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罰款幾倍
罰款10倍。
根據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規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消費者可要求商家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價款或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
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96條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消費者要求的賠償適用于哪部法律,要看消費者的訴求和實際情況,如果商家存在故意隱瞞商品質量問題的行為,則適用于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欺詐行為,可以要求商家三倍賠償,最低500元的賠償。如果商家的行為不屬于故意,則不適用于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一種標價58元的食品出現問題,在商家存在故意隱瞞行為的前提下,如果按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三倍最低500元賠償標準,消費者只能獲得500元賠償。但是如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十倍賠償”規定,消費者可以獲得580元的賠償。面對這種情況,消費者是否有自主選擇權呢?“這是不可以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同國立法法》的規定,當兩種法律條款撞車時,特殊法要優于普通法。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屬于普通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屬于特殊法。在同一件案子中,沒特別規定可采用普通法。但如有特殊法,比如針對食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出現問題時就不再適用普通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四條,食品生產經營者對其生產經營食品的安全負責。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保證食品安全,誠信自律,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九十六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商品的怎么處罰
對于食品生產企業來說,所生產的食品是需要進入到人們的口里面的,為此必須要保障食品安全。如生產的食品不符合國家要求的安全制度,那么就會面臨相應的處罰。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商品的怎么處罰?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商品的怎么處罰? 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指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物性疾患的行為。
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立案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19條規定: 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并經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機構鑒定,食品中 (一)含有可能導致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的超標準的有害細菌的; (二)含有可能導致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的其他污染物的。 構成要件 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要件為一般主體、只要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并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任何人均可構成本罪。同時,單位亦可構成本罪。單位犯本罪的,實行雙罰制。 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由故意構成,即行為人明知生產、銷售的食品不符合衛生標準而仍故意予以生產、 銷售,但不包括直接故意,行為人對可能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的后果采取放任的態度。 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雙重客體,即國家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權、健康權。 客觀方面 本罪在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規,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為。
食品不符合企業標準處罰
法律主觀:
食品不符合企業標準的處罰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法律客觀: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一)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二)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經營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劑。
食品標識不符合規定怎么處罰
【法律分析】: 1、責令改正。 2、責令停止生產、銷售,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罰款;有包裝的產品標識不符合規定,情節嚴重的,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 3、可能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有違法所得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二十七條 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必須真實,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二)有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三)根據產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產品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稱和含量的,用中文相應予以標明;需要事先讓消費者知曉的,應當在外包裝上標明,或者預先向消費者提供有關資料;(四)限期使用的產品,應當在顯著位置清晰地標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五)使用不當,容易造成產品本身損壞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應當有警示標志或者中文警示說明。裸裝的食品和其他根據產品的特點難以附加標識的裸裝產品,可以不附加產品標識。
第五十四條 產品標識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的,責令改正;有包裝的產品標識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相關推薦:
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構成要件(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標準)
仲裁員權利(仲裁員是做什么的)
夫妻個人債務的范圍(夫妻一方個人債務范圍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釋全文(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釋)
治安案件的查處原則(治安事件處置原則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