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服刑人員離婚要怎么辦
協議離婚的話:一方與服刑人員自愿離婚,并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版事項達成協議并簽訂了離婚權協議書,就可以到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但是由于服刑人員身份的特殊性,服刑人員一般需要向監獄申請離監辦理并由管教干警陪同或者由監獄協調婚姻登記機關到監獄辦理離婚登記。
訴訟離婚的話:對服刑人員提起的民事訴訟,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和服刑人員怎么辦理離婚手續?
這和正常人離婚在法律要求上是一致的。只是由于服刑人員的人身自由被限制,所以在操作專上可作幾種考屬 慮:1、協議離婚--婚姻登記機關工作人員到監獄“現場辦公”;或者由獄警押陪至婚姻登記機關辦理。2、 訴訟離婚--根據情況可申請法院到監獄開庭審理,也可由監所工作人員賠同去法院。總之。離婚必須要雙 方當事人參與。 個人建議不要忙著離婚,先多和他(她)談談,盡量避免在他(她)出獄以后報復你!
記得采納啊
如何與服刑人員離婚
一方與服刑人員自愿離婚,并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事項達成協議回并簽訂了離婚協議書,就可以到戶籍答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但是由于服刑人員身份的特殊性,服刑人員一般需要向監獄申請離監辦理并由管教干警陪同或者由監獄協調婚姻登記機關到監獄辦理離婚登記。由于夫妻一方被判處有期徒刑是法官判決準予離婚的一種重要的法律依據,因此在通常情況下,夫妻一方與服刑人員離婚的訴訟請求通常都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8條規定:雙方當事人都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或被勞動教養地人民法院管轄。
與服刑人員離婚,怎么辦理求解答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應由原告專住所地人民法院屬管轄。”由非服刑一方當事人向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安排經辦人員到服刑一方的監獄開庭,如果雙方同意調解離婚,那么在調解書簽收后即發生法律效力。如果服刑一方不同意離婚,那么人民法院會通過審理查明雙方是否符合法定離婚條件,之后再做出相應的判決。
服刑人員離婚怎么解決
1、服刑期間,服刑人員的妻子可以與他離婚,但需要起訴離婚;
2、訴訟離婚的法定條件內是以夫妻容感情確已破裂,如果感情沒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還能夠維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時調解無效,也不能準予離婚
3、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法院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
4、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一條
當地法院起訴。
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二條 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專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屬;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三)對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離婚有兩種方式,即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協議離婚又稱登記離婚,是指雙方均同意離婚,并對孩子撫養、財產等問題均已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的前提下,雙方攜有關證件共同到任一方住所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的情形。《婚姻登記條例》規定必須是雙方共同到民政部門辦理,且其他人不得代理。
起訴離婚,即指一方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以判決形式解除雙方離婚關系的情形。
法律并未限制服刑人員協議離婚的權利,但因絕大部分服刑人員被限制了人身自由,在雙方均同意離婚的前提下,亦無法到民政部門親自辦理離婚;另一種情況是,可由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人員與監獄主管獄警充分協商,由民政部門離婚登記人員到服刑人員羈押地點現場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但民政部門工作人員沒有上門辦理離婚登記的義務,一般也是很難實現的。而對于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服刑人員,如被判處緩刑的罪犯在緩刑期間、正在服刑的罪犯在監外執行期間、假釋的罪犯在假釋期間,如果與其配偶雙方已對離婚問題、子女撫養問題等達成一致協議,符合登記離婚條件的,可以與普通公民一樣,雙方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通常情況下,與限制人身自由的服刑人員辦理離婚,需采用起訴方式。根據《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同時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8條規定:“雙方當事人都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或被勞動教養地人民法院管轄。”對于被告被監禁不滿一年的,可由原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管轄,而被告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一年以上,也可選擇向被告服刑地基層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在現實中,如被告服刑一年以上,建議向被告服刑地(被監禁地)人民法院起訴,這樣不但可以大大節約訴訟成本,而且可由當地法院與獄警協調,具有極大的便利性。
如果服刑人員同意離婚,對子女撫養問題和財產分割沒有異議,雙方能夠達成調解協議的,法院可以不開庭,到監獄直接調解結案,然后制作調解書。調解書和判決書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這樣程序會簡便,辦理離婚會快些。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可由法院工作人員與服刑人員主管獄警協商,在安排好開庭地點與開庭時間的前提下,到被告服刑地監獄開庭,并作出判決。
相關推薦:
營業執照變更流程(個體變更經營范圍流程)
承攬合同的條款有哪些(加工承攬合同詳細內容有哪些)
保密合同范本(簡單的保密合同協議書2022模板五篇)
涉外行政訴訟的法律適用(2020法考備考考點 行政訴訟的法律適用)
營業執照注銷的流程(注銷營業執照怎么辦理注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