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嫩草国产线免费观看_欧美日韩中文字幕在线观看_精品精品国产高清a毛片_六月婷婷网 - 一级一级特黄女人精品毛片

收購,并購,重大資產重組和并購重組的概念各是什么,又有什么區別

首頁 > 債權債務2020-12-07 12:07:48

什么叫企業資產重組并購

企業并購與企業重組不是一個概念,首先,企業重組是對企業的資金、資產、勞動內力、技容術、管理等要素進行重新配置,構建新的生產經營模式,使企業在變化中保持競爭優勢的過程。企業重組貫穿于企業發展的每一個階段。企業重組是針對企業產權關系和其他債務、資產、管理結構所展開的企業的改組、整頓與整合的過程,以此從整體上和戰略上改善企業經營管理狀況,強化企業在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推進企業創新。其次,企業并購包括兼并和收購兩層含義、兩種方式。即企業之間的兼并與收購行為,是企業法人在平等自愿、等價有償基礎上,以一定的經濟方式取得其他法人產權的行為,是企業進行資本運作和經營的一種主要形式。企業并購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資產收購、股權收購三種形式。

  企業資產并來購重組是指源兩個以上公司合并、組建新公司或相互參股。它往往同廣義的兼并和收購是同一意義,它泛指在市場機制作用下,企業為了獲得其他企業的控制權而進行的產權交易活動。
  企業資產并購重組是搞活企業、盤活國企資產的重要途徑。現階段我國企業并購融資多采用現金收購或股權收購支付方式。隨著并購數量的劇增和并購金額的增大,已有的并購融資方式已遠遠不足,拓寬新的企業并購融資渠道是推進國企改革的關鍵之一。
  企業資產并購重組的意義:
  1,謀求企業經濟實力的增長,促進企業擴張;
  2,追求規模經濟和獲取壟斷利潤;
  3,獲取先進技術與人才,跨入新的行業;
  4,收購低價資產從中謀利或轉手倒賣;
  5,買殼上市。
應該是并購重組,就是兼并和收購一家企業,使其成為自己企業的一部分,將其資產和人力資源等進行整合,歸為自己企業之中。
并購分為股權并購和資產并購。在并購過程中可能涉及重組,但重組和并購不是必然聯系在一起的。
企業進行資產重組,用并購的方式來達到資產重組的目的

什么是并購重組,并購和重組有什么區別

并購重組是兩個以上公司合并、組建新公司或相互參股。并購和重組的區別是資回產重組側重資產關系的變化答,而并購則側重于股權、公司控制權的轉移。企業之間的兼并與收購行為,是企業法人在平等自愿、等價有償基礎上,以一定的經濟方式取得其他法人產權的行為,是企業進行資本運作和經營的一種主要形式。
【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第173條,公司合并,應當由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議,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重組并購,是指企業基于經營戰略考慮對企業股權、資產、負債進行的收購、出售版、分立、合并、置權換活動,表現為資產與債務重組、收購與兼并、破產與清算、股權或產權轉讓、資產或債權出售、企業改制與股份制改造、管理層及員工持股或股權激勵、債轉股與股轉債、

并購重組是搞活企業、盤活國企資產的重要途徑。借殼上市就是將上市的公司通過收購、資產置換等方式取得已上市公司的控股權,這家公司就可以以上市公司增發股票的方式進行融資,從而實現上市的目的。

產業性并購和重組性并購有什么區別?

并購目的不同目的是實現產業結構的調整優化,包括整合產業鏈,擴大經營規模,實現規模經濟,整合產業鏈上下游,獲得并購之后帶來的協同效應。概言之,產業性并購的目的在于實現增量價值。

  重組性并購目的一般是通過注入優質資產,實現集團內資產或業務的優化組合,或者通過購買不相關的獨立第三方企業,實現公司主營業務的變更轉型。概言之,重組性并購的目的在于盤活存量資產。

