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擔保人怎樣免責?
只要擔保時提供的資料以及印章、簽字真實的話,一般情況下不是可能免責的。可看回一下被擔保的答對象是否尚有抵押資產未處置,如果提供擔保時你未簽訂“允許先行處置保證人承諾書”,那可向法院申請先行處置抵押資產,來推遲或減少自己擔保責任的兌現。
貸款擔保人其實是銀行轉嫁風險的替罪羊,只要你不去當自然可以免責!
可以開個證明,大致內容是證明你是擔保那個人貸款之類的。如果貸款人沒有按時還款的話,這樣就不會對你有影響了
貸款擔保人在貸款償還之前不能免責。
擔保是有風險的,有風險一定會要求有收益,免費應該不可能吧,除非關系好到一種境界!
什么情況擔保人可以免除責任
(一)在抄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未取得保證人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共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二)在保證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 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三)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或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四)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約定的保證期間內或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 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債務擔保人責任可以免除的情形,如下: 1、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2、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3、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4、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1)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2)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保證人能免除保證責任嗎
無還款日期的借條,且沒有保證期間,l兩年后債權人和債務人約定漲息保證人不知,又一年后,債務人不知出向,將連帶責任人告上法庭,保證人抗辯:只有主債務履行期屆滿,雙方才能約定漲息。自漲息之日起6個月,沒有要求保證人承擔責任,保證人保證期間已過,免除保證責任。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但抗辯理由不對。
根據擔保法第26條規定,連帶責任保證內的保證人容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在本案中,借款期限約定不明。依據民法通則第88條和合同法第66條的規定,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向債權人履行義務,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主債務的履行期自債務人清償時或債權人作出清償提示時屆滿。相應的,保證期間至此後的6個月。保證人不能以保證期間已過免除保證責任。
但根據擔保法第24條規定,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在本案中,債權人債務人變更了利息但未取得保證人同意,保證人可以以此為由抗辯,不承擔保證責任。
相關推薦:
保密協議主要內容有哪些(保密協議書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車庫買賣合同(購買車庫合同怎么簽寫)
民間個人借款合同范本(個人借款協議書范本5篇)
保密承諾書怎么寫(保密承諾書)
藥品購銷合同的注意事項(藥品購銷合同的簽訂需注意什么問題)