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資不抵債可以申請破產,破產以后還需要償還欠別人的錢嗎?如果需要的話,
有限責任公司資不抵債可以申請破產,破產以后還需要償還欠別人的錢嗎?如果需要的話,公司的資產已經不夠抵債了,那是不是還需要找公司的法人,用法人自己私有的房子等去抵債呀?如果不需要的話,那大家不是可以隨便注冊公司,然后賒欠賬務,到時候不想還了,我把里面的錢取出來,我就申請破產。我的理解對嗎?rn我的公司注冊資金3萬.,那如果我的公司違規,工商罰款超過我的承受范圍,是不是我可以申請破產,不用償還罰款了。那3萬元還可以退出來給我嗎?rn資不抵債申請破產,資不抵債的資金是不是公司的注冊資金還是除了公司的注冊資金以外注冊這個公司股東其他的財產一起?是不是申請破產很難呀?1、公司破產,往往是因為無法償付到期債務,而不是僅僅因為“資不抵債”。如果能償付債務(比如借新債還舊債),資不抵債的公司也能繼續存續,不少上市公司就曾有凈資產為負數的情況,但也還茍活著。
2、有限責任公司破產,會用公司清算后的資產來抵償債務,不足部分,不會延伸到股東。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自己的出資為限承擔有限責任,公司破產后債務不會追索到股東——前提條件是股東出資真實、完整,而且沒有抽逃出資等損害公司償債能力的行為。你把公司的錢拿走,那就是抽逃資本或職務侵占,這倒是可能令你承擔公司破產后的債務。
3、你申請破產,工商罰款也是你的債務,償付順序還非常優先,你要用公司清算厚的資產來償還,3萬元可拿不回來。
4、申請破產不難,但是想要通過破產來逃債,就沒那么容易了,如果通過抽逃資本或侵占公司財產的方式,還可能面臨刑事處罰。
如果公司宣布破產,資不抵債時,所欠工人工資怎么辦?
公司宣布破產,資不抵債,在破產清償前會優先清償工人的工資,否則法院是不予通過破產申請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十一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的,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申請人。債權人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債務人。債務人應當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有關財務會計報告以及職工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
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應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2、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3、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零九條 對破產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權利人,對該特定財產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第一百三十二條 本法施行后,破產人在本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的規定清償后不足以清償的部分,以本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的特定財產優先于對該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權利人受償。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建議到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大隊反映和投訴,催討被拖欠的工資。要求解決。勞動監察大隊就是處理此類糾紛的專門機構。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提交材料后,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后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后開庭審理,之后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于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窗凑談趧雍贤募s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用清算后的資產優先返還工人工資。
公司破產了欠我100萬呢,欠我的錢怎么辦。
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采取法律形式維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如下:
1、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2、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3、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4、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擴展資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中關于企業破產債務清償的規定如下:
1、第四十八條 債權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
債務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應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不必申報,由管理人調查后列出清單并予以公示。職工對清單記載有異議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職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應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2)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3)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已進入破產清算程序的,應憑借債權證據申報債權。
根據《破產法》第四十五條: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應當確定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期限。債權申報期限自人民法院發布受理破產申請公告之日起計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第四十九條 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書面說明債權的數額和有無財產擔保,并提交有關證據。申報的債權是連帶債權的,應當說明。
第五十六條 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可以在破產財產最后分配前補充申報;但是,此前已進行的分配,不再對其補充分配。為審查和確認補充申報債權的費用,由補充申報人承擔。
債權人未依照本法規定申報債權的,不得依照本法規定的程序行使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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