 2.并購標的的范圍不同。產業性并購的標的一般為同行業或相關行業的企業,重組性并購的標的較為多樣。

 3.并購后股權結構變化的幅度不同。產業性并購的主導方一般為行業內實力較強的企業,目的是通過并購實現產業的整合和外延式的增長,一般不會發生公司控制權的變化。

  重組性并購在資產和業務重組的同時伴隨著股權結構的重組,公司的控制權或者股權結構一般會發生較大的變化。

資產重組與公司并購是兩個不同的概念。資產重組側重資產關系的變化,而并購則側回重于股權、公司控制權的答轉移。對于公司來說,即使公司的控股權發生了變化,只要不發生資產的注入或剝離,公司所擁有的資產未發生變化,只是公司的所有權結構發生變化,發生了控股權的轉移。例如,A公司收購了B公司的股權,取得了對B公司的控股地位后,可能用B公司的股權進行抵押融資,或利用B公司進行擔保貸款,而B公司本身并沒有重大資產收購或出售行為,那么,對A公司而言,其資產進行了重組,而對B公司而言,僅是更換了股東而已,可以稱其被收購了,卻與資產重組無關。但是,資產重組與并購常常是交互發生的,先收購后重組,或先重組,再并購,再重組在資本運作中也是經常采用的方式。

兼并、收購、重組有什么區別?

收購是指一個公司通過產權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回權,以實現一定經濟目標答的經濟行為;并購是指兩家或者更多的獨立企業,公司合并組成一家企業,通常由一家占優勢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并購一般是指兼并和收購。兩者的區別在于:首先,收購屬于并購的一種形式;其次,并購除了采用收購的方式,還可以采用兼并的方式,兼并又稱吸收合并,是指兩個獨立的法人兼并和被兼并公司,通過并購的方式合二為一,被兼并公司的法人主體資格消亡其財產和債權債務等權利義務概括轉移于實施并購公司,實施兼并公司需要相應辦理公司變更登記;然而收購則是收購者取得了目標公司的控制權,目標公司的法人主體資格并不因之而必然消亡,在收購者為公司時,體現為目標公司成為收購公司的子公司。

兼并 兼并(企業兼并)是指一個企業采取各種形式有償接收其他企業的產權,使被兼并方喪失法人資格或改變法人實體的經濟行為。企業兼并的形式有:① 承擔債務式兼并,即在資產與債務等價的情況下,兼并方以承擔被兼并方債務為條件接收其資產的兼并方式;② 購買式兼并,即兼并方出資購買被兼并方企業資產的兼并方式;③ 吸收股份式兼并,即被兼并企業的所有者將被兼并企業的凈資產作為股金投入兼并方,從而成為兼并方企業的一個股東的兼并方式;④ 控股式兼并,即一個企業通過購買其他企業的股權,達到控股,實現兼并的方式。

收購 收購是指一個企業能夠通過購買上市公司的股票而使該公司經營決策權易手的行為。

合并 合并(企業合并)是指兩家以上的公司依據契約及法令歸并為一個公司的行為。企業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創新合并兩種形式。所謂吸收合并是指兩個以上的公司合并中,其中一個公司因吸收了其他公司而成為存續公司的合并形式;所謂創新合并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通過合并創新一個新公司。

合并 兼并和收購是一種從屬關系,兼并和收購包含在廣義的合并概念中。兼并是合并中的一種形式,即吸收合并;而收購是兼并中的一種形式,即控股式兼并。

兼并、收購、合并的共同點在于:

1、它們的對象是共同的。它們都是企業產權交易的形式,其交易都是以企業這一商品為對象的。

2、這三種行為都是企業產權的有償轉讓。就其活動而言,都是企業的買賣,所不同的只是買賣的方式而已。

3、它們都是企業在謀求自身發展中所采取的外部擴張戰略。通過這種外部擴張戰略,能加強企業的競爭能力,擴充經濟實力,有利于企業不斷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兼并、收購與合并作為不同形式的資本運營方式,各自又有不同的特點,它們之間的差別在于:

1、 創新合并中參與合并的企業法人資格都隨著合并而消失,它通過另外組建一個新企業取得法人資格;吸收合并(兼并)中的承擔債務式、購買式、吸收股份式兼并,被兼并企業放棄法人資格并轉讓產權,兼并方接收產權、義務和責任。可見,包含兼并的廣義合并中參與合并的企業或被兼并企業就將喪失原有的法人資格;而收購中,被收購企業作為經濟實體仍然存在,被收購方仍具有法人資格,收購方只是通過控股掌握了該公司的部分所有權和經營決策權。

2、 創新合并中新組建的企業形成后,參與企業的原法人資格全部消失,于是,原有企業的債務一并歸于合并后的企業。承擔債務式兼并中兼并企業將被兼并企業的債務及整體產權一并吸收,表現為以承擔被兼并企業的債務來實現兼并。兼并行為的交易也是以債務和整體產權價值之比而定的;購買式兼并中兼并方在完成兼并的同時,需對其債務進行清償;吸收股份式兼并被兼并企業所有者與兼并企業一起享有按股份分紅權利和承擔債務義務。這前二者兼并形式中,原所有者將原資產、債權、債務一并轉移,兼并方成為企業資產的新所有者及債務承擔者。吸收股份式兼并中被兼并方所有人將企業的凈資產作為股金,成為兼并方的一個股東,而與兼并方共但債務。而收購中,兼并企業作為被兼并企業的新股東,對被兼并企業的原債務不負連帶責任,其風險責任僅以控股出資的股金為限。

3、 收購與合并對債權人新擔負的義務不同。當公司決定合并時,應立即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目錄,以明確其財產狀況,提供給債權人查閱。所以,合并有保護債權人的程序和義務。合并中,依據有關規定的程序,經股東會的決議和資產負債的結算,必須征詢債權人的異議,如聲明債權人在一定期限內沒有提出異議時,即為承認此合并案。可見,如果采取合并的方式取得某家企業的經營權,必須先取得該公司經營者的同意,經股東會議決定后才能達到目的。而收購在程序上就簡單了,如果收購方想通過收購某家公司的股權而取得經營權,只要收購到目標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權就可以達到目的。在程序上只要取得股權上的優勢,再進行董事會、監事會改組即可。

4、在收購股權及資產方面,簽訂合約的對象雖然分別是股東和公司,但都只計算被收購企業或資產的價值。但在合并過程中,合并參與者若為股份公司,則通過股權交易,使原公司股東改持存續公司或新設立公司股票。這里需要先計算出各自的價值,經雙方認同再計算出交換比率,然后才能進行合并。
兼并是指通過產權的有償轉讓,把其他企業并入本企業或企業集團中,使被兼版并的企業失去法人資權格或改變法人實 體的經濟行為。
收購是指一個公司通過產權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權,以實現一定經濟目標的經濟行為。
重組是指企業制定和控制的,將顯著改變企業組織形式、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式的計劃實施行為。
收購~購買目標公司的股權、資產(全部或部分資產)的行為。
兼并~又稱為:吸收合并、存版續合權并。撤銷目標公司,將其資產、產品、人員、組織等并入本公司。
重組是指企業制定和控制的,將顯著改變企業組織形式、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式的計劃實施行為。

收購和并購的區別是什么

收購是指一個公司通過產權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權,以實現一定經濟目標的經濟行為;并購是指兩家或者更多的獨立企業,公司合并組成一家企業,通常由一家占優勢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并購一般是指兼并和收購。兩者的區別在于:首先,收購屬于并購的一種形式;其次,并購除了采用收購的方式,還可以采用兼并的方式,兼并又稱吸收合并,是指兩個獨立的法人兼并和被兼并公司,通過并購的方式合二為一,被兼并公司的法人主體資格消亡其財產和債權債務等權利義務概括轉移于實施并購公司,實施兼并公司需要相應辦理公司變更登記;然而收購則是收購者取得了目標公司的控制權,目標公司的法人主體資格并不因之而必然消亡,在收購者為公司時,體現為目標公司成為收購公司的子公司。
本條內容來源于: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

收購和并購的區別具體如下:

1、收購是指在公司與公司之間通過現金、股票、債券等來換取對放公司的股權或者是公司的經營控制權。

收購有兩種形式,收購股權與收購資產。

收購股權與收購資產的主要差別在于:收購股權是收購一家企業的股份,收購方成為被收購方的股東,因而要承擔該企業的債權和債務。而收購資產則僅是一般資產的買賣行為,由于在收購目標公司資產時并未收購其股份,收購方無需承擔其債務。

2、并購是指在公司與公司或部門間通過以互換股票或這其他資源來獲得進行公司與公司或者公司與部門間的控制權利的交換,使兩個完全不同的整體間產生關聯,最終產生利益共存的狀態。

并購的主要形式有合并、兼并、收購等。

擴展資料:

收購相比并購具有的優勢包括如下幾方面:

1、法律程序簡單:

收購可以省去股東大會決議程序,可以省去被收購方董事會通過的程序,不必經股東大會以復雜多數的方式做出特別決議,不必取得被收購公司董事會、管理層的同意。

這不但簡化了程序,并減少的來自少數股東管理層的阻撓。收購可以省去債權人保護程序,這同樣會減少來自債權人的阻撓。這種法定程序的簡化,無疑有利于收購的成功和效率。

2、可以有效地保留被收購公司的“殼”的資源:

收購是指改變被收購公司的控股股東,而不改變被收購公司本身的法律人格、權利能力。

被收購公司原來享有的各種權利,包括各種不可轉讓的權利、特權等,不受任何影響,被收購公司的殼的資源得以充分利用。

3、有益于被收購公司的穩定:

收購并不導致被收購公司的解散,因而不會出現公司動蕩、雇員解雇與安置等問題。這有利于被收購公司的穩定和生產經營的連續性。

4、可以減輕收購公司的風險:

被收購公司仍為獨立的法人存在,獨立承擔債權債務,收購公司不承擔被收購公司原有的債權債務,對被收購公司收購后發生的債務,收購公司也僅作為股東間接地承擔有限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收購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并購

一、定義不同
收購 :指一家企業用現金或者有價證券購買另一家企業的股票或者資產,以獲得對該企業的全部資產或者某項資產的所有權,或對該企業的控制權。

并購:并購是指目標公司控股權發生轉移的各種產權交易形式的總稱,主要形式有合并、兼并、收購等。并購的內涵非常廣泛,一般是指兼并和收購。

二、方式不同

并購的方式

根據并購的不同功能或根據并購涉及的產業組織特征,可以將并購分為三種基本類型

1、橫向并購
橫向并購的基本特征就是企業在國際范圍內的橫向一體化。近年來,由于全球性的行業重組浪潮,結合我國各行業實際發展需要,加上我國國家政策及法律對橫向重組的一定支持,行業橫向并購的發展十分迅速。

2、縱向并購
縱向并購是發生在同一產業的上下游之間的并購。縱向并購的企業之間不是直接的競爭關系,而是供應商和需求商之間的關系。因此,縱向并購的基本特征是企業在市場整體范圍內的縱向一體化。

3、混合并購

混合并購是發生在不同行業企業之間的并購。從理論上看,混合并購的基本目的在于分散風險,尋求范圍經濟。在面臨激烈競爭的情況下,我國各行各業的企業都不同程度地想到多元化,混合并購就是多元化的一個重要方法,為企業進入其他行業提供了有力,便捷,低風險的途徑。

上面的三種并購活動在我國的發展情況各不相同。目前,我國企業基本擺脫了盲目多元化的思想,更多的橫向并購發生了,數據顯示,橫向并購在我國并購活動中的比重始終在50%左右。
橫向并購毫無疑問是對行業發展影響最直接的。

混合并購在一定程度上也有所發展,主要發生在實力較強的企業中,相當一部分混合并購情況較多的行業都有著比較好的效益,但發展前景不明朗。縱向并購在我國比較不成熟,基本都在鋼鐵,石油等能源與基礎工業行業。

收購的方式

1、公開收購

它是指要約人以高于某公司股票的當前市價,向該公司所有的股東發出買入全部或一定比例股票的要約,該要約人可以是該公司原有的股東,也可以是其他公司法人(自然人)。

在公開收購中,“公開出價”是一個至為關鍵的因素,對于收購公司來說在其正式公開收購要約后,只能以該要約作為購買該股票的價格,而不得在此要約有效期間內,另在公開市場上或通過私下協商的方式,購買任何其他股票。所以,要約公布之前的保密工作也是至為重要的。

