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辦理材料如下:
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兩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3、居民身份證(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
4、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經國家移民管理局批準的其他材料。
5、未滿十六周歲的,由其監護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請材料外,還應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
以及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還應當提交監護人委托書,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
護照辦理流程如下:
1、 準備材料: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已滿16周歲的居民攜帶本人戶口簿(集體戶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記表》)、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身份證),未滿16周歲的居民攜帶本人戶口簿(集體戶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記表》)、其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以及能證明監護關系材料的原件(如戶口簿、出生證等),并由其監護人陪同前往辦理。
2、去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填寫《中國公民因私出國申請審批表》、復印相關證明材料、拍照照相(須穿深色衣服)。
3、 遞交申請:將填寫好的貼好照片的申請表格和所需材料遞交到受理窗口,待工作人員審核完畢后,領取《因私出國(境)證件申請回執》單,核對回執單內容確認無誤后簽名。
4、繳費完成,等待發證。
護照申請條件如下:
1、中國公民因前往外國定居、探親、學習、就業、旅行、從事商務活動等非公務原因出國的,即可憑身份證提出申請普通護照。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現役軍人還需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后方可提出申請。
2、具有以下條件之一可申請換發普通護照:
(1)簽證頁即將使用完畢的;
(2)有效期不足六個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個月以上但有材料證明該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國要求的;
(3)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出生地、出生日期發生變化或者申請人面像發生較大變化的;
(4)申請人手指傷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紋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認可的其他情形。
3、具有以下條件可申請補發普通護照
普通護照損毀、遺失、被盜。
4、具有以下條件可申請普通護照加注
有曾用名、繁體漢字姓名、外文姓名、多音字姓名或者非標準漢語拼音姓名的。
護照類型如下:
1、外交護照;
2、公務護照主要發給中國各級政府部門的工作人員、中國駐外國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和駐聯合國組織系統及其有關專門機構的工作人員及其隨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等;
3、公務普通護照主要發給中國國營企業、事業單位出國從事經濟、貿易、文化、體育、衛生、科學技術交流等公務活動的人員、公派留學、進修人員、訪問學者及公派出國從事勞務的人員等;
4、因私普通護照發給定居、探親、訪友、繼承遺產、自費留學、就業、旅游和其它因私人事務出國和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
5、特區護照即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
第六條
公民申請普通護照,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請事由的相關材料。國家工作人員因本法第五條規定的原因出境申請普通護照的,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簽發普通護照;對不符合規定不予簽發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在偏遠地區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簽發護照的,經護照簽發機關負責人批準,簽發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公民因合理緊急事由請求加急辦理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及時辦理。
護照是一個國家的公民出入本國國境和到國外旅行或居留時,由本國發給的一種證明該公民國籍和身份的合法證件。護照一詞在英文中是口岸通行證的意思。也就是說,護照是公民旅行通過各國國際口岸的一種通行證明。所以,世界上一些國家通常也頒發代替護照的通行證件。
一、辦護照需要的材料和流程:首次申請護照辦理流程首次申請護照必須本人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辦理,軍人在部隊或工作單位駐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辦理。辦理護照需要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及復印件以及免冠照片一張以及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表》。
(二)申請護照材料準備:1、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國家公職人員不著制式服裝,兒童不系紅領巾,背景色以各地出入境管理處規定為準;
2、已滿16周歲的居民攜帶本人戶口簿(集體戶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記表》)、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身份證);
3、未滿16周歲的居民攜帶本人戶口簿(集體戶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記表》)、其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以及能證明監護關系材料的原件(如戶口簿、出生證等),并由其監護人陪同前往辦理;
辦理時限:北京:市局出入境管理處、東城分局、西城分局、崇文分局、宣武分局、朝陽分局、海淀分局、豐臺分局、石景山分局、通州分局、順義分局、昌平分局、大興分局、門頭溝分局、房山分局、平谷分局為7個工作日;懷柔分局、密云縣局和延慶縣局為10個工作日;取證日期自遞交申請后第二個工作日開始計算。上海:10個工作日南京: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辦結天津:受理交費之日起10個工作日杭州: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蘇州:15個工作日深圳:15日成都:15個工作日武漢: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重慶:受理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辦結(需要核查或調查的時間不計算在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條中國公民出境入境,應當依法申請辦理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
辦理護照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公民申請普通護照,一般需要出示在當地的有效居留證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2、證明當事人的中國國籍、出生日期的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3、填寫好的“護照、旅行證、海員證申請表”一份;
4、護照照片3張。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有效期5年,可以延期二次,每次不超過5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實施細則》
第十七條
中笑乎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有效期5年,可以延期二次,每次不超過5年。申請延期應在護照有效期滿前提出。
在國外,護照延期,由中國駐外國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或者外交部授權的其他駐外機關辦理。在國內,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的護照延期,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碰判悉及其授權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居住國內的公民在出境前的護照延期,由原發證的或者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
第六條
公民申請普通護照,應當提交本人的沖虛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請事由的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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