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1、結伙斗毆的;
2、追逐、攔截他人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的;
4、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1、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
2、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3、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4、強行沖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的。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結伙斗毆行為的認定及處罰:
1、本行為的主體是達到責任年齡,具有責任能力的自然人。本行為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既侵犯了社會的公共秩序,又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權利。
2、本行為在客觀上主要表現為打群架。結伙斗毆,一般是指出于私仇舊怨、爭奪地盤或者其他動機而結成團伙打架斗毆。行為人在主觀上表現為故意,其動機是出于藐視社會公共秩序,尋私仇或者謀求某種非法的利益。
3、根據本條的規定,有結伙斗毆行為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一般是指多次參加結伙斗毆的,或者造成較大影響的等情形。
實施行政處罰的基本程序是:
1、立案,行政處罰機關對行政違法行為進行立案:
2、調查取證;
3、審查決定,并提出處理建議報本部門負責人決定;
4、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并交付給被處罰人;
5、執行處罰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斗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
第八十條
故意毀壞郵筒等郵政公用設施,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處罰;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
第三十三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實施細則》是根據《行政處罰法》制定的具體實施規則,對行政處罰的適用、程序、裁量等方面作出了詳細規定,并明確了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是為了保證行政執法的公正、合法和有效,制定的針對性強、具體可操作的實施規則。該細則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1.行政處罰的適用范圍。《實施細則》規定了哪些行為可以被行政處罰,并對不同情形下的行政處罰做出了詳細規定。2.行政處罰的程序。《實施細則》規定了行政處罰的程序,如何開展調查取證、聽證、作出處罰決定、告知當事人等。3.行政處罰的裁量標準。《實施細則》明確了行政機關在行政處罰時應該考慮的因素和裁量標準,以確保行政處罰的公正合理。4.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實施細則》規定了當事人在行政處罰中的權利和義務,如要求行政機關提供證據、申請聽證等。通過以上規定,《實施細則》對于行政處罰的實施起到了重要的指導和規范作用。
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的區別是什么?行政處罰是行政機關對違反行政法規、規章、決定、命令的行為進行的一種處罰,主要目的是維護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而刑事處罰是對犯罪行為進行的處罰,主要目的是懲罰犯罪、維護法律權威和社會公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實施細則》的制定,為行政執法提供了具體可操作的規范性依據,保障了行政處罰的公正、合法和有效。我們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自覺維護社會的法制秩序和公共利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實施細則》第六條 行政處罰應當違法情況的事實和性質,依法采取從輕、減輕或者加重處罰等措施,實現行政處罰的合理性、公正性。
行政處罰法罰款標準
1、罰款為一定金額的倍數的,應當在最高倍數與最低倍數之間劃分三個以上的階次,一般處罰按中間階次處罰,從輕處罰應當低于中間階次,從重處罰不得低于中間階次;
2、罰款為一定幅度數額的,應當在最高額與最低額之間劃分三個以上階次。
行政處罰法罰款標準如下:
1、罰款為一定金額的倍數的,應當在最高倍數與最低倍數之間劃分三個以上的階次,一般處罰按中間階次處罰,從輕處罰應當低于中間階次,從重處罰不得低于中間階次;
2、罰款為一定幅度數額的,應當在最高額與最低額之間劃分三個以上階次;
3、只規定最高罰款數額沒有規定最低罰款數額的,一般處罰按最高罰款數額的40%至60%確定,從輕處罰按最高罰款數額的20%以下確定。
行政處罰不執行的情況有什么
1、違法行為情節較輕,依法可以不予行政處罰;
2、違法行為人不滿14周歲;
3、精神病人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實施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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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九條
行政處罰的種類:
(一)警告、通報批評;
(二)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三)暫扣許可證件、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
(四)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法2023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是為了規范行政處罰的設定和實施,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實施行政管理,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憲法而制定的。
行政處罰是指行政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減損權益或者增加義務的方式予以懲戒的行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并由行政機關依照本法規定的程序實施。行政處罰遵循公正、公開的原則。
設定和實施行政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對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罰的規定必須公布;未經公布的,不得作為行政處罰的依據。實施行政處罰,糾正違法行為,應當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覺守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所給予的行政處罰,享有陳述權、申辯權;對行政處罰不服的,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行政機關違法給予行政處罰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提出賠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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