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銷后債務如何清償
公司注銷后,由債務清算組核實債權,如果經公告,在45天內,債權人沒有申請債權視為自動放棄。如果沒有公告,沒有進行清算,由股東來承擔法律責任。并進行清償,清算組應在清算期間通知、公告債權人,由公司的債權人向清算組申報債權,公司只有在完成清算程序后,才可以申請注銷登記。
公司注銷后債務如何清償,區分具體的情形,會有以下債務清償方式:
(一)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逃避債務,應承擔連帶責任。股東為了逃避債務,常常惡意注銷公司,或者轉移財產后注銷公司等,此時,債權人可以依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追索相關股東,以實現債權。
(二)清算人員具有違法行為應當承擔責任。依據公司法的具體規定,清算組及清算人員在清算過程中具有違法行為,將被處以罰款等處罰;同時沒收違法所得。
(三)根據合伙企業法、破產法的具體規定清算。合伙企業清算中,清算人有違法行為,對債務承擔償還和賠償責任;個人獨資企業解散后,原投資人對企業債務承擔償還責任;在企業破產時,行為人具有破產法規定的行為時,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擴展資料:
企業破產后,以破產企業為債權人的債務人,應當自接到人民法院的通知或者看見人民法院的公告后及時清償破產企業的債務或者返還財產,未及時清償而又未提出異議的,清算組應當催交。
債權清收應遵循貨幣資金優先的原則,盡力保障公司資產不受或少受損失。經對確已資不抵債或瀕于破產的債務人或擔保人,凡具有實際使用價值的資產,應盡可能收作償債資產,并依法取得財產所有權證書或財產處置權、使用權的法律證明。
對債務人或擔保人有償債能力而無償債誠意,提起訴訟的法律條件完備,經核算可確保回收資產大于訴訟及其他費用的項目,清理單位可向公司提出訴訟立項申請和費用計劃,經公司批準后進行。
對債務人或擔保人確有償債能力而拒不償債的清收項目,以及已嚴重資不抵債或瀕于破產的企業,或經核算無法保證回收資產大于訴訟或其他費用的項目,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經公司批準可采取由律師事務所風險代理形式進行清收。
參考資料:
債權清收百度百科
1,公司注銷,無論是破產后注銷,還是非破產注銷,都必須通過工商部門,而這個流程當中
一、需要稅務部門完稅憑證。
二、需要到銀行辦理銷戶。
三、工商和稅務部門肯定要對企業賬目進行核查(就是查賬)
凡是企業以企業名義對外借貸的,必然走公司賬目流程,工商,稅務部門必然能夠核查到,做假賬的代價是非常大的。通過公司借貸,工商部門必然會通知債權人,咨詢其是否要主張債權。
2,現在有些小公司,其多數是法人代表以個人名義向他人或者公司借款用于經營,這筆款不是通過公司賬務往來。但是這樣,借貸就從公司借貸變成個人借貸。公司是否注銷和借貸之間就沒有必然聯系。
公司注銷后,由債務清算組核實債權,如果經公告,在45天內,債權人沒有申請債權視為自動放棄。如果沒有公告,沒有進行清算,由股東來承擔法律責任。并進行清償,清算組應在清算期間通知、公告債權人,由公司的債權人向清算組申報債權,公司只有在完成清算程序后,才可以申請注銷登記。
公司注銷前,須進行清算,將清算后的剩余資產優先償還公司債務。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因此,公司清算結束后方可進行注銷登記。清算后如有剩余,股東在進行分配。
公司依法定程序進行注銷,要成立清算組進行公告清理債權債務,如果經公告,在45天內,債權人沒有申請債權視為自動放棄。如果沒有公告,沒有進行清算,由股東來承擔法律責任。 可以查工商檔案,檔案中應該有該單位債權債務承受人,否則工商部門不會核準注銷
下去清理資產時需注意什么
對于企業的債權債務如果不能及時的進行清理,那么很有可能會變成企業的不良資產,從而影響企業的發展。如果企業管理者想要對企業債權債務進行清理,那么必須要先了解企業債權債務清理過程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這樣才能保證清理是有效的。