2、杠桿收購

又稱融資收購,是指透過目標公司的大量舉債來向股東購買公司股權的收購方式,所謂“杠桿”,是指公司通過借進資本或發行優先股而取得的金融資產。

由于債權人并不要求參與日后的經營利潤,只要求固定的利息和本金的償還,且公司支付債務利息又無需計入公司應稅收入之中,因此,那些意圖通過買賣公司股權來獲利的收購者,自然愿意選擇舉債高的融資方式,以期達到所謂的杠桿效果。

其本質上是一種投機活動,它不僅是股權的轉移,而且將對目標公司的資本結構產生巨大的影響,使目標公司由一家低負債比率的公司變成一家高負債比率的公司,公司的信用級別也將隨之降低。

3、協議收購

是指投資者在證券市場之外與目標公司的股東就轉讓股份的數量、價格等達成一致,從而達到控制目標公司的目的的行為。該形式適用于對國家股和法人股的收購,是我國資本市場發育尚不成熟條件下一種獨特的收購方式。

其優點在于對承受能力有限的二級市場來說,協議收購帶來的沖擊和影響較小,但其缺點也是顯而易見的,由于在信息公開、機會均等、交易公正等方面皆有很大的局限性,不利于國家有關部門的監管、不利于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三、程序不同

收購:收購程序是指一次收購或兼并所經歷的整個過程,它通常涉及三個階段:準備、談判和整合。

并購:企業并購都要經過前期準備階段、方案設計階段、談判簽約和接管整合四個階段。

主要區別在于,并購多了一層兼并的涵義,并購即兼并和收購,而且兼并在前。

通俗點講,并購后,雙方都會擁有一定的經營控制權;而收購后,被收購方將喪失對該企業的經營控制權,收購方則會取得實質控制權。

并購的實質是在企業控制權運動過程中,各權利主體依據企業產權作出的制度安排而進行的一種權利讓渡行為。概念等同于合并,即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合并成為一個新的企業,合并完成后,多個法人變成一個法人。

而收購的經濟意義是指一家企業的經營控制權易手,原來的投資者喪失了對該企業的經營控制權,實質是取得控制權。

擴展資料:

并購類型

根據并購的不同功能或根據并購涉及的產業組織特征,可以將并購分為三種基本類型

1.橫向并購

橫向并購的基本特征就是企業在國際范圍內的橫向一體化。近年來,由于全球性的行業重組浪潮,結合我國各行業實際發展需要,加上我國國家政策及法律對橫向重組的一定支持,行業橫向并購的發展十分迅速。

2.縱向并購

縱向并購是發生在同一產業的上下游之間的并購。縱向并購的企業之間不是直接的競爭關系,而是供應商和需求商之間的關系。因此,縱向并購的基本特征是企業在市場整體范圍內的縱向一體化。

3.混合并購

混合并購是發生在不同行業企業之間的并購。從理論上看,混合并購的基本目的在于分散風險,尋求范圍經濟。在面臨激烈競爭的情況下,我國各行各業的企業都不同程度地想到多元化,混合并購就是多元化的一個重要方法,為企業進入其他行業提供了有力,便捷,低風險的途徑。

收購類型

關聯性

1.橫向收購。橫向收購是指同屬于一個產業或行業,生產或銷售同類產品的企業之間發生的收購行為。實質上,橫向收購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生產或銷售相同、相似產品的公司間的收購,其目的在于消除競爭,擴大市場份額,增加收購公司的壟斷實力或形成規模效應。

2.縱向收購。縱向收購是指生產過程或經營環節緊密相關的公司之間的收購行為。實質上,縱向收購是處于生產同一產品、不同生產階段的公司間的收購,收購雙方往往是原材料供應者或產成品購買者,所以,對彼此的生產狀況比較熟悉,有利于收購后的相互融合。

