獨立的航空電子設備系統,如單脈沖雷達、導航計算機、慣導系統等,具有全天候作戰能力。還裝備了中距空-空導彈,主要采用近距格斗,并具有中距攔射能力。
3、第三代戰斗機是70年代中期開始裝備空軍的,以高機動性為主要特點的超音速飛機。典型機型是美國的F-15、F-16為代表;俄羅斯的米格-29、蘇-27為代表;目前,在美國、俄羅斯及西歐、日本等西方發達國家,第三代戰斗機已是空軍海軍的主要裝備,有一定實力的發展中國家也都裝備了一定數量的這種飛機。第三代戰斗機的最大特點是具有高機動性,其爬升率、盤旋半徑、盤旋角速度和加速度等都較第二代戰機有顯著提高,既可作近距格斗,也有超視距能力,同時還有全向探測和攻擊的能力。
4、第四代的戰斗機有美國的F-22、F-35戰斗機為代表;俄羅斯的蘇 - 47戰斗機為代表。第四代戰斗機最大的技術特點是具有高機動性、超音速巡航及一定的隱身功能。
第一代是噴氣式 代表機型是米格15 F80
第二代是高速噴氣式 性能沒有太大的變化 主要是速度的變化 代表機型是米格21 F4
第三代是強調多功能 代表機型是F15 F16 F18 F14 蘇27 蘇30 米格29 幻影2000 這些是典型的第三代
三代半的性能沒有太大的變化 主要是強調了隱身能力也視距外的攻擊
第四代 4S標準 目前服役的只有F22 蘇35只能算是比三代半好的戰斗機 蘇35的格斗能力是目前最拔尖的 蘇35的噴管是三維的矢量噴管 F22的是二維
以上是北約的標準
俄羅斯的標準是
第一代 米格15 F80
第二代米格21 F4
第三代 米格31 F5
第四代是蘇27 蘇30 F15 蘇35是四代半 F22就是第五代
目前國際航空界普遍將50年代初噴氣式超音速戰斗機問世以來的戰斗機劃分為四代,每一代的戰斗機都有其不同的評價標準。
第一代戰斗機是50年代初開始交付使用的1.3~1.5倍音速的低超音速戰斗機,代表機型是美國的F-100和前蘇聯的米格-19,它們是50~60年代各國空軍的主力機型,現在已經退役,我國生產的殲六飛機就是由米格-19仿制和發展的,曾是我國空軍60~70年代的主力機種。第一代戰斗機采用后掠機翼,裝有帶加力燃燒室的噴氣發動機和簡單的雷達瞄準具,以大口徑航空機炮為主要武器。第一代戰斗機的機載設備數量少,水平也低,主要是通訊電臺、高度表和無線電羅盤以及簡單的敵我識別裝置。其主要的作戰方式是近距格斗,尾追攻擊。
第二代戰斗機是50年代末60年代初開始裝備空軍的,最大速度為2倍音速的戰斗機,美國以F-104、F-4為代表;前蘇聯以米格-21、米格-23為代表;法國的“幻影”Ⅲ、“幻影”F.1以及瑞典的saab-7等均屬這一代。我國在米格-21基礎上研制的殲七機和自行研制的殲八也屬這一代。目前,在美國和俄羅斯,第二代戰斗機已經基本退役,在發達國家雖仍在使用,但正逐步退役,而在廣大發展中國家,第二代戰斗機仍是主力,估計要服役到2005~2010年。二代戰斗機采用了大推力渦輪噴氣發動機,最大平飛速度超過M2,裝有獨立的航空電子設備系統,如單脈沖雷達、導航計算機、慣導系統等,具有全天候作戰能力。還裝備了中距空-空導彈,主要采用近距格斗,并具有中距攔射能力。
第三代戰斗機是70年代中期開始裝備空軍的,以高機動性為主要特點的超音速飛機。典型機型是美國的F-15、F-16,俄羅斯的米格-29、蘇-27以及法國的“幻影”2000等。無論是F-15和F-16,還是米格-29和蘇-27,都有一系列改型,它們是當前美俄戰斗機生產的主要產品,也是國際戰斗機市場的熱門產品。目前,在美國、俄羅斯及西歐、日本等西方發達國家,第三代戰斗機已是空軍海軍的主要裝備,有一定實力的發展中國家也都裝備了一定數量的這種飛機。第三代戰斗機的最大特點是具有高機動性,其爬升率、盤旋半徑、盤旋角速度和加速度等都較第二代戰機有顯著提高,它既可作近距格斗,也有超視距能力,同時還有全向探測和攻擊的能力。
