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郵政部門丟失物品賠償規定,保價按照全部損失賠償,部分損壞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是不能超過3倍于資費的賠償金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 第四十七條 郵政企業對給據郵件的損失依照下列規定賠償:
(一)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或者全部損毀的,按照保價額賠償;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額與郵件全部價值的比例對郵件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二)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掛號信件丟失、損毀的,按照所收取資費的三倍予以賠償。
郵政企業應當在營業場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給用戶的給據郵件單據上,以足以引起用戶注意的方式載明前款規定。
郵政企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給據郵件損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規定義務的,無權援用本條第一款的規定限制賠償責任。
法律分析:快遞丟失分為兩種情況,第一種如果在網上購物發現快遞丟失,這種情況就比較簡單,只需聯系發貨方就可以了,通常賣家會補發一個,然后他們再去找快遞公司解決。另一種情況是自己寄發的快遞丟失,首先可以打快遞公司電話投訴,一般情況下還是能找回來,但是找不回來的情況也是很常見的,找不會來就需要快遞公司賠償了。
根據相關規定,快遞公司丟失未保價物品,應當按照實際損失包賠,最高不能超過資費3倍的賠償。沒有保價物品:文件最高不超過100元/票,物品最高不超過300元/票。司法實踐中,在無保值的情況下,如果能證明所郵物品及實際價格,則可要求按原價賠償。有保價物品,按照物品實際價值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 第四十七條 郵政企業對給據郵件的損失依照下列規定賠償:
(一)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或者全部損毀的,按照保價額賠償;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額與郵件全部價值的比例對郵件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二)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掛號信件丟失、損毀的,按照所收取資費的三倍予以賠償。
郵政企業應當在營業場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給用戶的給據郵件單據上,以足以引起用戶注意的方式載明前款規定。
快遞丟失后的賠償標準應為:快遞丟了一般按照實際丟失的財產原價賠償,不會加倍賠償。如果是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責任,也就是約定是幾倍,就賠償幾倍。
法律客觀:《郵政法》第四十七條
郵政企業對給據郵件的損失依照下列規定賠償:
(一)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或者全部損毀的,按照保價額賠償;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額與郵件全部價值的比例對郵件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二)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掛號信件丟失、損毀的,按照所收取資費的三倍予以賠償。
郵政企業應當在營業場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給用戶的給據郵件單據上,以足以引起用戶注意的方式載明前款規定。
郵政企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給據郵件損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規定義務的,無權援用本條第一款的規定限制賠償責任。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