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護照需要以下證件和要求:
1、證件:
(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兩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3)居民身份證(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
(4)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經國家移民管理局批準的其他材料。
(5)未滿十六周歲的,由其監護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請材料外,還應提交監護證明。
以及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還應當提交監護人委托書,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
2、要求:
(1)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
(3)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并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護照及復印件。
護照辦理流程如下:
1、 準備材料: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已滿16周歲的居民攜帶本人戶口簿(集體戶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記表》)、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身份證),未滿16周歲的居民攜帶本人戶口簿(集體戶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記表》)、其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以及能證明監護關系材料的原件(如戶口簿、出生證等),并由其監護人陪同前往辦理。
2、去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填寫《中國公民因私出國申請審批表》、復印相關證明材料、拍照照相(須穿深色衣服)。
3、 遞交申請:將填寫好的貼好照片的申請表格和所需材料遞交到受理窗口,待工作人員審核完畢后,領取《因私出國(境)證件申請回執》單,核對回執單內容確認無誤后簽名。
4、繳費完成,等待發證。
護照類型如下:
1、外交護照;
2、公務護照主要發給中國各級政府部門的工作人員、中國駐外國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和駐聯合國組織系統及其有關專門機構的工作人員及其隨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等;
3、公務普通護照主要發給中國國營企業、事業單位出國從事經濟、貿易、文化、體育、衛生、科學技術交流等公務活動的人員、公派留學、進修人員、訪問學者及公派出國從事勞務的人員等;
4、因私普通護照發給定居、探親、訪友、繼承遺產、自費留學、就業、旅游和其它因私人事務出國和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
5、特區護照即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
護照申請條件如下:
1、中國公民因前往外國定居、探親、學習、就業、旅行、從事商務活動等非公務原因出國的,即可憑身份證提出申請普通護照。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現役軍人還需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后方可提出申請。
2、具有以下條件之一可申請換發普通護照:
(1)簽證頁即將使用完畢的;
(2)有效期不足六個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個月以上但有材料證明該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國要求的;
(3)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出生地、出生日期發生變化或者申請人面像發生較大變化的;
(4)申請人手指傷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紋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認可的其他情形。
3、具有以下條件可申請補發普通護照
普通護照損毀、遺失、被盜。
4、具有以下條件可申請普通護照加注
有曾用名、繁體漢字姓名、外文姓名、多音字姓名或者非標準漢語拼音姓名的。
法律分析:申請條件:(一)中國公民因前往外國定居、探親、學習、就業、旅行、從事商務活動等非公務原因出國的,即可憑身份證提出申請普通護照。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現役軍人還需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后方可提出申請。(二)具有以下條件之一可申請換發普通護照:1、簽證頁即將使用完畢的;2、有效期不足六個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個月以上但有材料證明該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國要求的;3、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出生地、出生日期發生變化或者申請人面像發生較大變化的;4、申請人手指傷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紋的;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認可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
第五條 公民因前往外國定居、探親、學習、就業、旅行、從事商務活動等非公務原因出國的,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普通護照。
第六條 公民申請普通護照,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請事由的相關材料。國家工作人員因本法第五條規定的原因出境申請普通護照的,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簽發普通護照;對不符合規定不予簽發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在偏遠地區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簽發護照的,經護照簽發機關負責人批準,簽發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公民因合理緊急事由請求加急辦理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及時辦理。
辦護照需要以下證件和要求:
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如居民身份證。如戶籍所在地辦理,需提供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
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需由其監護人陪同,并提交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及復印件。
國家工作人員需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