第四代的戰斗機有美國的F-22、F-35戰斗機,俄羅斯的蘇47戰斗機。第四代戰斗機最大的技術特點是具有高機動性、超音速巡。
第2代和第三代戰斗機具體區別
中國除奸10外還有3代戰機嗎?兩國劃分戰斗機的標準是不一樣的--俄羅斯將“米格-19、“米格-21”和“米格 -23”分別視為第一代、第二代和第三代,將“蘇-27”和“米格-29”視為第四代,將其后繼機視為第五代。從總體看,俄羅斯的第五代戰斗機與美國的第四代戰斗機—— F-22和“聯合攻擊戰斗機”(JSF)大致相當。目前國際上的飛機分代的原則是:第一代飛機的最大速度M0.9-1.3;裝航炮、火箭彈和第一代空對空導彈;機上還裝有光學一機電式瞄準具和第一代雷達。第二代飛機的最大速度M2-2.5,裝第二代空對空導彈和航炮;并裝有第二代雷達和具有一定攔射能力的火控系統。第三代飛機的最大速度與第二代相近;裝中距和近距格斗導彈、速射航炮;并裝有第三代雷達和全方向、全高度、全天候火控系統。第四代飛機具有隱身性能,超音速巡航能力;高機動性與敏捷性,短起降能力和全環境作戰能力。
正如樓上所說,二代追求高速度,三代有了好的雷達和火控系統,四代又有了隱身性和超音速巡航。新一代在舊一代的基礎上有了新的超強能力。中國除了J10戰斗機是三代外,還有梟龍這個準三代,雖然不是特別強,但總體達到三代要求了,可媲美F16A-B。而且梟龍戰機比較便宜,性價比很高,所以巴基斯坦才訂購了那么多,還是比較好的,只不過一天的和歐美那些好的比當然比較郁悶了。還有中國可以造的三代機有J11,這是中國仿制俄羅斯SU27-30系列的加強版,戰力不凡,雖然會造,不過貌似還得老俄的同意...還有一些如J12(三代半,J10加強版),比較虛無縹緲,存在的可能性極小。
J-11B SU-27 FC-1 SU-30MKK 能超視距、超音速、導彈、就是第3代戰斗機
主要是發動機和電子設備的差距
是否能夠發射導彈
一二三四五代戰斗機的區別與特點?
第一代戰斗機可以追溯到二戰末期服役的機種開始,此一時期的噴氣戰機主要是爭取速度上的優勢。這些戰斗機是最初使用噴氣發動機為動力,擺脫螺旋槳在接近音速時的上限。在性能上,第一代戰斗機的平飛速度比螺旋槳飛機要高,航程則受到發動機的效率的影響而較差,水平運動性能也較弱,對油門改變的反應低,發動機的壽命受到材料與設計的影響,也不如當時最好的活塞發動機。平飛的最大飛行速度在音速以下,武裝承襲自二戰,以機槍或者是機炮為主,并且能夠攜帶副油箱、炸彈與火箭彈等武器。
第二代戰斗機的發展路線延續第一代強調速度,實用升限以及操作高度等方面,尤其是最大飛行速度從亞音速,經過超音速,一直到兩馬赫的范圍,這讓這個時期的戰機陸續出現了極端設計,例如作為高速卻短腿的截擊機F-104、MiG-21(后來證明它更適合纏斗),甚至往后準備作為B-70護航機的XF-108,其發展的經驗主要都來自此一時期。為了達到這些目的,加力燃燒室在這個階段開始成為戰斗機必要的裝備,空氣動力領域相關的研究成果也逐漸廣泛采用。除了增加后掠翼的角度以外,三角翼與幾何可變翼是另外兩類新型態的高速飛行機翼設計。而另外一項關鍵性的突破是機身采用面積律的理論來設計。
第三代戰斗機出現于1960年代,這個階段將先前累積的使用經驗以及各種試驗的結果加以整合。許多高速飛行時的現象和控制問題獲得相當程度的解決,高后掠角度的機翼設計已經不受到青睞,三角翼和幾何可變機翼與后掠角度小于45度的梯形翼成為設計的主流。發動機的輸出透過耐高溫特殊材料和冷卻技術而更上一層樓。雷達與各類航電逐漸成熟與復雜化,機鼻進氣口已經幾乎完全被放棄,以配合大型雷達天線的安裝需求,而這個需求使得飛機的大小和成本迅速高漲。
