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樂有趣的活動已經告一段落了,我們從中吸收了不少新的知識,可以把這些感想記錄在活動總結。但是活動總結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的小學防詐騙教育活動總結,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小學防詐騙教育活動總結 篇1互聯網技術越來越發達了。網絡把人們緊緊地連在了一起。隨著網銀、支付寶、財付通等支付工具開發以及淘寶、京東等電子商貿的流行。我們越來越離不開網絡購物了。但是,網絡也成為了騙子的天堂。網絡的不安全性和自由性可以使騙子輕松詐騙錢財。而網站資料搬遷、域名隱藏技術等則使釣魚、詐騙網站更加逼真。再加上電話號碼修改器、呼死你、自動短信等工具,幾乎是使詐騙者無所不能。那怎么來防范網絡詐騙呢?就由我來情景再現一下。通過一個男士的被騙經歷來揭示一般冒充銀行詐騙的手段的防范方法。
這天,陳林皇先生收到一封短信,上書:尊敬的陳先生,您尾號為1478的銀行卡有打七折優惠。陳先生驗證了一下,網站和短信發件人都是建行的。于是,陳先生打開了網站。哎!果然是建行的網站,頁面完全一樣。陳先生相信了,點擊網站活動。等輸入賬號后,網站立刻關閉了。過了一會,陳先生的手機“滴”的響了一聲,收到一條短信。他打開手機一看,哇!銀行卡里的3000元工資沒了。一個月的血汗錢就這樣輕松飛入了不法分子手中。陳先生后悔至極。他馬上去學習了一些防騙知識來分享給大家:
1、如果收到疑似詐騙短信的短消息,應查看電話號碼和網站是否正確。如電話號碼正確,應回撥過去。因為電話號碼修改器一般不是雙向的。如果是詐騙的話回撥時應顯示真正號碼,再看網站是否正確。如有些騙子將字母i換成數字1,又或是把字母o換成數字0。
2、要仔細看釣魚網站上有什么差別,找出貓膩。
3、輸入密碼時,先輸一次錯的,如果也通過了,就代表不是真網站。
學習了陳先生的防騙三步法,我想你對騙術有一定了解了吧?請記住,遠離網絡詐騙,保護網絡安全,不能讓不法分子把你的血汗錢占為己有。
小學防詐騙教育活動總結 篇2隨著現代科技的發展,我們的生活有了極大的改善,但這也促使了許多人利用高科技詐騙錢財,破壞人們的財產利益。現在的騙子無處不在,甚至就在你身邊,可要多加小心你的口袋哦!
當今最為廣泛的詐騙方法無非就是冒充“朋友”向你發QQ信息、打電話、發短信,“我遇難了!”拜托你馬上“救急”匯款。看在朋友的份上,你匯了款后才得知你的“朋友”已經逃之夭夭。最后,遇難反成自己!
“你中大獎啦!”這是最為普遍的詐騙方式,騙子往往冒充“我是歌手”“中國好聲音”等知名節目,傳來佳音,你中大獎,只要交一點“保險費”,“稅金”就可以領取大獎,機會不容錯過,再不來就沒有啦!你付費以后,“大獎”消失的無影無蹤。看來,這就是貪小便宜的“大獎”吧!
令人最不可思議的還是“欠費”,電話欠費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但卻還是有許多詐騙發生:我是中國電信的工作人員,您的電話、電視、寬帶賬戶欠費了,請繳納“滯納金”!沒想到“滯納金”最后進了騙子的腰包。
“天上掉錢啦!”你在街頭發現一大筆錢,跑去撿起。誰知,騙子在假錢上下藥,趁你昏迷之時,取走所有的貴重物品,當你起來以后,發現財物被騙子一掃而空,后悔莫及啊!你見過天上掉錢嗎?做事還是謹慎為好!
你發現了嗎?網上購物往往要比市場價低得多,許多人為貪小便宜,謀利益,在網上匯款,數月后毫無音訊,“你上當了!”看來,不要總是想著會有好事發生哦,即使市場價貴點,但質量和品質還是有所保障的,可要當心啦!
騙子無處不在,利用數不勝數的手段處處詐騙,千方百計,步步引誘,你時刻小心著嗎?防止詐騙,保護自己的財產利益,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喲!只要我們處理得當,就一定不會上那些可惡詐騙團的“魚鉤”了。
小心“防”詐騙,安全“0”距離,只要我們謹慎行事,捂緊口袋,正確判斷,就能遠離詐騙,遠離騙子!防止詐騙,從我做起,歐耶!
