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重組是什么意思?
資產重組是指企業資產的擁有者、控制者與企業外部的經濟主體進行的,對企業資產的分布狀態進行重新組合、調整、配置的過程,或對設在企業資產上的權利進行重新配置的過程。
企業重組,是對企業的資金、資產、勞動力、技術、管理等要素進行重新內配置,構建新的生產經營模容式,使企業在變化中保持競爭優勢的過程。企業重組貫穿于企業發展的每一個階段。企業重組是針對企業產權關系和其他債務、資產、管理結構所展開的企業的改組、整頓與整合的過程,以此從整體上和戰略上改善企業經營管理狀況,強化企業在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推進企業創新。重組方式主要有三種,第一是合并,是指兩個或更多企業組合在一起,原有所有企業都不以法律實體形式存在,而建立一個新的公司。第二是兼并,指兩個或更多企業組合在一起,其中一個企業保持其原有名稱,而其他企業不再以法律實體形式存在。第三是收購,是指一個公司通過產權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權,以實現一定經濟目標的經濟行為。
你好,資產重組是指企業改組為上市公司時將原企業的資產和負債進行合理劃分和結構調整內,經過合并、分立等方容式,將企業資產和組織重新組合和設置。狹義的資產重組僅僅指對企業的資產和負債的劃分和重組,廣義的資產重組還包括企業機構和人員的設置與重組、業務機構和管理體制的調整。目前所指的資產重組一般都是指廣義的資產重組。
資產重組分為內部重組和外部重組。
內部重組是指企業(或資產所有者)將其內部資產案優化組合的原則,進行的重新調整和配置,以期充分發揮現有資產的部分和整體效益,從而為經營者或所有者帶來最大的經濟效益。在這一重組過程中,僅是企業內部管理機制和資產配置發生變化,資產的所有權不發生轉移,屬于企業內部經營和管理行為,因此,不與他人產生任何法律關系上的權利義務關系。
外部重組,使企業或企業之間通過資產的買賣(收購、兼并)、互換等形式,剝離不良資產、配置優良資產,使現有資產的效益得以充分發揮,從而獲取最大的經濟效益。這種形式的資產重組,企業買進或賣出部分資產、或者企業喪失獨立主體資格,其實只是資產的所有權在不同的法律主體之間發生轉移,因此此種形式的資產轉移的法律實質就是資產買賣。
業務重組是指對被改組企業的業務進行劃分,從而決定哪一部分業務進入上市公司業務的行為。它是企業重組的基礎,是其重組的前提。重組時著重劃分經營性業務和非經營性業務、盈利性業務和非盈利性業務、主營業務和非主營業務,然后把經營性業務和贏利性業務納入上市公司業務,剝離非經營性業務和非贏利性業務。
業務重組需堅持以下原則:
1、規模效益原則:在產業結構上考慮能取得較大銷售收入的產業,以做大做強為主要戰略調整目標,實現規模效益。
2、盈利能力原則:為了重組后企業具有較好有盈利能力,需要對現有業務進行梳理,根據最近的財務數據,利用波士頓矩陣模型的市場競爭力和獲利能力兩個指標,整理出明星業務、現金牛業務、問號業務和瘦狗業務。根據業務重組的目的,針對不同類別的業務選擇不同的處理方案。
3、注重可操作性原則:參與重組的企業規模大小不一、盈利能力不同,股權結構復雜程度不同,因此為保證方案的可操作性,重組一般是按先易后難,注重可操作性的原則設計。
4、完整產業鏈原則:在產業鏈中處于原材料及主要產品的優勢地位業務,劃入為優先遴選范圍。
5、可持續發展原則:對參與重組的業務,要注重其可持續發展能力,對已進入后成熟期或衰退期的業務要慎重整合。
資產重組是指企業改組為上市公司時將原企業的資產和負債進行合理劃分和結構專調整,經屬過合并、分立等方式,將企業資產和組織重新組合和設置。狹義的資產重組僅僅指對企業的資產和負債的劃分和重組,廣義的資產重組還包括企業機構和人員的設置與重組、業務機構和管理體制的調整。目前所指的資產重組一般都是指廣義的資產重組。
資產重組分為內部重組和外部重組。內部重組是指企業(或資產所有者)將其內部資產案優化組合的原則,進行的重新調整和配置,以期充分發揮現有資產的部分和整體效益,從而為經營者或所有者帶來最大的經濟效益。在這一重組過程中,僅是企業內部管理機制和資產配置發生變化,資產的所有權不發生轉移,屬于企業內部經營和管理行為,因此,不與他人產生任何法律關系上的權利義務關系。
外部重組,使企業或企業之間通過資產的買賣(收購、兼并)、互換等形式,剝離不良資產、配置優良資產,使現有資產的效益得以充分發揮,從而獲取最大的經濟效益。這種形式的資產重組,企業買進或賣出部分資產、或者企業喪失獨立主體資格,其實只是資產的所有權在不同的法律主體之間發生轉移,因此,此種形式的資產轉移的法律實質就是資產買賣
資產重組的幾種方式是什么?
