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可以將戶口遷入杭州市。
一、申請材料:
1、投靠人及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1份;
2、投靠人及被投靠人的戶口簿,原件1份;
3、老年夫婦的結婚證,原件1份;
4、投靠人本人或子女的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證明,原件1份;
5、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出具:
①當地鄉鎮、街道計生委出具的關系證明,需注明父母雙方信息及共生育幾個子女;
②到戶口原始檔案所在派出所查詢,需明確共有幾個子女,分別叫什么名字,并加蓋戶口專用章;
③提供原始職工、干部履歷檔案登記中的家庭成員關系登記表復印件,加蓋出具單位公章。
6、若有多個子女的,需提供其他子女的戶口簿或身份證,原件1份;
7、在杭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證》(80周歲以下老年投靠內部核查,無需群眾提供)。
二、辦理手續:
1、由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證中心)提出申請。
2、申請人向遷入地公安派出所(辦證中心)提交相關的材料。
3、公安派出所(辦證中心)對符合辦理條件且材料齊全的,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審批后,10個工作日內辦結。
擴展資料
杭州市市外老年父母投靠子女落戶申請條件:
1、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子女全部或多數在杭州市區,外地身邊無子女,在杭城區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持有在杭申領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證》,可以申請投靠在杭城區子女;
2、原籍為杭州市區的,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有子女在杭,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持有在杭申領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證》,可申請投靠在杭子女;
3、8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投靠在杭子女本人或子女在市區城鎮有合法固定住所,不受“外地身邊無子女”及“在杭申領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證》”的條件限制,可自愿選擇投靠戶籍在杭子女,遷移戶口入杭。
參考資料來源:杭州市公安局——戶政:市外老年父母投靠子女落戶辦理服務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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