小學防詐騙教育活動總結 篇3星期五,我們觀看了一些防網絡詐騙的相關視頻。
詐騙,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提防和懲治詐騙分子,除需要依靠社會的力量和法治以外,更主要的還是自身的謹慎防范和努力,認清詐騙分子的慣用伎倆,以防止上當受騙。
所以我們以后上網要小心,不能大意地上了騙子的當,絕對不能讓這些有害于我們身體的健康的詐騙內容滲透到我們的心里。讓我們迷失自我,最后害了自己,留下傷心而悔恨的眼淚,讓自己難受。
所以我們要做好以下措施:
1、上網要小心。
2、盡量不上網,做一些綠化的事情,開拓心情。
3、交朋友時,留意他人的資料,不要加一些陌生人,然后讓他人展開對自己的詐騙。
不要輕易相信別人的話,反倒讓自己悔恨,傷心。
一定要小心!防網絡詐騙、別讓自己的言行最后讓自己傷心,讓自己難受。
小學防詐騙教育活動總結 篇410月13日,宣傳統戰部、學生工作處、保衛處、團委和各學院聯合舉辦的“防范電信網絡詐騙”和“校園網貸風險防范”安全教育活動啟動儀式在人權廣場舉行,500余名師生代表參加了啟動儀式。
學校各級領導對開展“防范電信網絡詐騙”和“校園網貸風險防范”安全教育活動高度重視,學校多部門、單位協調行動,力求通過廣泛宣傳教育,普及安全知識,提高廣大學生防騙識騙能力和不良網貸風險防范能力。
啟動儀式上,學校保衛處分發了宣傳材料,對電信網絡詐騙這一新型犯罪形式和所造成的社會危害進行了剖析,對校園網貸風險進行了警示教育,引導大學生培養勤儉節約意識,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念,引導學生合理消費、理性消費、科學消費,養成文明、健康的生活習慣,拒絕網貸誘惑。
小學防詐騙教育活動總結 篇5“網絡釣魚”利用欺騙性的'電子郵件和偽造的互聯網站進行詐騙活動,獲得受騙者財務信息進而竊取資金。作案手法有以下兩種:
1、發送電子郵件,以虛假信息xx用戶中圈套。不法分子大量發送欺詐性電子郵件,郵件多以中獎、顧問、對賬等內容xx用戶在郵件中填入金融賬號和密碼。
2、不法分子通過設立假冒銀行網站,當用戶輸入錯誤網址后,就會被引入這個假冒網站。一旦用戶輸入賬號、密碼,這些信息就有可能被犯罪分子竊取,賬戶里的存款可能被冒領。此外,犯罪分子通過發送含木馬病毒郵件等方式,把病毒程序置入計算機內,一旦客戶用這種“中毒”的計算機登錄網上銀行,其賬號和密碼也可能被不法分子所竊取,造成資金損失。
小學防詐騙教育活動總結 篇6小學結合本校實際,以“網絡安全為人民,網絡安全靠人民”為主題,多舉措抓實網絡安全宣傳周活動。
1、該校召開網絡安全專題會議。
組織教師學習了網絡安全知識,保護國家網絡安全的重要性。要求大家養成文明上網習慣,遵紀守法,不得利用網絡傳播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穩定,以及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知識產權等違法行為。
2、廣泛宣傳。
學校通過LED電子滾動標語,在近一周時間里,連續滾動,宣傳網絡安全知識,同時,在校園周邊及場鎮主要路口懸掛標語,營造保護國家網絡安全的氛圍。其次,各班通過建立的學生家長QQ,微信交流平臺,向家長傳播網絡安全知識,引導大家積極參與網絡安全宣傳,普及網絡安全知識,提升廣大群眾的網絡安全意識,共同維護國家網絡安全。
3、在學生中全面普及網絡安全知識。
學校要求把每周一節次的安全主題班會增加進網絡安全知識主題班會,通過網絡安全知識競賽,問答,等形式增強同學們的網絡安全意識。
4、主題實踐。
學校組織“紅領巾”宣傳小分隊,利用場鎮趕場日,深入大街小巷向群眾發放網絡安全知識宣傳資料,和網絡安全知識手冊,向爺爺奶奶普及如何防網絡詐騙,告訴他們做到五不:不回撥、不輕信、不點擊、不透露、不轉賬。讓犯罪分子無機可乘,孩子們的舉動成一道亮麗的風景,路人頻頻點贊。
小學防詐騙教育活動總結 篇7為貫徹落實國家局相關要求,確保《網絡安全法》順利施行,河南省煙草專賣局印發通知,在全省煙草專賣商業系統開展《網絡安全法》學習貫徹活動。
1、充分認識《網絡安全法》重大意義。
牢固樹立“沒有網絡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的理念,充分認識貫徹落實《網絡安全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學習、宣傳、貫徹《網絡安全法》作為當前一項重要工作內容來抓,大力營造良好輿論氛圍,依法推動全省系統網絡安全工作上水平。
2、全面貫徹落實《網絡安全法》。
要求各單位要對照《網絡安全法》主動開展自查,建立問題清單,制訂整改方案,實施銷號制度,重點做好風險評估、完善工作機制、制定安全規劃、強化信息保護、提升應急能力、加強溝通合作等工作。
3、認真組織學習宣傳活動。
