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不允許同時持有兩國護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第十三條規定,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無法證明身份的,護照簽發機關不予簽發護照。所以只要是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就不能擁有中國護照。
根據《中國普通護照和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公民退出中國國籍的,應當將所持普通護照、出入境通行證交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持《前往港澳通行證》赴港澳地區定居的,應當將所持普通護照交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
擴展資料
根據《中國普通護照和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辦法》第三十條規定受理、審批簽發普通護照、出入境通行證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經公安部確定,并向社會公布。對具有,因情況變化不再具備受理、審批簽發普通護照、出入境通行證條件的;
違法違規受理、審批簽發普通護照、出入境通行證的;公安部規定的其他應當暫停或者終止受理、審批簽發權的情形,公安部可以暫停或者終止其普通護照、出入境通行證受理、審批簽發權,并確定代為行使受理、審批簽發權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
第三十一條 當毗鄰國家的邊境地區發生恐怖活動、瘟疫或者重大自然災害以及出現公安部規定的其他情形的,公安部可以暫停或者終止邊境地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為非邊境地區公民簽發出入境通行證。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普通護照和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辦法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
法律是不可以,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理論上雙重國籍人在國際上會得到不僅一個國家的保護,但根據國際實踐,以及1930年海牙國籍法公約第五條規定:具有一個以上國籍的人,在第三國境內,應被視為只有一個國籍,第三國在不妨礙適用該國關于個人身分事件的法律以及任何有效條約的情況下,就該人所有的各國籍中,應在其領土內只承認該人經常及主要居所所在國家的國籍.
不可以!
中國的《國籍法》中明令規定不允許任何中國公民有雙重國籍,如果獲得他國國籍,則視為自動放棄中國國籍。所以中國人是不可能有兩本護照的。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分為:外交護照、公務護照、普通護照。
1、外交護照:由外交部頒發給中國黨、政、軍高級官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和各民主黨派的主要領導人,外交官員、領事官員及其隨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外交信使等。
2、公務護照:由外交部、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門頒發給中國各級政府部門副縣、處級(含)以上公務員、中國派駐國外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和駐聯合國組織系統及其專門機構的工作人員及其隨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等。
3、普通護照:由公安部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地方公安機關,以及駐外使、領館和駐香港、澳門公署頒發給前往國外定居、探親、學習、就業、旅行、從事商務活動等非公務原因出國的中國公民。
外交護照和公務護照有效期最長不超過10年,普通護照有效期最長不超過10年,期滿后換發新照。香港特區護照的有效期一般為10年,簽發給16周歲以下兒童的護照有效期為5年。澳門特區護照有效期一般為10年,簽發給16周歲以下兒童的護照有效期為5年。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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