第一、債權債務問題,不是單純的對方拖欠和資金流緊張的問題,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問題。
對于債權回收難度大、周期長、壞帳率高的問題,很多企業都費盡心思采取各種辦法來處理,但是很多陷入一個滾雪球式的怪圈,那就是越清理越多,越清理越難。原因何在,關鍵在于沒有解決根本問題。存在債權難以回收現象的原因,大多存在一下幾個方面:一、經營環節選擇客戶存在失誤,對于客戶還款能力的估計存在失誤;二、履行合同中忽略法律上的關鍵問題,造成事實上的被動;三、債權疏于管理,長期沒有專人負責,催討不力,讓欠債者感覺不到還款的壓力和必要;四、采用的清收債權的方式不科學,沒有以最經濟的手段獲得最大的效果;五、認為繼續合作為重,暫時擱置債權,造成越來越多的債權存在;六、對于債權存在的風險問題防范不夠,多次亡羊補牢。
存在大量債權無法盡快回收的同時,企業也習慣通過拖欠其他供應商款項的方式來保持平衡,但是最終發現,債權總是很難收回,而債務卻擺脫不掉,并且往往損失會增加。
第二、各種拖欠的模式分析
關于債權債務清理各個企業都曾經做過很多方面的探索,通過分析不良債權的現象,也就了解了其他企業拖欠款項的手段,簡單描述可以分為一下幾類:
一、采用采購、加工、銷售分立經營的模式,各自成立法人單位對外承擔責任,讓企業債務停留在采購環節,并且設立多個采購法人單位,避免短時間內債主蜂擁而止。目前許多集團化經營的企業多采用這種方式。
二、利用市場優勢地位,迫使供應商壓低身價進行合作,對結算以及資金占用作出不利于供應商的合同約定,從而合法的拖延付款時間。
三、采用意向式大宗交易做誘餌,針對先期交易拖延付款,讓供應商心存余悸,不敢貿然催款。
四、交易中采用各種理由推托付款責任,比如提出各種質量問題和借口,拖延給供應商辦理結算的手續和時間,讓供應商無法盡快獲得有效的催款憑據等。
五、采用善意欺騙方式,多次承諾付款均不予兌現,態度誠懇,行為惡劣。以上為普遍存在的拖欠款項的方式和手段,當然還有其他更多的情況,但大多類同。
第三、針對拖欠形成的原因,應該采取一下措施糾正和預防。
一、對于比較重要的大客戶,不能完全聽任對方過多的款項積壓,定期對客戶進行資信評價,預估該客戶的風險值,并進行嚴格監控,必要時讓對方提供相應的擔保和保證措施,避免最終債權落空。事實證明,越來越多的大型企業,其風險防范能力都存在諸多問題,他們往往通過設立多個采購中心,惡意拖延應付款項,讓債權人維權艱難。對此,債權人應該嚴密關注該客戶的動向,通過提前準備,從法律上獲得有力證據,證明其關聯交易和資產轉移途徑,保證能夠繞過其設立的采購中心主張債權,如遇緊急情況,盡快采取有效措施,實現債權。
二、對于處于不利市場地位的情形,更應該關注客戶的資金動態和償還能力,隨時評價其風險指數,不能因為期待將來無法預期的結果而忽視被占用的資金的利益,一旦出現不利因素,應當盡快采取訴訟措施。
三、對于一貫采用引誘方式進行先期交易的客戶,要辨別其真實目的,一旦對方存在違約行為,就要據理力爭,避免損失擴大。
四、對于故意制造障礙的客戶,特別要注意保存各種交易憑據,盡量獲取有關交易履行的證明,采取有理、有利、有節的原則,避免被對方牽著鼻子走。
五、對于那些喜歡用花言巧語騙取信任的客戶,應當立即采取有效手段,盡快清理。
第四、加強自身管理,提高風險防范意識。
首先,應該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重視對客戶的資信評估,強調對于合同的審批,避免履約風險,加強對于交易過程的管理和控制,注意保存各種交易資料。
其次,對于所有客戶建立完善的檔案,并隨時更新,定期評價客戶的履約能力和風險系數,并盡量通過各種途徑關注其經營變化。
然后,成立專門機構管理債權,對于債權進行嚴格的分類,由專人負責催收,并隨時注意收集訴訟所需要的證據和信息。避免到萬不得已訴訟時,才發現證據不足。
再次,加強企業內部的溝通交流,一旦發現某個環節有問題,及時通報各個部門,避免同樣的失誤繼續存在,杜絕各自為戰的狀態。
最后,預防為主,通過多方面的努力,逐漸讓企業走向良性循環的狀態,避免債權清理滾雪球式的發展。