開展教育普法工作,將《網絡安全法》納入重點普法內容,每個單位至少組織一堂《網絡安全法》主題宣傳課;開展系列宣傳活動,通過宣傳冊、知識競賽、微信推送、電子屏滾動播放、宣傳展板等形式,營造“學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圍;開展學習培訓工作,省局(公司)職工培訓中心和省局黨校把《網絡安全法》培訓列入教學計劃,開展專題教育和輔導。
小學防詐騙教育活動總結 篇8為了讓學生更好的了解網絡安全知識,提高自身網絡安全意識,計算機工程學院開展一系列網絡安全教育宣傳活動,全方位打造網絡安全教育“立體網絡”。
1、加強宣傳,提升全院學生網絡安全意識
學院利用官方微信、微博平臺推送“網絡安全周、最新防網絡、防電信詐騙秘籍”;輔導員老師充分利用QQ、微信等平臺在全院宣傳,在各年級班級群中發布宣傳公告;學生會宣傳部制作網絡安全宣傳海報,利用校園電子屏宣傳網絡安全,開辟網絡安全宣傳多種途徑開展網絡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全面擴大宣傳覆蓋面,讓學院每一位同學第一時間得到提醒教育。
2、加強學習,讓學生深刻了解網絡安全重要性
學院20名學子前往國家網絡安全宣傳周網絡安全博覽會,參觀知名互聯網企業,并聽取各個展位的網絡安全介紹,充分了解互聯網時代網絡安全的重要性以及該如何做好網絡防護行動,也通過深入了解偽基站的作用原理與操作,提高了對電信詐騙的防范能力。計算機工程學院學子參加學校“網絡安全等級保護1.0Vs2.0”為主題的專題講座,同學們了解了大學生網絡安全基礎知識、網絡安全社會熱點事件、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個人信息安全防護等內容,讓學生不斷增強個人信息保護意識,增強網絡安全法制意識。
3、多手段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網絡素養
學院各年級輔導員組織召開假期安全暨網絡安全教育班會,組織同學們觀看網絡安全視頻,用視頻教育人、努力達到寓教于樂的目的,引導學生要樹立網絡安全意識,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范網絡行為,文明上網,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防范非法集資,校園貸,電信詐騙,傳銷組織的侵害。網絡安全教育,也是每位任課教師的日常工作,把網絡安全教育工作滲透到課堂中是每位任課教師義不容辭的責任。任課教師在課堂講授中穿插網絡安全知識,使學生時時都注意到“網絡安全”,提高安全防范意識。
本次宣傳活動旨在全方位打造學院網絡安全教育“立體網絡”,通過對同學集中開展網絡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增強網絡安全意識和基本防護技能,營造安全健康文明的教育信息化發展環境,保障同學們在網絡空間的合法權益,切實維護國家網絡安全。
小學防詐騙教育活動總結 篇9xx市實驗小學于6月3日接到《xxxx市委辦公室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xxxx市委辦公室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在全市開展打擊防范電信(網絡)詐騙罪專項行動的通知》(平委辦發〔20XX〕84號)和《xx市打擊防范電信(網絡)詐騙罪宣傳周工作方案》(平綜委辦〔20XX〕19號)以及xx市教育局平教辦安[20XX]253號通知精神。在第一時間作了具體部署。要求德育處、校安辦在端午節放假前積極利用各種宣傳資源,通過全方位、全覆蓋防范宣傳,大力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宣傳輿論氛圍,有效減少防控工作的死角漏洞,主動防范和阻止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的發生,進一步提升全體師生防范電信(網絡)詐騙罪案件的意識和能力。
活動措施
1.積極利用網絡工具向師生宣傳。5日通過校園網以及教師OA精靈平臺向全體教師、班主任宣傳網絡詐騙罪的重要性。班主任將通過本周的班會活動,向學生宣講防范電信詐騙知識。
2.加強學生家長的宣傳教育。6日下午《預防電信(網絡)詐騙,給全體學生家長的一封信》,覆蓋率要達到100%。并在校訊通上告知每位家長認真閱讀。加強對重點人群防騙宣傳。對早出晚歸不太關注新聞宣傳的老人、農村學生家庭以及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家庭等易受騙人群的防范宣傳,提高大家的防騙意識。
3.加強防范工作長效措施。發揮學校這塊特殊陣地,把電信(網絡)詐騙防范宣傳活動納入平安校園創建工作內容,實行長期性規劃和常態化管理,分解任務、細化措施、明確職責,與教學工作同部署、同實施、同考核,切實加強對防范宣傳活動的組織領導,有重點、有節奏、有力度地推進活動的持續深入開展,確保防范工作取得實效。
附件:下發每位學生稿防范電信(網絡)詐騙,給全體學生家長的一封信各學生家長