資產重組的基本方式包括收購兼并、股權轉讓、資產剝離和所擁有股權的出售回、資產答置換。
什么叫資產重組?
吸收合并或稱兼并,是指合并方(或購買方)通過企業合并取得被合并專方(或被購買方)的全部屬凈資產,合并后注銷被合并方(或被購買方)的法人資格,被合并方(或被購買方)原持有的資產、負債,在合并后成為合并方(或購買方)的資產、負債。
吸收合并的主要形式有:1.母公司作為吸收合并的主體并成為存續公司,上市公司注銷 2.上市公司作為吸收合并的主體并成為存續公司,集團公司注銷 3.非上市公司之間的吸收合并。
資產重組是指企業資產的擁有者、控制者與企業外部的經濟主體進行的,對企業資產的分布狀態進行重新組合、調整、配置的過程,或對設在企業資產上的權利進行重新配置的過程。
從產權經濟學的角度看,資產重組的實質在于對企業邊界進行調整。從理論上說,
企業存在著一個最優規模問題。當企業規模太大,導致效率不高、效益不佳,這種情況下企業就應當剝離出部分虧損或成本、效益不匹配的業務;當企業規模太小、業務較單一,導致風險較大,此時就應當通過收購、兼并適時進入新的業務領域,開展多種經營,以降低整體風險。
從會計學的角度看,資產重組是指企業與其他主體在資產、負債或所有者權益諸項目之間的調整,從而達到資源有效配置的交易行為。
資產重組根據重組對象的不同大致可分為對企業資產的重組、對企業負債的重組和企業股權的重組。資產和債務的重組又往往與企業股權的重組相關聯。企業股權的重組往往孕育著新股東下一步對企業資產和負債的重組。
對企業資產的重組包括收購資產、資產置換、出售資產、租賃或托管資產、受贈資產,對企業負債的重組主要指債務重組,根據債務重組的對手方不同,又可分為與銀行之間和與債權人之間進行的資產重組。
資產重組根據是否涉及股權的存量和增量,又大致可分為戰略性資產重組和戰術性資產重組。上述對企業資產和負債的重組屬于在企業層面發生、根據授權情況經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批準即可實現的重組,我們稱之?quot;戰術性資產重組",而對企業股權的重組由于涉及股份持有人變化或股本增加,一般都需經過有關主管部門(如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的審核或核準,涉及國有股權的還需經國家財政部門的批準,此類對企業未來發展方向的影響通常是巨大的,我們稱之為"戰略性資產重組"。戰略性資產重組根據股權的變動情況又可分為股權存量變更、股權增加、股權減少(回購)三類。
股權存量變更在實務中又存在股權無償劃撥、股權有償協議轉讓、股權抵押拍賣、國有股配售、二級市場舉牌、間接股權收購等多種形式,股權增加又可區分為非貨幣性資產配股、吸收合并和定向增發法人股三種方式,而股權回購根據回購支付方式不同,則可分為以現金回購和以資產回購兩種形式。
你好,資產重組是指企業改組為上市公司時將原企業的資產和負債進內行合理劃分和結構調容整,經過合并、分立等方式,將企業資產和組織重新組合和設置。狹義的資產重組僅僅指對企業的資產和負債的劃分和重組,廣義的資產重組還包括企業機構和人員的設置與重組、業務機構和管理體制的調整。目前所指的資產重組一般都是指廣義的資產重組。
資產重組分為內部重組和外部重組。內部重組是指企業(或資產所有者)將其內部資產案優化組合的原則,進行的重新調整和配置,以期充分發揮現有資產的部分和整體效益,從而為經營者或所有者帶來最大的經濟效益。在這一重組過程中,僅是企業內部管理機制和資產配置發生變化,資產的所有權不發生轉移,屬于企業內部經營和管理行為,因此,不與他人產生任何法律關系上的權利義務關系。
外部重組,使企業或企業之間通過資產的買賣(收購、兼并)、互換等形式,剝離不良資產、配置優良資產,使現有資產的效益得以充分發揮,從而獲取最大的經濟效益。這種形式的資產重組,企業買進或賣出部分資產、或者企業喪失獨立主體資格,其實只是資產的所有權在不同的法律主體之間發生轉移,因此,此種形式的資產轉移的法律實質就是資產買賣。
從產權經濟學的角度看,資產重組的實質在于對企業邊界進行調整。從理論上說,
企業存在著一個最優規模問題。當企業規模太大,導致效率不高、效益不佳,這種情況下企業就應當剝離出部分虧損或成本、效益不匹配的業務;當企業規模太小、業務較單一,導致風險較大,此時就應當通過收購、兼并適時進入新的業務領域,開展多種經營,以降低整體風險。
從會計學的角度看,資產重組是指企業與其他主體在資產、負債或所有者權益諸項目之間的調整,從而達到資源有效配置的交易行為。
資產重組根據重組對象的不同大致可分為對企業資產的重組、對企業負債的重組和企業股權的重組。資產和債務的重組又往往與企業股權的重組相關聯。企業股權的重組往往孕育著新股東下一步對企業資產和負債的重組。
