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支票的背書
問題一:銀行支票的背書是什么意思 10分 背書:是一個法律術語,指的是在票據上簽名,票據所規定之權利由背書人轉讓給被背書人。
通俗來講,B拿到A的轉賬支票后,在轉賬支票的背書欄加蓋印鑒,也就是背書,并作“委托收款”(寫上委托收款XXXX(開戶行)),這樣B就對這張支票有了權利,如想轉讓給C,就不要做“委托收款”由C在B印鑒后的被背書欄簽章,C再作“委托收款”,這叫做背書轉讓。
問題二:什么支票不能背書 1.現金支票
2.支票背面有“不準背書轉讓”字樣的支票
問題三:轉賬支票什么情況下需要背書,怎么背書? 問題1:支票交由農行,不需要背書,因為支票就是農行的支票,他們審核支票無誤后,將進賬單能過票據交換轉入你單位在工行的賬戶;
問題2:支票交由工行,需要在支票背面進行委托收款背書,就是履行一下委托自己的開戶銀行(工行)向對方的開戶銀行(農行)收款的手續。具體方法,將自己在銀行的預留印鑒蓋在支票背成的背書欄內,同時注明“委托收款”字樣,同時,在上面的“被背書人欄內”寫上自己開戶銀行的名字:如××工商銀行,將支票和進賬單全部交給自己的開戶銀行。
問題3、問題4:不管是將支票交給個人或企業 ,都可以,但是都需要做轉讓背書,背書手續和“問題2”中手續相同,龔是不需要在背書欄內寫上“委托收款”字樣,被背書欄內寫上對方企業(或個人)的名字,(不能蓋印,要手寫)。
但愿我的回答能給你幫助。
問題四:什么情況下支票需要的背書 如果你在支票支付期限內需要將支票轉讓給他人,則需要背書。
問題五:銀行支票后面的背書是什么意思 比如,別人拿了一張轉帳支票給你,你拿著這張支票去銀行取錢,這時候你呢就是被背書人,給你支票的人是背書人哦。
問題六:背書人和被背書人指的是什么?在支票上如何的填寫? 一、概念:
背書:是受款人在票據的背面簽字或作出一定的批注,表示對票據作出轉讓的行為。轉讓人稱為背書人,被轉讓人稱為被背書人。被轉讓人可以再加背書,再轉讓出去,如此,一張票據可以多次轉讓。
背書的種類有:
1)空白背書:背書人只簽名,不加注。
2)記名背書:背書人簽名后并加注該票轉讓給指定的人。
3)限制背書:背書人簽名后并加注該票的限制性條件。
二、填寫方式:
1、現金支票
收款人應寫為本單位名稱,此時現金支票背面“被背書人”欄內加蓋本單位的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之后收款人可憑現金支票直接到開戶銀行提取現金(一般情況,須由本單位持結算證的人前去提款,如有特殊情況須本單位開據證明加蓋公章,并由提款人持證明前往)。
2、轉帳支票
收款人應填寫為對方單位名稱。轉帳支票背面本單位不蓋章。收款單位取得轉帳支票后,在支票背面被背書欄內加蓋收款單位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填寫好銀行進帳單后連同該支票交給收款單位的開戶銀行委托銀行收款。
注意:背書注意收款人名稱和背書章的名稱要一致。
問題七:支票中的背書人是什么意思 我也正在學習轉復給你。
票據權利轉移方式,背書人是指持票人以轉讓匯票權利或授予他人一定的匯票權利為目的,在匯
票背面或粘單上記載有關事項并簽章的票據行為。背書的人就會對這張支票負某種程度、類似擔
保的償還責任,之后就引申為擔保、保證的意思。即為自己的事情或為自己說的話作擔保、保
證。
問題八:支票什么時候需要背書? 支票分為現金支票和轉帳支票
如果是收到現金支票,就不存在背書的問題,因為付款方在給你支票的時候就已經在現金支票的正面和反面蓋了章了,你只要拿到現金支票的開戶銀行去,就可以取錢了.
如果是收到轉帳支票就又分兩種情況:
1.一種是你將該支票直接拿到該支票的開戶銀行去倒進,這一種做法是一種最保險的做法,它不需要你在支票的反面蓋章和填寫委托收款的字樣(即所謂的背書),如果開戶銀行接受了你的支票,就證明這張支票的金額一定可以打到你的戶頭.
2.還有一種就是背書的做法,你要在支票反面的后側蓋上你們單位的公司章和姓名章,并在上欄處填寫你們的開戶行,下欄填寫委托收款的字樣,最后將支票送到你們自己的開戶銀行去正進.你們的開戶銀行只是暫時收取這樣支票,至于會不會退票,就要等支票送去對方的開戶銀行做判斷了,時間大概是2-3天.
如果是轉帳支票,無論是倒進還是正進都需要填寫進帳單
如果是你自己開的支票,現金支票的正面和反面你都必須蓋章。如果是轉帳支票又分兩種情況:
1.你直接將開出的支票交給銀行,不用在支票反面蓋章
2.如果你將支票開出后給收款方,背不背書就由收款方決定,他就可以采取我所說的前面收到支票怎樣處理的那兩種方法中的一種了。
問題九:支票背書是什么意思 背書就是在支票背面書寫轉讓的該支票,就相當于轉讓給別人,比處A開了一張轉賬支票給B,B買C的東西,于是B把支票背書給C用來支付C的貨款,再用現金補齊差額就可以了。
支票背書是什么意思
支票背書是什么意思支票背書就是指在支票的背面背書欄蓋上銀行預留的印鑒,在被背書人一欄寫上XX銀行XX分行/支行,下邊寫上委托收款。背書是一個法律術語,指的是在票據上簽名,票據所規定之權利由背書人轉讓給被背書人。是票據的收款人或持有人在轉讓票據時,在票據背面簽名或書寫文句的手續。現金支票:出票人填好支票后,在背面背書欄蓋上銀行預留印鑒就行了,不需要寫。轉賬支票:收到后,收款人在背面被背書人一欄寫上XX銀行XX分行/支行,下邊寫上委托收款,在背書欄里蓋上銀行預留印鑒,填好進賬單,到銀行對公窗口存就行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第八十一條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轉賬支票背書是什么意思
轉賬支票背書是指持票人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他人或者將一定的票據權利授予他人行使,而在票據背面或者粘單上記載有關事項并簽章的行為。支票僅限于在其票據交換區域內背書轉讓,持票人以背書的連續,證明其票據權利。非經背書轉讓,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據的,依法舉證,證明其票據權利。
轉賬支票背書的介紹
背書連續是指票據第一次背書轉讓的背書人是票據上記載的收款人,前次背書轉讓的被背書人是后一次背書轉讓的背書人,依次前后銜接,最后一次背書轉讓的被背書人是票據的最后持票人。
票據的背書人應當在票據背面的背書欄依次背書。背書欄不敷背書的,可以使用統一格式的粘單,粘附于票據憑證上規定的粘接處,粘單上的第一記載人,應當在票據和粘單的粘接處簽章。
票據出票人在票據正面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票據不得轉讓;其直接后手再背書轉讓的,出票人對其直接后手的被背書人不承擔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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