當前,電信(網絡)詐騙罪活動猖獗,被騙案件高發,一些群眾在經濟上蒙受重大損失。為了您的財產安全,請您認真閱讀此信,以增強防范電信詐騙的意識和能力,有效保護您的寶貴財產,同時,希望您將此信的基本內容轉告您的家人、親友和同事、鄰居,以此形成堅實的社會防范基礎,切實杜絕受害,有效遏制此類犯罪。
目前,電信(網絡)詐騙罪的作案形式和手段多種多樣,如:犯罪嫌疑人撥打家長電話,謊稱其孩子被綁架,或稱孩子突發重特大急病、車禍等意外傷害,要求匯款至指定的帳戶進行詐騙;犯罪嫌疑人采用撥打電話的形式,冒充電信、稅務或公、檢、法機關工作人員,稱事主有高額欠費、法院傳票或涉嫌洗錢等犯罪情節,要求事主將資金轉到所謂的安全帳號內;犯罪嫌疑人冒充稅務、教育等單位工作人員稱事主的住房、車輛或教育費用可以退還部分款項為名,進行詐騙;犯罪嫌疑人利用網絡和電話、短信形式發布中獎信息,誘騙事主上當后讓事主繳納公證費、拍賣費等從而騙取錢財等等。
因此,請您必須做到:
1.對陌生人的電話或短信中涉及中獎、退稅、低價購物等“好事”信息一律不要相信。
2.收到陌生人以各種身份(警察、銀行、社保、教師、醫生等)打來電話或發來“壞事”信息時,不要恐懼,應及時與本地相關部門聯系確認,不要輕易相信。
3.絕不給陌生人轉賬或者透露賬戶、密碼,絕不將陌生人手機和網銀綁定。
20XX年1-10月份,全市電信詐騙案件持續高發,案值巨大,犯罪手段主要表現為電話欠費、購物、中獎、冒充熟人、退稅等名目的30余種。為堅決打擊電信詐騙罪,有效遏制此類案件的發案勢頭,確保首都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市警察局廣泛動員各種力量,在全市開展為期100天的打擊防范電信詐騙專項行動。并成立專項行動指揮部,對電信詐騙開展多警種、全方位的打擊工作,整合各級刑偵專業力量,聯系中國移動、網通、電信公司、通信管理局、及銀行系統等相關單位,形成合力,全面推進全市打擊電信詐騙專項行動,確保專項行動取得預效果。
“阻截”行動成果顯著
在銀行等部門的配合下,從11月6日開始,市警察局動員一切力量在全市范圍開展防控電信詐騙“阻截”專項行動,最大可能的截斷匯款轉賬的金融交易渠道,使電信騙子的騙術落空。
此次“阻截”行動,主要是針對高發案地區內的銀行金融網點的柜臺和ATM機,組織民警看管,一旦發現有可能上當受騙的群眾進行金融交易時,及時進行詢問甄別,確定是涉及電信詐騙交易的,予以勸阻,避免事主的財產損失。同時,現場民警還會把收集到的詐騙信息及銀行帳號等,報告刑偵部門開展下一步工作。
截止到11月10日,5天時間銀行駐守民警有效阻止了14起涉及電信詐騙的金融交易,避免事主經濟損失共計80余萬元,同時相關部門也將對涉嫌詐騙的銀行帳號進行處理。
案例一:20XX年11月6日12時許,一事主在建設銀行中軸路支行,稱近期不斷有自稱xx市警察局的民警,稱事主因固話欠費3168元,要求其將錢郵寄至武漢某地或轉賬至民生銀行一賬號內,否則將凍結其個人賬號。事主欲向對方匯款時,被安貞里派出所駐點民警及時發現并制止。
110設立反詐騙專家咨詢席
針對我市電信詐騙罪的嚴峻形勢,為切實增強群眾的防范意識,最大限度地為群眾挽回經濟損失,從今天起110報警服務臺專門設立反詐騙專家咨詢席,由反詐騙專家金大志等經驗豐富的民警輪流值守,為廣大群眾答疑解惑。
據民警介紹,今年以來電信詐騙警情在全市總警情中所占比例持續攀升,給人民群眾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損失。手段以冒充公職人員、電話欠費、冒充熟人、退稅等最為常見。犯罪分子利用群眾相信公職人員,害怕財產受損,貪圖便宜等心理,大肆進行詐騙活動,數額從數千元到數百萬元不等。
據民警介紹,此次設立的110反詐騙專家咨詢席的功能一是認真受理群眾報警,詳細記錄案情要素,為警情研判和偵查破案提供準確信息;二是密切關注電信詐騙發案走勢,及時把握犯罪規律和動向,適時發布警情通報,精確指導一線打防工作;三是充分發揮宣傳平臺作用,面對面向群眾講解防范賞識,切實提高報案群眾及其親屬對電信詐騙罪的防范意識。此外,110報警服務臺將定期把收集到的最新詐騙案例,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揭露犯罪手段,達到全社會共同參與防范此類犯罪的目的。
據統計,10日當天,110報警服務臺已接到此類報警電400余個,其中勸阻警情60余個,涉案金額數十萬元,舉報線索300余個。
防范工作刻不容緩
案例二:20XX年11月6日10時許,一事主在家中接到電話,該人自稱是電話局工作人員,告知事主在xx市裝有一部電話并欠費3600元,后把電話轉到某警察局,一自稱姓陳的民警稱事主擾亂金融秩序,告知其家中存款將被凍結,需要將存款轉到某賬號上,當日11時許,事主到工商銀行馬連道支行柜臺將存款5萬元匯到該賬號。
鑒于每天仍有不明真相的群眾上當受騙,警方再次向您發出電信詐騙預警信號和防范提示:
各種詐騙罪中騙子的目的是騙錢。上述詐騙者幾乎都是通過銀行轉賬、銀行卡轉賬的形式達到騙取錢財的目的。無論騙子如何花言巧語、危言恐嚇,他們真正的目的是讓事主將自己的銀行卡或存折內的錢轉到騙子的手里。