第五、充分重視律師的作用
律師由于其自身的職業優勢,對于企業債權債務管理問題有著獨到的看法,注重和專業律師的交流,相互探討,取得一條適合企業自身的管理模式,并注重長期效果,避免急于求成,急功近利。
企業破產20年前的債務,法院怎么樣支持清收
法院對超過20年后債務,還有權清收執行嗎?破產企業債務由破產清算人主張,如果已進入執行程序,需要執行。
破產債權應用于清償破產企業所負的債務。破產企業擁有的破產債權能否收回,直接關系到破產企業債務的清償,那么如何清收企業破產債權?其程序如下:
(一)通知相關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企業清收破產債權的,應當向破產企業的債務人或財產持有人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債務人和財產持有人于限定的時間向清算組清償債務或者交付財產。
(二)破產企業債務人異議程序。破產企業的債務人或財產持有人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通知后的7日內提出,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破產企業的債務人或財產持有人在收到通知后既不向清算組清償債務或者交付財產,又沒有正當理由不在規定的異議期內提出異議的,由清算組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經人民法院裁定后強制執行。
(三)法院對強制執行的審查。人民法院對清算組申請執行的審查分兩個方面。一是形式要件的審查,形式要件的審查就是按照法律的規定,查清算組發出的清償債務或返還財產通知書格式是否符合規定,查義務人有無收到通知等。二是實質要件的審查,實質要件的審查分兩種情形:一種情況是債務人不提異議也不主動履行,法院可依清算組提供的證據,依法作出裁決;另一種情況是債務人或財物持有人在收到清算組的清償通知后,在規定的異議期限內提出異議。效抗辯。
(四)破產債權的執行。破產債權的執行,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人民法院制作該類裁定書因涉及到破產企業對外債權的確認,所以對當事人權利義務的爭議必須寫明。
如何清收破產企業對外債權
您好!清收破產企業對外債權程序如下:
一、整理、確認對外債權
所謂知己知彼,方能百戰不殆。在正式清收債權前,需要通過以下方式明確破產企業存在的對外債權,并了解債務人目前所處狀態,才能有的放矢。
1.內部審查:管理人聘任會計師事務所對破產企業進行應收賬款審計,并形成審計報告,通過應收賬款明細查證表對每筆應收賬款的形成依據進行說明。管理人確認對外債權時,需要參考這些依據包括合同、轉賬憑證、欠條等。
2.外部復核:管理人根據會計師制作的應收賬款賬冊,與債務人的相關人員溝通(法定代表人、財務、其他負責人),了解應收賬款的形成及證據情況。
3.確認債權:對外債權一定是應收賬款,但應收賬款不一定是對外債權。應收賬款是會計概念,是保證賬面收支平衡的會計項目,而非法律上的債權概念,如應收賬款中列出的律師費、訴訟費就不能看作是債權。因此要綜合根據審計報告及以上了解的相關證據,確認破產企業對外債權。
二、追討對外債權
在債權確認過程中,管理人可逐步就已確認的破產企業對外債權開展追討工作。
1.查明債務人基本情況:通過工商調檔、實地走訪等方式,查明債務人的名稱、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企業的主管單位或上屬公司情況、聯系方式等信息。
2.對債務人分類:債務人有的可以聯系上,有的可能一直無法聯系。因此將債務人按照“能否取得聯系”的標準,分成兩類。跟“能取得聯系”的債務人溝通,同時,窮盡一切途徑,對無法取得聯系的債務人,進行調查。
3.發出清償通知:管理人有權向債務人和財產持有人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債務人和財產持有人于限定的時間內清償債務或者交付財產。