第四代戰斗機于1970年代陸續服役,這些飛機吸收第三代戰斗機設計與使用上的經驗,加上諸多空中沖突與演習顯示出來的問題和需求,融合之后成為冷戰結束前后最主要的角色。
第四代半戰斗機主要是指延續第四代的發展成果,作為第五代戰機全面服役前的過渡機種。雖說是過渡機種,但是性能與價格往往比第五代戰機來得有優勢。這一代戰機大約是以俄羅斯的側衛家族(蘇27升級版,蘇30,蘇33,蘇35,蘇37等)最為有名,相對于西方,則是延續第四代的機體進行性能改良的方案居多,如美國的F-15E、F-18E/F、F-16V、日本的F-2、俄羅斯的米格-35戰斗機、歐洲的臺風戰斗機、法國的陣風戰斗機、瑞典的JAS 39獅鷲戰斗機等等。
第五代戰斗機在科技上與前一代最大的差異就是低可偵測性技術的運用。這一項科技研發在1970年代美國采用幾十年積累下來的研究成果,配合電腦的高速計算能力,逐漸將降低雷達截面積(RCS)的估算成功的幾率與飛機設計融合, 但為了滿足低可被偵測性而不再使用外掛點,可攜帶的彈藥因而大幅減少。
二代戰機和三代戰機有什么區別
都有什么提高一代比一代先進.
分代原則主要有三條: 1、各國研制的戰斗機分代標準應該是統一的,應該以技術最先進的國家的典型戰斗機作為“標桿”,確定分代謀曜肌?2、各代戰斗機的主要技術水平和作戰效能要有“臺階性”的提高。也就是說下一代戰斗機比上一代戰斗機要“高出一個臺階”。而不是只要技術水平有所提高、技術特點有所不同,就算“更新換代”了。 3、“換代飛機”必須曾是一個時期的主力機種,要有一定的裝備數量、并經過實戰考驗,一些研究性的飛機不能看作換代飛機。 這樣,戰斗機分代的標準就清楚了,混淆顛倒的說法也可減少或避免了。根據這個分代標準至今噴薄欲出氣式戰斗機可分四代,前三代均已投入使用,第四代正在研制中。其主要技術特生和代表型號是: 第一代飛機的最大速度M0.9-1.3;裝航炮、火箭彈和第一代空對空導彈;機上還裝有光學一機電式瞄準具和第一代雷達。代表型號是美國的F-86、F-100和蘇聯的米格-15、米格-19等。 第二代飛機的最大速度M2-2.5,裝第二代空對空導彈和航炮;并裝有第二代雷達和具有一定攔射能力的火控系統。代表型號是美國的F-4、F-104,蘇聯的米格-21、米格-23和法國的“幻影”Ⅲ等。 第三代飛機的最大速度與第二代相近;裝中距和近距格斗導彈、速射航炮;并裝有第三代雷達和全方向、全高度、全天候火控系統。代表型號有美國的F-15、F-16,蘇聯的米格-29、蘇-27和法國的“幻影”2000等。 第四代飛機具有隱身性能,超音速巡航能力;高機動性與敏捷性,短起降能力和全環境作戰能力。代表型號有美國的F-22等。 目前,一些主要國家裝備的主力戰斗機都是第三代戰斗機。這代戰斗機在戰斗機的發展史上占有突出的地位,它是從70年代中期開始服役的,預計到下世紀初,仍然是戰斗機的主力。一代戰斗機“稱雄30年”,這在戰斗機歷史上絕無僅有的。它的成功原因主要有兩條:一是設計指導思想符合實戰需要;二是研制的技術儲備充分,即有良好的物質和技術基礎。