1、催繳電話費是電信、通訊部門對于真正的電話欠費客戶,通常是在每月繳費日起之前,使用正常客服電話通過電腦語音進行提醒按時繳費的一種商業服務手段。公、檢、法機關作為執法部門是絕對不會使用電話方式開展此類所謂的“電話欠費”案件偵查工作的,請謹防上當。
2、對冒充各類工作人員打電話詐騙的,一定要注意來電顯示上的電話類型,對于一些不熟悉,不像是正常座機手機號碼的電話,尤其是電話前帶有多個“0”的號碼不要理睬。如接到類似欠費電話時,可撥打提供服務的電信部門的統一客服電話進行核對。如對方稱是某警察分局民警,可以通過撥打110進行報案和咨詢。
3、陌生人通過電話、短信要求您對自己的存款進行銀行轉賬、匯款的,或者聲稱為您提供安全賬戶為您的存款進行保護的,都不要輕易相信,更不能向對方提供的賬號進行轉賬操作。
4、要提醒在家里的中老年同志,要保守好家庭以及個人的各類信息,如銀行賬號、銀行密碼、家庭住址等。中老年同志遇到不明白的事不要急于做決定,要先和家人聯系、溝通,防止受騙。
最后,再次提醒您:凡是接到陌生人來電要求轉賬匯款的電話,不聽、不信、不匯款、不轉賬,請掛機后立即撥打110。
以創業的名義行騙案例
雖然相隔千里、素不相識,山西太原的馬艷飛和湖北武漢的鄭禹,卻種下同樣的種子、獲得同樣的果實:現在,這兩名大學生都因涉嫌巨額詐騙失去人身自由。
他們一度是學校里的風云人物。馬艷飛是山西工商學院的明星學生、創業能手,享受專車和專職司機,動輒做“六位數”的生意。鄭禹在他所在的武漢傳媒學院(原華中師范大學武漢傳媒學院)以出手闊綽著稱。
他們的財富來源,幾乎一模一樣。
太原市龍城刑警隊偵辦馬艷飛案的民警許寧介紹,2015年3月至次年1月,馬艷飛以刷業績、代購等理由,誘騙大學生在分期貸款網站為其購買手機,稱由其還清貸款并付給好處費,在全省各大院校進行詐騙,案件共涉及593名學生、948部手機。以立案時尚未還清的本金計算,涉案金額達453.4萬余元。手機被低價出售套現,而還款的承諾則大都落空。
幾乎在同一時間,2015年4月至9月間,鄭禹以相同的方式在武漢傳媒學院、武漢鐵路職業技術學院等5所院校實施詐騙。
2016年7月,鄭禹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判決中涉及受害者29人共34部手機,涉案金額22萬余元。
一些受害者相信,他的犯罪事實未能得到徹查。受害者提供的一份登記表顯示,此案可能涉及兩百多人。
這一數字暫時無法核實。據武漢市江夏區人民檢察院和公安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實際涉案人數確實遠超29人。
這兩個年輕人“掘金”的步伐,跟上了網絡貸款平臺在校園里擴張的節奏。過去3年里,互聯網金融在中國成為熱點。市場規模不斷膨脹,利用網貸平臺詐騙的案件也開始出現。
2016年3月,河南大學生鄭德幸利用同學的身份信息,在網貸平臺上套取60余萬元參與賭博,輸光后跳樓自殺。同年9月,長春破獲的一起詐取大學生身份信息、利用網貸平臺套現的案件,上百名大學生被發展為“黑中介”,涉案人員遍及12個省份。近3年來,類似案件不勝枚舉。
犯罪者付出了自由乃至生命的代價,也為信賴他們的朋友,帶來了長久的痛苦。
受害者至今承受著巨額債務和五花八門的催債手段。還有更多懵懂無知的年輕人仍在跳入這片沒有規則、只有欲望與欺騙的黑暗叢林。
鏈條
馬艷飛用不到一年時間就搭建了財富體系。“馬艷飛是分期公司刷單的老板”,傳言往往需經三至四層介紹人之口,才能到達最底層的受害者耳中。
山西工商學院大四學生趙云龍(化名)距離金字塔頂已相當近,和馬艷飛間只隔一人。
2015年4月,他的舍友聶某在寢室里說,認識了一位有錢人,叫馬艷飛,做著很多項生意,可以帶大家賺錢。
賺錢的一種方式,是用身份證、銀行卡、手機號碼等信息,在分期消費平臺上購買手機。手機交給馬艷飛,他會償還全部貸款,并給予一定的好處費。
聶某以兄弟情面哀求舍友,并一再希望介紹更多人一起“賺錢”。大部分舍友接受了,趙云龍一口氣在8家平臺為馬艷飛分期購買了蘋果手機。
騙局起步非常完美。舍友中有的介紹本校同學,有的尋找太原其他高校的朋友,還有人通過老鄉延伸到山西運城、忻州的高校。跨城市的騙局從這間宿舍蔓延開來。
與此同時,900多公里以外的武漢,“人人分期”的校園代理鄭禹,也忙著搭建依附于分期平臺的“創業”團隊。
他的商業模式是,從“人人分期”平臺上,利用學生身份分期購買蘋果手機,轉賣給手機店,供社會上的消費者分期購買。
韓曉(化名)是武漢傳媒學院學生,也是鄭禹團隊中最核心的成員。據她介紹,團隊的核心成員有10人。
鄭禹邀請她加入時,將利潤來源說得清清楚楚:學生分期購買手機的月息約為50元至70元,但是“社會上的人”分期購買同樣的手機,每月要交178元。他們賺的正是這100多元的差價。
錢讓這兩個年輕人的計劃滾雪球式壯大。
趙云龍承認,辦一部手機,馬艷飛給他600元好處費,他把其中300元分給兩位下線,每位下線再抽出點錢,分給最底層的學生。許寧警官說,大部分學生都受此利誘。