對企業資產的重組包括收購資產、資產置換、出售資產、租賃或托管資產、受贈資產,對企業負債的重組主要指債務重組,根據債務重組的對手方不同,又可分為與銀行之間和與債權人之間進行的資產重組。
資產重組根據是否涉及股權的存量和增量,又大致可分為戰略性資產重組和戰術性資產重組。上述對企業資產和負債的重組屬于在企業層面發生、根據授權情況經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批準即可實現的重組,我們稱之?quot;戰術性資產重組",而對企業股權的重組由于涉及股份持有人變化或股本增加,一般都需經過有關主管部門(如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的審核或核準,涉及國有股權的還需經國家財政部門的批準,此類對企業未來發展方向的影響通常是巨大的,我們稱之為"戰略性資產重組"。戰略性資產重組根據股權的變動情況又可分為股權存量變更、股權增加、股權減少(回購)三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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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重組的具體內容
本文為了資料來源的可靠性和統計上的方便性,根據我國證券市場的約定俗成以及主要參考《(中國證券報)各季度重組事項總覽》,把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分為五大類,即:(1)收購兼并。(2)股權轉讓,包括非流通股的劃撥、有償轉讓和拍賣等,以及流通股的二級市場購并(以公告舉牌為準)。(3)資產剝離或所擁有股權出售,是指上市公司將企業資產或所擁有股權從企業中分離、出售的行為。(4)資產置換,包括上市公司資產(含股權、債權等)與公司外部資產或股權互換的活動。(5)其他類。
一、收購兼并
在我國收購兼并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收購其他企業股權或資產、兼并其他企業,或采取定向擴股合并其他企業。本文中所使用的收購兼并概念是上市公司作為利益主體,進行主動對外擴張的行為。
它與我國上市公司的大宗股權轉讓概念不同。“股權轉讓”是在上市公司的股東層面上完成的,而收購兼并則是在上市公司的企業層面上進行的。兼并收購是我國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當中使用最廣泛的一種重組方式。
二、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是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另一個重要方式。在我國股權轉讓主要是指上市公司的大宗股權轉讓,包括股權有償轉讓、二級市場收購、行政無償劃撥和通過收購控股股東等形式。上市公司大宗股權轉讓后一般出現公司股東、甚至董事會和經理層的變動,從而引入新的管理方式,調整原有公司業務,實現公司經營管理以及業務的升級。
三、資產剝離和所擁有股權的出售
資產剝離或所擁有股權的出售是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一個重要方式。主要是指上市公司將其本身的一部分出售給目標公司而由此獲得收益的行為。根據出售標的的差異,可劃分為實物資產剝離和股權出售。資產剝離或所擁有股權的出售作為減少上市公司經營負擔、改變上市公司經營方向的有力措施,經常被加以使用。在我國上市公司當中,相當一部分企業上市初期改制不徹底,帶有大量的非經營性資產,為以后的資產剝離活動埋下了伏筆。
四、資產置換
資產置換是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一個重要方式之一。在我國資產置換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控股股東以優質資產或現金置換上市公司的存量呆滯資產,或以主營業務資產置換非主營業務資產等行為。資產置換被認為是各類資產重組方式當中效果最快、最明顯的一種方式,經常被加以使用。上市公司資產置換行為非常普遍。
五、其他
除了股權轉讓、兼并收購、資產置換、資產剝離等基本方式以外,根據資產重組的定義,我國還出現過以下幾種重組方式:國有股回購、債務重組、托管、公司分拆、租賃等方式。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殼”重組和MBO不是一個單獨的資產重組方式。因為這兩種方式都是“股權轉讓”重組的一種結果。配股(包括實物配股)不是資產重組的一種方式,因為配股過程中,產權沒有出現變化。雖然在增發股份的過程中產權發生了變化,但根據約定俗成,把增發股份當作一種融資行為,而不當作資產重組行為。上市公司投資參股當中的新設投資屬于上市公司投資行為,而對已有企業的投資參股則是“兼并收購”的一種。
