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業為了使自己的商品在國際市場上具有相應的競爭優勢,會把出口商品價格壓低出口到國際市場,甚至會低于成本價。試想一下,誰會放著物美價廉的商品不買,而去購買價格高的同等商品呢?所以,傾銷行為就會對本國市場的同類商品造成打擊。今天就帶您一起了解下征收反傾銷稅的依據,一起來看看吧。= 一、征收反傾銷稅的依據 對傾銷性商品將征收反傾銷稅。 征收反傾銷稅的依據標準是: (一)出口價格低于該產品在出口國消費的同種或類似產品的可比現行價格。 (二)如在出口商的國內市場正常貿易中沒有同種或類似產品的出售, 或由于特殊市場因素沒有同種產品相比的可靠根據, 但出口價格低于出口到第三國的同類產品的可比價格或者低于原產地國家生產成本加上合理的經營、銷售及其他費用和利潤。 (三)如果沒有出口價格或出口價格不可靠(如制造商提供津貼等), 可按該進口產品第一次轉賣給一個獨立的買主的價格,作為計算出口價格的基礎。 如果沒有被轉賣給任何買主,或在進口國也沒有被轉賣, 就以任何被認為是合理的價格作為計價基礎。 世界貿易組織調整反傾銷的規則是《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第6條和《關于實施1994年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第6條的協定》(簡稱反傾銷協議)(以下通稱反傾銷規則)。根據反傾銷規則,對傾銷可以采取三種反傾銷措施:臨時措施、價格承諾和反傾銷稅。采取其他措施都違反反傾銷規則。
二、征收反傾銷稅的影響 (一)反傾銷稅對進口國消費者福利的影響 進口國消費者是傾銷的直接受益者,自然也是反傾銷的直接受害者。若把消費者作為一個整體來看,對進口產品征收反傾銷稅無疑減少了消費者剩余,降低了消費者的福利水平。當傾銷和其后的反傾銷發生時,進口國消費者與被傾銷企業之間的矛盾開始出現。生產企業希望通過反傾銷來維持一個較高的市場價格,而消費者當認識到存在國外競爭企業傾銷壓價的機會時,則希望爭取這一機會,以擴大自身的福利。反傾銷稅使國內商品價格得到了提高或維持,生產企業得到了保護,但卻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而一國政府多數時期注重的是生產者利益而非消費者利益,所以進口國消費者在整個反傾銷過程中無疑成為了最大的受害者。消費者為了維護自己的福利,必然會選擇價格略高于被征收反傾銷稅方、但要遠低于本國同類商品的第三國的進口商品,消費者的這種選擇使得政府的產業保護政策失效,國家整體福利進一步下降。 (二)反傾銷稅對進口國生產者的福利影響 價格的提高和國內產出的增加使國內廠商從實施反傾銷稅中受益。這樣進口國生產這種產品的產業受到保護,反傾銷稅起到保護作用,產業保護效益就是使生產者剩余增加。但征收反傾銷稅,往往都是以犧牲消費者剩余為代價的。經計算可知征收反傾銷稅對產業進行保護的結果是消費者剩余的損失大于生產者剩余的損失,因此,可得出征收反傾銷稅實施產業保護很難達到正效應或者福利均衡。 由于反傾銷稅作為貿易保護措施的無效性,使得受到保護的企業往往缺少競爭條件下那種技術創新的內在動力,結果是產業發展緩慢,無法在政府保護條件下通過技術創新創造屬于自己的核心競爭力。而依靠保護、缺乏核心競爭力,卻又可以獲得政府保護,使得受保護產業的競爭力進一步下降。最終導致消費者選擇境外第三方商品進行替代,這一選擇的結果,使政府所有的保護政策失效、國內相關產業徹底失去競爭力。 (三)反傾銷稅對進口國總體福利的影響 對進口國來講,征收反傾銷稅是否具有經濟合理性取決于反傾銷稅對該國的整體福利的影響。如果生產者利益的增進超過消費者福利的損失,則整個國家會獲得凈福利改善;反之,國家總體福利惡化。對反傾銷稅總體福利效應的一般均衡分析表明,反傾銷稅會給進口國造成凈福利損失。 三、征收反傾銷稅的條件有哪些 (一)反傾銷稅的征收必須同時符合三項基本條件 1.傾銷存在,即產品出口價格低于其正常價格(國內銷售價格或對第三國出口價格或其生產成本); 2.損害存在,即進口國競爭產業受到嚴重損害或損害威脅,或者一項新產業的建立受到嚴重阻礙; 3.損害與傾銷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即進口競爭產業所受的損害是由傾銷造成的。 反傾銷稅的一般效應。如果進口國當局對出口國壟斷企業的長期性傾銷征收反傾銷稅,進口國進口品價格會提高,對進口品的需求和實際進口數量下降,在某些情況下從反傾銷調查國的進口會完全停止,國內進口競爭廠商的產量和收益增加。同時,國家關稅增加,消費者對產品的需求減少。但只要生產者增加的福利和國家關稅收入大于消費者減少的福利,征收反傾銷稅的綜合效應就被證明是有效的。 (二)征收反傾銷稅的作用 目的在于抵制傾銷,保護國內產業。通常由受損害產業有關當事人提出出口國進行傾銷的事實,請求本國政府機構再征。政府機構對該項產品價格狀況及產業受損害的事實與程度進行調查,確認出口國低價傾銷時,即征收反傾銷稅。政府機構認為必要時,在調查期間,還可先對該項商品進口暫時收取相當于稅額的保證金。如果調查結果傾銷屬實,即作為反傾銷稅予以征收;傾銷不成立時,即予以退還。有的國家規定基準價格,凡進口價格在此價格以下者,即自動進行調查,不需要當事人申請。各國征收傾銷稅的法則差別很大,關稅及貿易總協定第6條關于征收反傾銷稅的規定,對各國并無約束力。 由于人性的使然,人們不會放著價格低廉的同等商品不買而去買高價格商品,所以,進口國政府是不會放任傾銷行為不管的,而是要征收反傾銷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