類似手法在校園分期網貸詐騙中屢見不鮮。長春那起涉及12個省份的重大詐騙案中,學生每獲取朋友的身份信息完成一單貸款,就能拿到500~1000元的獎勵,特別“優秀”的介紹人甚至得到轎車。
“這就像是傳銷模式進了大學!”許寧直言。
和傳銷相似,校園分期詐騙極度看重“人頭”。馬艷飛案中的絕大多數介紹人,都是從最底層被發展起來,再以此為核心,開展新一輪幾何擴張。
鄭禹案的一名受害者記得,韓曉那時見到朋友就會提到這事。有的學生一再推脫,甚至刻意躲著韓曉。但是到最后,他們抵不住“人情綁架”。
信任和友情展現了力量。武漢鐵路職院的一名學生還記得,加入之前心慌得不行。可看到小小的簽單場地擠滿了熟人,懷疑立刻就消失了。
很多底層學生一分錢好處都沒拿到。他們免費幫拉人頭,出于朋友間的“仗義”。
包裝自己也是增強信任的重要一環。比馬艷飛低了兩個年級的夏英凱(化名)對馬的印象很好,“每天早出晚歸,黑黑瘦瘦的,看著就老實”。
夏英凱曾聽學校創業孵化園區的指導老師對馬艷飛說,“好好干,將來我們多推薦些學生去你公司實習”。
馬艷飛還曾派“專職司機”將夏英凱載到所謂的公司考察。司機不停夸贊“馬老板年輕有為”,“還給我交五險一金”。
“公司”開在一間公寓里,坐著七八名員工,一人一臺電腦。營業執照顯示,馬艷飛名下的山西正鑫坤商貿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30日,注冊資本300萬元,經營范圍從電子產品到日用百貨、洗滌用品共16種。
執照存在的最大意義,就是打消學生的疑慮。
許寧說,目前的偵查結果顯示,馬艷飛手下所有介紹人都被其蒙蔽了。
發財夢破滅時,趙云龍名下有兩萬多元分期欠款,還幫下線墊了7000多元。窟窿是他之后一年打工才填上的。
推手
許多受害學生懷疑,網貸平臺的部分員工可能參與詐騙,或知情不報。
2015年6月,夏英凱在“分期樂”“愛學貸”(現更名為“愛又米”)“人人分期”三家平臺以自己的身份,為馬艷飛購買手機。
他說,除了確認學生身份信息、購買商品種類以及家庭電話外,簽合同不需要太多審核。唯一跟財務掛鉤的生活費選項,“填每月1萬(元)也沒人查”。
“分期樂”公關部人士辯稱,學生們收取了馬艷飛的好處費,很可能在“是否自愿購買”等關鍵問題上欺瞞簽單人員。這和警方得到的馬艷飛口供吻合,“會提前告訴學生怎么應付”。
夏英凱說,為馬艷飛購買手機后,自己被其發展成“愛學貸”的簽單員。他發現,在分期平臺的“大區經理”“校園經理”“校園代理”“簽單員”這一業務體系里,馬艷飛也比自己資歷更老。
許寧證實,馬艷飛曾擔任“人人分期”的校園代理。“人人分期”可以和線下實體手機店合作,馬艷飛便利用身份,和彼時認識的某手機店老板合伙套現,省去了倒賣手機的步驟。這也使得“人人分期”成為馬艷飛詐騙案中受害大學生人數最多的平臺。
“愛學貸”官方工作人員也確證,馬艷飛曾被該公司聘為“愛創人”,即校園代理級別。
夏英凱感覺,和每簽一單只能拿到72元錢的自己相比,馬艷飛地位超然。令他印象深刻的是,馬艷飛和“愛學貸”太原地區的某城市經理關系熟稔,經常在朋友圈發布和后者的合影或聊天截圖,還屢次在同學面前與其通話,討論“今天能出幾單”。
和夏英凱同時成為簽單員的另一位同學堅信,馬艷飛真有門路。正常情況下,簽單員每天能做一兩單蘋果手機就“很夸張”,可馬艷飛往往把十幾個同學叫到一間教室,集體簽合同。“一個簽單員在短時間內做十幾臺蘋果手機,絕對異常。”
事后,馬艷飛不止一次地在他們面前炫耀:“你們只管簽單,風控我都讓經理壓著了。”
在受害學生們看來,這種環境大大推進了詐騙活動的進展,更讓他們增強了“自信”。
“愛學貸”公司給出了幾乎截然不同的說法。其工作人員表示,學生們反映的該城市經理不但沒有問題,還在案發后積極協助警察調查,為公司善后。目前因業績優秀,已升職為省區經理。
“愛學貸”回應稱,該經理的確曾招募馬艷飛作為校園代理。但于2015年2月就發現其行為不端,及時開除。至于當時的校園體系,在一定程度上被馬艷飛利用,但基本是馬艷飛利用個人人脈,與部分校園代理和簽單員達成的交易,“平臺也是此事的受害者”。
“馬艷飛案,校園貸平臺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東北財經大學金融學教授范立夫認為,校園貸款平臺有信息披露義務,除向學生提示潛在風險,還必須對借款學生的資格條件、還款能力、借款用途、在其他機構的貸款信息、第二還款人或擔保人還款能力等信息進行嚴格審查。
武漢的情況如出一轍。在短期集中銷售大量手機后,為了應對“人人分期”公司可能的電話調查,一名白姓工作人員也曾教韓曉一定要回答“買手機是為了自己使用”。韓曉與夏英凱一樣,沒經歷過什么“嚴格審核”。
武漢市江夏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徐敏證實了鄭禹系“人人分期”校園代理的身份。起初,鄭禹還使用“優分期”和“人人分期”兩個平臺套貨。但韓曉介紹,由于“優分期審核比較麻煩”,他們轉而全部使用能快速完成審核、下單的“人人分期”。“整個下單過程不超過10分鐘。”