資產重組是指企業資產的擁有者、控制者與企業外部的經濟主體進行的,對企業資產的分布狀態進行重新組合、調整、配置的過程,或對設在企業資產上的權利進行重新配置的過程。
資產重組的內容:一、收購兼并在我國收購兼并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收購其他企業股權或資產、兼并其他企業,或采取定向擴股合并其他企業。本文中所使用的收購兼并概念是上市公司作為利益主體,進行主動對外擴張的行為。它與我國上市公司的大宗股權轉讓概念不同。“股權轉讓”是在上市公司的股東層面上完成的,而收購兼并則是在上市公司的企業層面上進行的。兼并收購是我國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當中使用最廣泛的一種重組方式。二、股權轉讓股權轉讓是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另一個重要方式。在我國股權轉讓主要是指上市公司的大宗股權轉讓,包括股權有償轉讓、二級市場收購、行政無償劃撥和通過收購控股股東等形式。上市公司大宗股權轉讓后一般出現公司股東、甚至董事會和經理層的變動,從而引入新的管理方式,調整原有公司業務,實現公司經營管理以及業務的升級。三、資產剝離和所擁有股權的出售資產剝離或所擁有股權的出售是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一個重要方式。主要是指上市公司將其本身的一部分出售給目標公司而由此獲得收益的行為。根據出售標的的差異,可劃分為實物資產剝離和股權出售。資產剝離或所擁有股權的出售作為減少上市公司經營負擔、改變上市公司經營方向的有力措施,經常被加以使用。在我國上市公司當中,相當一部分企業上市初期改制不徹底,帶有大量的非經營性資產,為以后的資產剝離活動埋下了伏筆。四、資產置換資產置換是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一個重要方式之一。在我國資產置換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控股股東以優質資產或現金置換上市公司的存量呆滯資產,或以主營業務資產置換非主營業務資產等行為。資產置換被認為是各類資產重組方式當中效果最快、最明顯的一種方式,經常被加以使用。上市公司資產置換行為非常普遍。五、其他除了股權轉讓、兼并收購、資產置換、資產剝離等基本方式以外,根據資產重組的定義,我國還出現過以下幾種重組方式:國有股回購、債務重組、托管、公司分拆、租賃等方式。
什么是資產重組
資產重組是指企業資產的擁有者、控制者與企業外部的經濟主體進行的,對企業資產的分布狀態進行重新組合、調整、配置的過程,或對設在企業資產上的權利進行重新配置的過程。
上市復公司資產重組分為制五大類,即:(1)收購兼并。(2)股權轉讓,包括非流通股的劃撥、有償轉讓和拍賣等,以及流通股的二級市場購并(以公告舉牌為準)。(3)資產剝離或所擁有股權出售,是指上市公司將企業資產或所擁有股權從企業中分離、出售的行為。(4)資產置換,包括上市公司資產(含股權、債權等)與公司外部資產或股權互換的活動。
資產重組是復指企業改組為制上市公司時將原企業的資產和負債進行合理劃分和結構調整,經過合并、分立等方式,將企業資產和組織重新組合和設置。狹義的資產重組僅僅指對企業的資產和負債的劃分和重組,廣義的資產重組還包括企業機構和人員的設置與重組、業務機構和管理體制的調整。目前所指的資產重組一般都是指廣義的資產重組。
資產重組分為內部重組和外部重組。內部重組是指企業(或資產所有者)將其內部資產案優化組合的原則,進行的重新調整和配置,以期充分發揮現有資產的部分和整體效益,從而為經營者或所有者帶來最大的經濟效益。在這一重組過程中,僅是企業內部管理機制和資產配置發生變化,資產的所有權不發生轉移,屬于企業內部經營和管理行為,因此,不與他人產生任何法律關系上的權利義務關系。
外部重組,使企業或企業之間通過資產的買賣(收購、兼并)、互換等形式,剝離不良資產、配置優良資產,使現有資產的效益得以充分發揮,從而獲取最大的經濟效益。這種形式的資產重組,企業買進或賣出部分資產、或者企業喪失獨立主體資格,其實只是資產的所有權在不同的法律主體之間發生轉移,因此,此種形式的資產轉移的法律實質就是資產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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