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護照需要以下材料:
1、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
3、遲慶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并提交監護證明如出伍哪禪生證明、戶口簿等、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護照及復印件等。
護照怎么辦理
護照辦理的方式如下:
1、提交申請,可自愿選擇網上預約;
2、現場拍照或自帶照片,自帶照片需要去派出所指定的地點拍照;
3、填寫《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4、審核錄指紋;
5、繳費取回執,繳納費用并領取《受理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回執單》;
6、領取《護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第六條
公民申請普碼激握通護照,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鉛兄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請事由的相關材料。國家工緩橋作人員因本法第五條規定的原因出境申請普通護照的,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準備出國的小伙伴們,護照辦理和留學簽證可是首要任務哦!本文將為大家介紹護照和留學簽證的辦理攻略,幫助大家順利完成出國前的必備手續。🛂護照辦理護照辦理需要到戶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在申請前,需要提前準備無違法無過錯的證明。護照辦理大約需要一個月時間。📝留學簽證材料準備留學簽證需要準備無犯罪記錄證明和最高學位證書。無犯罪記錄證明需要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并在當地公證處公證。最高學位證書需要到所在高校的公證處辦理,并翻譯成西班牙語。留學簽證材料準備大約需要三天時間。📅留學簽證預約和認證留學簽證材料準備完畢后,可以預約簽證。簽證材料需要送到認證處公證,大約需要十天時間。留學簽證預約和認證的具體流程可以咨詢相關中介。
護照辦理流程如下:
1、準備材料;
2、去戶籍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填寫《中國公民因私出國申請審批表》、復印證明材料、拍照照相(須穿深色衣服)。
3、 遞交申請:填寫好的貼好照片的申請表格和所需材料遞交到受理窗口,待工作人員審核完畢后,領取《因私出國(境)證件申請回執》單,核對回執單內容確認無誤后簽名。
4、繳費完成等待發證。
護照是一個國家的公民出入本國國境和到國外旅行或居留時, 由本國發給的一種證明該公民國籍和身份的合法證件。
護照辦理流程如下:
1、 準備材料: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已滿16周歲的居民攜帶本人戶口簿(集體戶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記表》)、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身份證),未滿16周歲的居民攜帶本人戶口簿(集體戶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記表》)、其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以及能證明監護關系材料的原件(如戶口簿、出生證等),并由其監護人陪同前往辦理。
2、去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填寫《中國公民因私出國申請審批表》、復印相關證明材料、拍照照相(須穿深色衣服)。
3、 遞交申請:將填寫好的貼好照片的申請表格和所需材料遞交到受理窗口,待工作人員審核完畢后,領取《因私出國(境)證件申請回執》單,核對回執單內容確認無誤后簽名。
4、繳費完成,等待發證。
護照辦理材料如下:
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兩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3、居民身份證(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
4、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經國家移民管理局批準的其他材料。
5、未滿十六周歲的,由其監護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請材料外,還應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以及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還應當提交監護人委托書,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
護照申請條件如下:
1、中國公民因前往外國定居、探親、學習、就業、旅行、從事商務活動等非公務原因出國的,即可憑身份證提出申請普通護照。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現役軍人還需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后方可提出申請。
2、具有以下條件之一可申請換發普通護照:
(1)簽證頁即將使用完畢的;
(2)有效期不足六個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個月以上但有材料證明該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國要求的;
(3)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出生地、出生日期發生變化或者申請人面像發生較大變化的;
(4)申請人手指傷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紋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認可的其他情形。
3、具有以下條件可申請補發普通護照
普通護照損毀、遺失、被盜。
4、具有以下條件可申請普通護照加注
有曾用名、繁體漢字姓名、外文姓名、多音字姓名或者非標準漢語拼音姓名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
第六條
公民申請普通護照,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請事由的相關材料。國家工作人員因本法第五條規定的原因出境申請普通護照的,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簽發普通護照;對不符合規定不予簽發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在偏遠地區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簽發護照的,經護照簽發機關負責人批準,簽發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公民因合理緊急事由請求加急辦理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及時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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