在其他地區,利用漏洞的大有人在。據報道,2015年10月起不到5個月時間,內蒙古女孩張一丹就利用類似的手段,在內蒙、遼寧兩省詐騙1200余名學生上千萬元。她在審訊中表示,快速擴張的首要訣竅,就是“挖掘各大分期平臺的授信經理做自己的中介”。
2016年4月13日,教育部辦公廳、銀監會辦公廳聯合發布了《關于加強校園不良網絡借貸風險防范和教育引導工作的通知》。其中強調,要對“借款人資格審查失職失當等行為加強監管和風險提示”。
上海、重慶、深圳、廣州等多地監管部門隨后發出通知,要求進一步規范校園網貸市場,并列出多項負面清單。
同年8月,銀監會對校園網貸整治再次提出五字方針“停、移、整、教、引”,其中“停”針對暴利催收等違法違規行為,“移”指違法違規行為要移交相應部門,“整”是對校園“網貸”業務進行整改,“教”和“引”則涉及大學生教育。
“趣分期”官方表示,從2016年開始,已不再經營大學生市場。短短數月,活躍在校園內的線下地推團隊大量消失。
坍塌
在此之前,馬艷飛和鄭禹還是過上了一段“好日子”。
許寧透露,除了少部分用于消費,馬艷飛的大部分資金,都放進了股票市場和民間借貸領域。2015年股市暴跌,才導致他騙局的資金鏈“意外”斷裂。
和苦心經營著整個體系的馬艷飛相比,鄭禹明明有著更靠譜的“商業模式”,卻把自己弄成了整個鏈條上最不穩定的因子。
他抽的煙從三四十元一包的利群變成了百元的“1916黃鶴樓”,“成袋成袋地買”,代步工具也從摩托車變成了改裝后價值幾十萬元的豐田銳志。
鉑金鏈子,最新款的手機,價值數千元的手表,讓鄭禹的好朋友最印象深刻的是,“別人分煙論根,他一盒一盒分”。百元一包的黃鶴樓,常常被鄭禹隨手扔進朋友的懷里。
“那一陣子,他和他身邊的一些人都不把錢當成錢了。”鄭禹團隊的一名成員說。
沒有人知道,鄭禹的底氣來自于低價變賣手機。也沒人能說清,他是何時放棄了正經的“創業”,選擇了一條險徑。
事后調查發現,鄭禹以單價5000多元、低于市場價的價位賣出了未開封的蘋果手機,但這部手機的“成本”高達七八千元。根據還款期數的不同,“人人分期”會從中收取累計幾百至上千元不等的服務費。這意味著做得越多,欠得越多。
多位與鄭禹認識的受害者說,鄭禹對朋友“非常大方”。有人反映,鄭禹送過改裝摩托車給朋友。當事情敗露后,找上了鄭禹家門的受害者驚訝地發現,他家的房子老而破敗,他與他們想象中的“闊少”形象相去甚遠。
2015年暑假來臨時,鄭禹已經無力償還新一期款項了。在韓曉等人的追問下,他終于承認,自己將手機一次性低價賣了。聽到這話的韓曉,眼淚“唰”地流了下來。
武漢的騙局已然破產,太原馬艷飛案的端倪才剛出現。
2015年10月,很多學生開始發現,一向還款很及時的馬艷飛出現了超期滯納金。
11月,情況更加嚴重。馬艷飛找到趙云龍等人,稱自己“資金鏈緊張”,希望大家能借他點錢,或者幫他給下線先墊上。
雖然馬艷飛還是一臉輕松,可趙云龍當場就蒙了。
付款不再及時給金字塔帶來了結構性的崩塌。恐慌、憤怒、猜疑從下而上傳輸,壓力匯集到了金字塔的上層。
一名級別比趙云龍還要高的介紹人在社交平臺上記錄了當時的絕望:“假如有一天我出事了,記住,我是被逼死的。”
夏英凱成了最后一批知曉情況的人。12月的最后幾天,他身上已經不剩1分錢,還背上了好幾張借條,所有錢都被拿來墊付下線同學們的`分期款了。
他唯一能做的,是每天給消失得無影無蹤的馬艷飛打100多個電話,跑遍整個太原找尋他的蹤影,天黑了蹲在馬路牙子上大哭一場,想想“怎么和父母斷絕關系,不讓他們背上債務”。
12月31日,馬艷飛的行蹤被發現。人們將他堵在了公司。在這里,他最后一次發揮了“職業素養”。追債者揪著他的衣領,他也笑瞇瞇的,示意大家不要著急。人們蜂擁而上,讓他寫借條、立字據。他統統答應。
韓曉等人也是在武漢市的一家公司里找到了鄭禹。“他那時像受了驚的小老鼠,在發抖。”至此,馬艷飛與鄭禹的命運走到了同一方向,均被警方拘留。
金字塔坍塌了。留下一地的債務。
韓曉曾經最親密的朋友已與她反目。夏英凱也受到昔日好友的威脅。有人旁敲側擊,說本校的另外一名介紹人已經被下線們打斷了三根肋骨。
今年開春,一位斷交許久的朋友在微信里發來信息,讓夏英凱還錢,說“當初是被你強迫買的”。
夏英凱急了,對方還說有證據。質問有什么證據,對面又嘲諷,“心里有鬼吧,急什么急?”
“你是不是把我逼死就好了?!”
對面回了一句:“對啊,人死債銷。你死了這事兒就結了,真便宜你。”
過了半分鐘,對方把這句話撤回了。
狼藉
無論在太原還是武漢,很多受害學生都覺得,“沒人管我們了”。
趙云龍一度想等案子判決,再考慮賠償的事。可“趣分期”當時每天50元的滯納金讓他怕了。
金融搜索平臺融360發布的《2016年上半年大學生消費分期調查報告》顯示,截至2016年4月,78%的大學生分期購物平臺分期費率含混不清,48%的逾期費率模糊。在明確逾期費率的平臺中,58%的滯納金達日息1%。
“高額的滯納金根本不合理。”范立夫教授直言,校園貸平臺違規收取滯納金、手續費,使學生面對數額巨大的欠款。此時,單純對征信的考量可能已無法激起學生的還款欲望,為了規避自身風險,校園貸平臺就可能祭出違規甚至暴力催收的手段。
2016年春夏兩季,在山西工商學院,打著“趣分期”旗號的催債人員拿著學生照片堵在宿舍樓的門口,和過往同學一一確認,“你認不認識照片里的人?”