4.啟用訴訟程序: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應當向管理人清償債務或者交付財產。若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拒不歸還財產,管理人可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等相關規定,啟動訴訟程序追討。
對外債權清收的力度及效果,會最終影響破產企業本身的債務清償率,所以對外債權清收是清算過程中不可以忽視的重要環節。管理人不遺余力的同時,還可聘用律師或者其他中介機構的人員共同追收債權。
如能進一步提出更加詳細的問題,則可提供更為準確的法律意見。
起訴債務人。
如何幫助企業清收應收賬款
在企業之間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78988e69d8331333332636366或者個人與企業之間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由于各種各樣的因素,一方按照合同履行完畢義務,另一方卻遲遲不履行付款義務而導致違約情況時有發生。這時作為債權人一方的企業在不能收回應收賬款的情況下,往往想到了律師,通過法律的方式清收應收賬款。律師為企業“債權清收”提供的法律服務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一、對債務人基本信息做盡職調查。這主要包括通過律師的調查取證,結合企業的檔案資料,分析企業的資產狀況、經營狀況、財務狀況。在審慎調查的基礎上,制定有效的清欠方案。調查和收集的資料包括債務人的主體資格、生產經營及資產現狀、動產、不動產、無形資產、其他投資、其他債權等情況。二、分析債務類型,并據此指導企業搜集相關證據材料。企業債務類型一般情況下分為以下兩大類:一類是由產品銷售、外協加工和采購原材料或借款而形成的法律關系較為簡單的債權;另一類是由工程施工、技術轉讓、資產轉讓、租賃、合資合作等而形成的法律關系相對復雜的債權。 三、證據收集。對第一類主要由產品銷售而形成的債權,我們將指導企業收集以下相關資料,并加以法律分析,這些資料也將是日后以訴訟手段進行清收時必須的證據材料。這些資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1、《購銷合同》、《買賣合同》; 2、《發貨單》、《出庫單》、《入庫單》等銷售證明; 3、歷年來的財務應收賬款往來賬頁及轉賬憑證;4、公路、鐵路、航空等運貨憑證;5、銷售發票;6、銀行出具的債務人最后一次付款的憑證及結算憑證;7、《欠條》、《還款計劃》、《擔保合同》、《對賬單》。對第二類由工程施工、技術轉讓等形成的債權,因其法律關系更為復雜,可能需要的證據材料具有多樣性,難以簡單概括,需要各事各議。四、協商談判階段。在前期調查準備工作充分全面完成后,律師將向債務人發出《律師函》,促使債務人主動履行債務或者促成還款談判。律師參加談判,并制定談判方案,解決談判中的法律事務,爭取和債務人達成《還款協議》,促成債務人訴前主動履行債務,減少和避免訴訟成本,維護雙方和睦關系,最大限度地爭取以和解的方式收回欠款。五、簽訂由律師委托代理清收欠款的相關事宜,代理訴訟清收。及時提起訴訟,爭取在短時間內勝訴結案或與債務人達成庭內調解協議,最大限度減少訴累。同時如果應收債權符合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89條和《民訴意見》第215條的規定,律師應當及時向法院申請支付令。 六、代理參加執行程序。在執行程序中律師的主要工作有:調查債務人財產線索;代理債權人申請訴前、訴中財產保全;密切與執行法院聯系接觸,最大限度地增強執行力度,保障執行款的及時收回,最大限度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相關推薦:
廠房買賣合同(廠房買賣的合同怎么寫)
長期借款利息是多少(長期借款利息怎么計算)
二手車轉讓合同(二手車轉讓合同有效嗎)
涉外行政訴訟程序規定(行政訴訟適用什么程序)
保密協議主要內容有哪些(保密協議書的主要內容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