●目前國際航空界普遍將50年代初噴氣式超音速戰斗機問世以來的戰斗機劃分為四代,每一代的戰斗機都有其不同的評價標準。●第一代戰斗機是50年代初開始交付使用的1.3~1.5倍音速的低超音速戰斗機,代表機型是美國的F-100和前蘇聯的米格-19,它們是50~60年代各國空軍的主力機型,現在已經退役,我國生產的殲六飛機就是由米格-19仿制和發展的,曾是我國空軍60~70年代的主力機種。第一代戰斗機采用后掠機翼,裝有帶加力燃燒室的噴氣發動機和簡單的雷達瞄準具,以大口徑航空機炮為主要武器。第一代戰斗機的機載設備數量少,水平也低,主要是通訊電臺、高度表和無線電羅盤以及簡單的敵我識別裝置。其主要的作戰方式是近距格斗,尾追攻擊。●第二代戰斗機是50年代末60年代初開始裝備空軍的,最大速度為2倍音速的戰斗機,美國以F-104、F-4為代表;前蘇聯以米格-21、米格-23為代表;法國的“幻影”Ⅲ、“幻影”F.1以及瑞典的saab-7等均屬這一代。我國在米格-21基礎上研制的殲七機和自行研制的殲八也屬這一代。目前,在美國和俄羅斯,第二代戰斗機已經基本退役,在發達國家雖仍在使用,但正逐步退役,而在廣大發展中國家,第二代戰斗機仍是主力,估計要服役到2005~2010年。二代戰斗機采用了大推力渦輪噴氣發動機,最大平飛速度超過M2,裝有獨立的航空電子設備系統,如單脈沖雷達、導航計算機、慣導系統等,具有全天候作戰能力。還裝備了中距空-空導彈,主要采用近距格斗,并具有中距攔射能力。●第三代戰斗機是70年代中期開始裝備空軍的,以高機動性為主要特點的超音速飛機。典型機型是美國的F-15、F-16,俄羅斯的米格-29、蘇-27以及法國的“幻影”2000等。無論是F-15和F-16,還是米格-29和蘇-27,都有一系列改型,它們是當前美俄戰斗機生產的主要產品,也是國際戰斗機市場的熱門產品。目前,在美國、俄羅斯及西歐、日本等西方發達國家,第三代戰斗機已是空軍海軍的主要裝備,有一定實力的發展中國家也都裝備了一定數量的這種飛機。第三代戰斗機的最大特點是具有高機動性,其爬升率、盤旋半徑、盤旋角速度和加速度等都較第二代戰機有顯著提高,它既可作近距格斗,也有超視距能力,同時還有全向探測和攻擊的能力。●第四代的戰斗機有美國的F-22、F-35戰斗機,俄羅斯的蘇47戰斗機。第四代戰斗機最大的技術特點是具有高機動性、超音速巡。
俄羅斯對戰斗機的劃代與美國略有不同,它將“米格-19、“米格-21”和“米格
-23”分別視為第一代、第二代和第三代,將“蘇-27”和“米格-29”視為第四
代,將其后繼機視為第五代。從總體看,俄羅斯的第五代戰斗機與美國的第四代戰斗機——
F-22和“聯合攻擊戰斗機”(JSF)大致相當。據報道,俄羅斯正在研制四種第五代
戰斗機:“多用途前線戰斗機”(MFI)、“輕型前線戰斗機”(LFI)、S-37和
S-54戰斗機。
主要是氣動布局、航程和武器攜帶量的質的飛躍,二代機代表是魚窩和F86,三代機是F15和蘇27
第三代戰斗機的最大特點是具有高機動性,其爬升率、盤旋半徑、盤旋角速度和加速度等都較第二代戰機有顯著提高,它既可作近距格斗,也有超視距能力,同時還有全向探測和攻擊的能力。
第二代戰斗機跟第三代戰斗機的區別在哪里?我感覺兩種戰斗機都差不多啊,都是噴氣式飛機,而且最大飛行速
第二代戰斗機跟第三代戰斗機的區別在哪里?我感覺兩種戰斗機都差不多啊,都是噴氣式飛機,而且最大飛行速度以及最大飛行高度都差不多,而且都有雷達以及都能發射空空導彈。主要在于戰術上 從高空高速變成能量機動,靜穩定裕度上從靜穩定改成靜不定,這兩個是從根本上改變二代機和三代機的設計理念,其他材料和結構上的改進是延續科研進步的水平 并不能算根本上的區別
舉個例子,由于高推比和高機動性,三代機即使裝備了不如二代機的雷達和導彈,也可以在BVR中完敗二代機,進入狗斗的話更加沒有懸念
你說拖拉機和小轎車有區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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