“趣分期”對此表示,這并非該公司工作人員。接到用戶投訴被騙電話,該公司會讓用戶提供立案證明,一經核實,會第一時間將用戶添加至白名單,停止一切催收。
夏英凱收到過發件人為“北京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通告函”,稱因“涉嫌詐騙分期樂公司貸款”,要求他于2017年3月9日前往“北京市人民法院”(北京并無此法院——記者注)出庭,如不到場,將“當庭宣判三至五年有期徒刑”,并列入“全國A級通緝令”。
“分期樂”公司對記者強調,不會向用戶發出不合乎法律規范的律師函。
4月10日晚間,“分期樂”向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通報,即日起,將暫停對馬艷飛案所有涉案大學生的一切催收手段。隨著案件進展,不排除對這部分受害學生進行逾期費減免。
“愛學貸”也表示,馬艷飛案的涉案學生,只要主動申請、說明情況,公司將采取費率減免,只收本金的還款方式。“愛學貸”工作人員持有的態度是,在本案中,受騙大學生缺乏法律意識、保護意識,“愛學貸”的平臺、人脈也確實被犯罪分子利用。作為正規公司,“愛學貸”愿與學生在互相理解的情形下解決問題。
截至發稿,太原馬艷飛案和武漢鄭禹案牽涉人數最多的“人人分期”表示:“我們拒絕接受此類采訪。”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律師魏艷麗長期處理此類案件。她感到,迄今唯一專門規范網貸的由銀監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網信辦制定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距離真正落地還有相當長的距離。
由她代理的相關案件,在向銀監會、金融管理局投訴時會沒有回應,去公安機關報案時,公安機關判定這屬于民事糾紛,不予立案。拿不到公安機關的不予立案通知書,又無法在檢察院立案。
在武漢,原價6788元的手機滾動成了3萬多元的債務,催款電話也讓很多受害學生感到不安。他們想不通,自己為什么不是法院判決書上那29位受害者中的一員。
派出所曾以“做筆錄做晚了”等各種原因解釋他們的疑問,但很多受害者表示,自己多次到派出所要求做筆錄,常常一等就是一下午。即便做了筆錄,名單上也沒有自己的名字。
太原的許寧警官親身感受了此類案件的繁雜。為了查清馬艷飛案,他所在的龍城刑警隊先后兩次向市檢察院和省高檢申請延長偵查。在160多天的時間里,僅馬艷飛,許寧就審訊了30多次。最終,紙質和電子版案卷合計200多冊,往檢察院運送需要3輛車。復雜的案情也使得馬艷飛案至今未能開庭。
今年3月30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宣布成立網絡借貸專業委員會。該委員會將制定網絡借貸自律管理規則、經營細則和行業標準,開展自律管理及檢查,維護市場秩序等多項工作。
范立夫擔憂地表示,校園貸領域已陷入兩難境地。一些平臺退出,另一方面,不合規的平臺仍然存在,亂象依舊頻發,行業被“妖魔化”。
他認為,校園貸作為普惠金融的一部分,能滿足即期支付能力不足學生的消費需求。如果平臺能夠按照監管政策合規經營,那么校園貸并非完全是負面的。
一位互聯網金融從業者認為,此類事件通常是:學生里的品行惡劣者來騙貸,而許多學生貪圖小利,信用意識淡薄,被同學誘騙貸款。在處理中,如果不分青紅皂白,以同情代替道理,由企業買單,那信用社會、契約精神無從談起。校園需求宜疏不宜堵,如果正規企業不再為需要幫助的年輕人服務,那這部分空白將被高利貸和逃脫監管者所占領,劣幣驅逐良幣。
現在,諸如“武漢大學生貸款分期”的小廣告還在鄭禹的母校俯拾即是。它們聲稱“是學生來就放款”,“不看征信,不打父母電話”,“推薦一名大學生,可獲500~5000元獎勵,能者多勞”。
電線桿、垃圾桶和馬路邊依舊充斥著貸款小廣告。在這些花花綠綠的紙片背后,網貸的叢林中依舊上演著狩獵的劇情。
武漢的一名放款人得意地在微信朋友圈曬出大量與大學生的轉賬截圖,也警告式地發出幾張催債圖片。圖片說明是:“按時還錢啥事沒有,不講誠信的,我讓你連年都過不好!”
;詐騙500萬屬于數額特別巨大,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具體多少年得法院根據情節判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擴展資料
案例:冒充白富美詐騙500萬 判有期徒刑14年
女子楊某虛構自己是馬來西亞富豪之女,楊紫瓊是其嬸嬸,并靠著自己的“三寸不爛之舌”將被害人李先生忽悠得暈了頭。僅僅幾個月,李先生就被楊某騙走了500多萬元。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楊某被市三中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
據檢方指控,楊某于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間,向被害人李先生虛構自己是馬來西亞富商孫女等事實,并隱瞞自己的還款能力,騙取李先生人民幣530余萬元。檢方認為,楊某的行為構成詐騙罪。
被害人李先生稱,2012年年底,他在成都通過微信認識一楊姓女孩,對方自稱是馬來西亞人,在德國駐中國領事館工作。李先生介紹自己是做金融投資的,楊某說自己上學時也是學金融的,就這樣兩人開始互相熟悉。
“她告訴我,她是馬來西亞富豪的孫女,楊紫瓊是她嬸嬸。當時我不大相信,可后來她給我發的照片都是和名人、政要的合影,我就信了。”李先生說,楊某還邀請他去上海參加過一個活動。李先生回憶稱,一次楊某說其朋友要過生日,他就在上海給楊某買了一塊卡地亞手表和一條金項鏈。之后楊某回到北京,李先生也送她不少禮物。
不過,自楊某回北京后,開始以各種理由向李先生借錢。李先生說,楊某還給他打電話,說她母親和一名香港富豪投資了一個項目,她的錢都在香港賬戶上,因為急著用錢沒時間去香港辦理,就想先找李先生借100萬元,李先生未加懷疑就匯了款。
2013年初,楊某還多次向李先生借錢。直到一個朋友提醒李先生,稱感覺楊某平日所佩戴的首飾都是假的,才開始引起了他的懷疑。醒過悶兒的李先生找到楊某對峙,此時她啞口無言,并被李先生等人帶到了派出所。
法院認為,被告人楊某的行為構成詐騙罪。綜合全案,法院一審判處楊某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并處罰金1.4萬元。
參考資料來源:文縣公安局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冒充白富美詐騙500萬 判有期徒刑14年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詐騙涉案500萬元,屬于詐騙罪中“數額特別巨大”標準,依法是十年以上的量刑,最多可以判處無期徒刑。因各省市對詐騙罪立案量刑標準不同,請再查詢犯罪地標準參考。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法律客觀:《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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