3.混合收購。混合收購又稱復合收購,是指生產和經營彼此沒有關聯的產品或服務的公司之間的收購行為。

抵制劃分

1.善意收購。善意收購,又稱友好收購,是收購者事先與目標公司經營者商議,征得同意后,目標公司主動向收購者提供必要的資料等,并且目標公司經營者還勸其股東接受公開收購要約,出售股票,從而完成收購行動的公開收購。

2.敵意收購。敵意收購,又稱惡意收購,是指收購者在收購目標公司股時,雖然該收購行動遭到目標公司的反對,而收購者仍要強行收購,或者購者事先未與目標公司協商,而突然提出收購要約。

按支付方式劃分

1.用現金購買資產。用現金購買資產是指收購公司使用現款購買目標公司資產,以實現對目標公司的控制。

2.用現金購買股票。用現金購買股票是指收購公司以現金購買目標公司股票,以實現對目標公司的控制。

3.用股票購買資產。用股票購買資產是指收購公司向目標公司發行收購公司自己的股票,以交換目標公司的資產。通常來說,收購公司同意承擔目標公司的債務責任,但在某些情況下,收購公司只在有選擇的基礎上承擔目標公司的一部分債務責任。

4.用股票交換股票。這種收購方式又叫“換股”。一般是收購公司可直接向目標公司的股東發行股票,以交換目標公司的股票。通常來說,至少要到收購公司能控制目標公司所需的足夠多的股票。

5.用資產收購股份或資產。用資產收購股份或資產是指收購公司使用資產購買目標公司的資產或股票,以實現對目標公司的控制。

確定劃分

1.要約收購。要約收購是指收購人為了取得上市公司的控股權,向所有股票持有人發出購買該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購要約,收購該上市公司的股。收購要約要寫明收購價格、數量及要約期間等收購條件。

2.協議收購。協議收購是指由收購人與上市公司特定的股票持有人就收購該公司股票的條件、價格、期限等有關事項達成協議,由公司股票的持有者向收購者轉讓股票,收購人支付資金,達到收購的目的。

參考資料:1.百度百科_收購

2.百度百科_并購

收購是指一個企業通過購買和證券交換等方式獲取其他企業的全部或部分股權。收購是指一家企業購買另一家企業的資產、股票等,從而居于控制地位的交易行為。按照收購的標的,可以進一步分為資產收購和股份收購。

并購:并購是指目標公司控股權發生轉移的各種產權交易形式的總稱,主要形式有合并、兼并、收購等。并購是兼并與收購的簡稱。兼并一般指兩家或兩家以上公司的合并,組成一個新的企業。原來公司的權利與義務由新的公司承擔。按照新公司是否新設,兼并通常有兩種形式: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

收購(Purchase)是指企業用現金、債券或股票購買另一家企業的部分或全部資產或股權,以獲得該企業的控制權,收購的對象一般有兩種:股權和資產。并購是指目標公司控股權發生轉移的各種產權交易形式的總稱,主要形式有合并、兼并、收購等。 收購是指一個企業通過購買和證券交換等方式獲取其他企業的全部或部分股權。

擴展資料:

并購是兼并與收購的簡稱。兼并一般指兩家或兩家以上公司的合并,組成一個新的企業。原來

公司的權利與義務由新的公司承擔。按照新公司是否新設,兼并通常有兩種形式:吸收合并和

新設合并。收購是指一家企業購買另一家企業的資產、股票等,從而居于控制地位的交易行

為。按照收購的標的,可以進一步分為資產收購和股份收購。

兼并和收購之間的主要區別在于,兼并是企業之間合為一體,而收購僅僅取得對方控制權。由

于在實踐中,兼并和收購往往很難嚴格區分開,所以習慣上都將二者合在一起使用,簡稱并

購。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收購  百度百科 并購

相關推薦:

房屋買賣補充協議的范本(房屋買賣合同補充協議求一份)

變更合同法律規定(變更協議的法律規定)

技術服務合同范圍是什么(技術服務合同包括哪些)

出賣人不完全履行怎么辦(簡述不完全履行的法律后果)

定金合同糾紛要注意什么(定金糾紛的解決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